【導語】增值稅簡易征收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增值稅簡易征收,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增值稅簡易征收
增值稅的計算方法很復雜,分為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什么是簡易計稅呢?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的步驟是怎樣的呢?
什么是簡易計稅
增值稅的計稅方法,包括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納稅人身份,也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兩種。
一般納稅人默認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稅率為:13%,9%,6%,0%。小規(guī)模納稅人默認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稅率為3%(特殊業(yè)務5%)。
根據稅務局規(guī)定,一些特定業(yè)務,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簡易計稅的方法,適用3%的稅率(部分業(yè)務是5%)。
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步驟
簡易計稅方法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計稅方法。簡易計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比如,開票收入是103萬元,選擇簡易計稅方法,適用3%的稅率,應納稅額為103÷(1+0.03)×0.03=3萬元。
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的規(guī)定
1.一般納稅人一旦選擇針對某項業(yè)務采用簡易計稅,那么36個月內不能改變;
2.選擇簡易計稅的項目,需要獨立核算,與該業(yè)務有關的進項稅不能進行抵扣,需要記入成本;
3.選擇簡易計稅的項目,只能按照簡易計稅的征收率(3%或5%)開增值稅發(fā)票(專票或普票)。
來源:會計網,責編:楊子文。
【第2篇】增值稅簡易征收會計處理
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大家了解多少呢?哪些情形可以采用增值稅簡易計稅辦法?其政策依據和注意事項又有哪些?小編還收集了一些常見問題,趕快跟著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一、簡易征收項目涵蓋多個行業(yè),具體范圍如下:
01
建筑服務
可以選擇簡易征收: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guī)定,建筑業(yè)的下列情形可以選擇簡易征收: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3)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42號)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按照兼營的有關規(guī)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必須選擇簡易征收: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58號)規(guī)定:
一、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筑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
三、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3%。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1號)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銷售電梯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其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注意事項:
(1)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征收的可自行開具發(fā)票。
02
出售不動產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guī)定,下列情形可以選擇簡易征收:
(1)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2)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3)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老項目,可以選擇使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
注意事項:
(1)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所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2)一般納稅人向其他個人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03
物業(yè)管理服務中收取的自來水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yè)管理服務中收取的自來水水費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4號)規(guī)定:
提供物業(yè)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注意事項:
(1)該項政策中“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指的是扣除的僅僅是自來水水費,不包括其他污水處理費等費用。
(2)差額中“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需要獲取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有效憑證。
(3)物業(yè)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可以向服務接受方全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04
不動產經營租賃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guī)定,下列情形可以選擇簡易征收:
(1)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2)公路經營企業(yè)中的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的車輛通行費,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減按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3)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注意事項:
(1)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應按照5%的征收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納稅人向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不得開具或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3)其他個人出租,購買方或承租方不屬于其他個人的,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后,可以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05
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guī)定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規(guī)定: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資產,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2)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2008年12月31前購進或自制的固定資產,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注意事項: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開具普通發(fā)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90號)規(guī)定: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計稅辦法依照3%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06
勞務派遣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規(guī)定:
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guī)定,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小規(guī)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guī)定,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向用工單位收取用于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開具普通發(fā)票。
07
轉讓土地使用權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規(guī)定:納稅人轉讓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08
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
一般納稅人2023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09
人力資源外包服務
一般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0
其他可以選擇簡易計稅的情況
(按征收率3%)
(1)公共交通運輸服務
(2)電影放映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收派服務和文化體育服務
(3)在2023年4月30日前簽訂的尚未執(zhí)行完畢的有形動產租賃合同
(4)在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
(5)經認定的動漫企業(yè)為開發(fā)動漫產品提供的服務
(6)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fā)電單位生產的電力
(7)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8)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xù)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
(9)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
(10)商品混凝土(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11)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
(12)典當業(yè)銷售死當物品
(13)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
(14)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機關批準的免稅商店零售的免稅品
(15)藥品經營企業(yè)(取得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頒發(fā)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獲準從事生物制品經營的藥品批發(fā)和零售企業(yè))銷售生物制品。獸用藥品經營企業(yè)(取得獸醫(yī)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獸藥經營許可證》,獲準從事獸用生物制品經營的獸用藥品批發(fā)和零售企業(yè))銷售獸用生物制品。
(16)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fā)、零售抗癌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7)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fā)、零售罕見病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其它注意事項:
1. 一般納稅人發(fā)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2. 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3. 納稅人選擇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需要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
二、常見問題解答:
1. 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的公式?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第三十五條 簡易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2. 可以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一般納稅人,在計算四項服務銷售額占比時,是否應包括簡易計稅方法的銷售額?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39號)第七條第(一)項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四項服務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可以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和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銷售額是指納稅人發(fā)生應稅行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銷售額和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銷售額。因此,在計算四項服務銷售額占比時,納稅人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銷售額應包括在內。
3.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其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可以抵減加計抵減額嗎?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不可以從加計抵減額中抵減。加計抵減額只可以抵減一般計稅方法下的應納稅額。
4.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fā)布的《2019最新增值稅稅率表》中,關于一般納稅人“符合條件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可以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具體是指什么條件?
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2023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019最新增值稅稅率表》中所稱“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是指上述規(guī)定的情形。
5.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藥監(jiān)局關于罕見病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4號)規(guī)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fā)、零售罕見病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經營多種罕見病藥品,在選擇簡易計稅時,是需要對多種藥品同時選擇簡易計稅,還是可以對其中某種罕見病藥品選擇簡易計稅?
答:為充分保障納稅人權益,使納稅人能根據自身經營情況作出最優(yōu)選擇,當納稅人同時經營多種罕見病藥品時,可以只對其中某一個或多個產品選擇簡易計稅。如某藥品企業(yè)同時生產a、b兩種罕見病藥品,經過計算,企業(yè)對a藥品選擇簡易計稅較為有利,但b藥品適用一般計稅辦法稅負更低,則企業(yè)可以僅對a藥品選擇簡易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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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簡易征收增值稅計算
一般納稅人報廢購入的二手車,增值稅按什么稅率報稅?
解答:
對于二手車經銷商以外的一般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汽車,包括報廢汽車銷售,增值稅計算分為兩種情況。
一、一般計稅方式
只要購進汽車時(包括二手車),按稅法規(guī)定是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不管是否實際抵扣過,在銷售時都應按照一般計稅方式計算增值稅,稅率13%。
如果購進的是二手車,因為銷售方是個人等原因導致在購進時沒有實際抵扣進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再銷售時也需要按照13%稅率的一般計稅方式計算增值稅。
二、簡易計稅方式
購進汽車時(包括二手車),按稅法規(guī)定是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且實際也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在銷售時可以采用簡易計稅方式計算增值稅,可按3%征收率減2%征收計稅;如要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也可以放棄減按2%的優(yōu)惠直接按照3%征收率計稅。
【第4篇】房地產企業(yè)增值稅簡易征收率
1. 增值稅
1.1. 稅率和征收率(二)
1.1.1. 增值稅征收率
1.1.1.1. 法定征收率3%
1.1.1.1.1. 適用范圍: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特定業(yè)務。
1.1.1.1.2. 除全面“營改增”適用5%征收率、特殊主體特定條件下適用免稅、1%和0.5%征收率以外的納稅人按照簡易計稅方法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發(fā)生應稅行為,征收率均為3%。
1.1.1.1.3. 適用3%征收率計稅的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其某些特殊銷售項目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1)小規(guī)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2)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有形資產,下同),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或由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3)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4)納稅人(含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舊貨(二手車除外),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1.1.1.1.4. 受新冠疫情影響,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和3%預征率的項目優(yōu)惠政策(該階段性優(yōu)惠不適用5%征收率的項目):(1)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湖北省免征/暫停預繳,湖北省以外減按1%;(2)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減按1%;(3)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暫停預繳;(4)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減按1%。
1.1.1.1.5.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業(yè)務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1.1.1.1.6. 資管產品管理人運營資管產品過程中發(fā)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1.1.1.2. 特殊征收率5%
1.1.1.2.1. 全面“營改增”過程中的特殊項目
1.1.1.2.1.1. 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建或者取得的不動產。
1.1.1.2.1.2. 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不動產銷售。
1.1.1.2.1.3.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中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
1.1.1.2.1.4. 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其購買的住房)。
1.1.1.2.1.5. 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不動產經營租賃。
1.1.1.2.1.6. 小規(guī)模納稅人出租(經營租賃)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個人出租住房)。
1.1.1.2.1.7. 其他個人出租(經營租賃)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住房)。
1.1.1.2.1.8. 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1.1.1.2.1.9. 住房租賃企業(yè)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yè)中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1.1.1.2.1.10. 一般納稅人2023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1.1.1.2.1.11. 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1.1.1.2.1.12. 納稅人轉讓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1.1.1.2.1.13.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老項目,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1.1.1.2.1.14.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
1.1.1.2.1.15. 一般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1.1.1.2.1.16. 納稅人提供安全保護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
1.1.1.3.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符合規(guī)定的采用征收率計稅,屬于增值稅稅收優(yōu)惠的組成部分。使用征收率計稅就要求納稅人采用簡易征稅辦法繳稅,不能抵扣該項目相關的進項稅額。
增值稅—稅率和征收率(二)
【第5篇】房地產企業(yè)增值稅簡易征收備案表
最近,很多公眾號發(fā)文說:“自2023年10月1日起,增值稅簡易征收備案全面取消!”是這樣的嗎?
誤區(qū)
自2023年10月1日起,增值稅簡易征收備案全面取消!
注意
自2023年10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的建筑企業(yè)發(fā)生甲供工程、清包工工程,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征增值稅時,不再實行備案制。
參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1號)第八條的規(guī)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提供建筑服務的一般納稅人建筑企業(yè)按規(guī)定適用或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不再實行備案制。
應自行留存以下證明材料備查
(1)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留存《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2)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留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如果稅務機關在后續(xù)管理中發(fā)現(xiàn)納稅人不能提供以上相關資料的,對少繳的稅款應予追繳,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6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簡易征收計算方法
問題一一般納稅人出租設備,能否選擇簡易計稅按照3%繳納增值稅?答復:需要看有形動產設備的購買日期。1、若是設備是2023年8月1日之前購買的,則租賃公司按照3%簡易計稅方法征收增值稅。2、若是設備是2023年8月1日之后購買的,則租賃公司按照13%計算征收增值稅。參考: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第一條第(六)項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發(fā)生下列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4.以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5.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簽訂的尚未執(zhí)行完畢的有形動產租賃合同。
因此:根據以上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以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注意這幾個營改增時間:2023年1月1日,'營改增'在上海市實施2023年9月1日,'營改增'在北京市實施2023年10月1日,'營改增'在江蘇省、安徽省實施2023年11月1日,'營改增'在福建省、廣東省實施2023年12月1日,'營改增'在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實施2023年8月1日,交通運輸業(yè)和部分現(xiàn)代服務業(yè)'營改增'試點在全國實施2023年1月1日,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yè)納入營改增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yè)已全部納入營改增范圍2023年5月1日,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全面推開
問題二一般納稅人出租房屋,能否選擇簡易計稅按照5%繳納增值稅?答復:1、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2、一般納稅人將2023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可選擇簡易辦法征稅;將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不能選擇簡易辦法征稅。參考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6號,以下簡稱“16號公告”)第三條第一項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參考二:《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12366熱點問題解答(一)》中提到:關于轉租不動產如何納稅的問題,國家稅務總局明確按照納稅人出租不動產來確定。因此,一般納稅人將2023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可選擇簡易辦法征稅;將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不能選擇簡易辦法征稅。參考三: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公告2023年第24號)規(guī)定:一、住房租賃企業(yè)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yè)中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住房租賃企業(yè)向個人出租住房適用上述簡易計稅方法并進行預繳的,減按1.5%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第7篇】簡易征收增值稅票抵扣
翻開稅法增值稅篇章里寫到增值稅的計稅方法包括一般計稅方法,簡易計稅方法和扣繳計稅方法。為什么會有簡易征收計稅方法,由于某些特殊行業(yè)一般納稅人無法取得原材料或貨物的增值稅進項發(fā)票,如果按一般計稅方法會導致成本虛高稅負不真實,所以對特殊的行業(yè)采取按照簡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簡易征收
小規(guī)模一般增值稅一般都是3% 0% 特殊期間的優(yōu)惠政策1%。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主要有0% 6% 9% 13%,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應交增值稅=銷項*稅率-進項*稅率,
簡易計稅方式稅率主要針對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算稅率為3% 5%,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應交增值稅=不含增值稅銷售額*稅率,
我們可以看出簡易計稅方法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但是簡易征收可以開增值稅專票,甲方拿到開具的增值稅專票可以抵扣。
《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簡易征收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票的情形有:
1. 提供勞務派遣服務,選擇差額征稅的(征收率5%)一般納稅人或小規(guī)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向用工單位收取用于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 福利 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 費用 ,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開具普通發(fā)票。
2. 人力資源外包服務,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發(fā)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開具普通發(fā)票。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財稅〔2016〕47號)
3. 提供安全保護服務,選擇差額征稅的(征收率5%)提供安全保護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比照勞務派遣服務政策執(zhí)行。(財稅〔2016〕47號,財稅〔2016〕68號)
其他營改增之前的,差額征收的一些也不能開具專票。
【第8篇】增值稅簡易征收范圍
問題一一般納稅人出租設備,能否選擇簡易計稅按照3%繳納增值稅?答復:需要看有形動產設備的購買日期。1、若是設備是2023年8月1日之前購買的,則租賃公司按照3%簡易計稅方法征收增值稅。2、若是設備是2023年8月1日之后購買的,則租賃公司按照13%計算征收增值稅。參考: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第一條第(六)項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發(fā)生下列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4.以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5.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簽訂的尚未執(zhí)行完畢的有形動產租賃合同。
因此:根據以上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以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注意這幾個營改增時間:2023年1月1日,'營改增'在上海市實施2023年9月1日,'營改增'在北京市實施2023年10月1日,'營改增'在江蘇省、安徽省實施2023年11月1日,'營改增'在福建省、廣東省實施2023年12月1日,'營改增'在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實施2023年8月1日,交通運輸業(yè)和部分現(xiàn)代服務業(yè)'營改增'試點在全國實施2023年1月1日,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yè)納入營改增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yè)已全部納入營改增范圍2023年5月1日,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全面推開
問題二一般納稅人出租房屋,能否選擇簡易計稅按照5%繳納增值稅?答復:1、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2、一般納稅人將2023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可選擇簡易辦法征稅;將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不能選擇簡易辦法征稅。參考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6號,以下簡稱“16號公告”)第三條第一項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參考二:《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12366熱點問題解答(一)》中提到:關于轉租不動產如何納稅的問題,國家稅務總局明確按照納稅人出租不動產來確定。因此,一般納稅人將2023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可選擇簡易辦法征稅;將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不能選擇簡易辦法征稅。參考三: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公告2023年第24號)規(guī)定:一、住房租賃企業(yè)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yè)中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住房租賃企業(yè)向個人出租住房適用上述簡易計稅方法并進行預繳的,減按1.5%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第9篇】增值稅3%稅率簡易征收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征求意見稿)
為完善稅收法律制度,提高立法公眾參與度,廣泛凝聚社會共識,推進開門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我們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征求意見稿)》,現(xiàn)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在2023年12月26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網站(網址:http://www.mof.gov.cn)首頁《財政法規(guī)意見征集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址:http://www.lisms.mof.gov.cn);或者通過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網址:http://www.chinatax.gov.cn)首頁的意見征集系統(tǒng)提出意見。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qū)三里河南三巷3號財政部條法司(郵政編碼100820);或者北京市海淀區(qū)羊坊店西路5號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郵政編碼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增值稅法征求意見”字樣。
附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征求意見稿)
2.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征求意見稿)》的說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2023年11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發(fā)生增值稅應稅交易(以下稱應稅交易),以及進口貨物,應當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增值稅。
第二條??發(fā)生應稅交易,應當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國務院規(guī)定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除外。
進口貨物,按照本法規(guī)定的組成計稅價格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第三條?一般計稅方法按照銷項稅額抵扣進項稅額后的余額計算應納稅額。
簡易計稅方法按照應稅交易銷售額(以下稱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第四條?增值稅為價外稅,應稅交易的計稅價格不包括增值稅額。
第二章?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第五條?在境內發(fā)生應稅交易且銷售額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進口貨物的收貨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
增值稅起征點為季銷售額三十萬元。
銷售額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單位和個人,不是本法規(guī)定的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單位和個人,可以自愿選擇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增值稅。
第六條?本法所稱單位,是指企業(yè)、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
本法所稱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稱境外)單位和個人在境內發(fā)生應稅交易,以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三章?應稅交易
第八條?應稅交易,是指銷售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和金融商品。
銷售貨物、不動產、金融商品,是指有償轉讓貨物、不動產、金融商品的所有權。
銷售服務,是指有償提供服務。
銷售無形資產,是指有償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
第九條?本法第一條所稱在境內發(fā)生應稅交易是指:
(一)銷售貨物的,貨物的起運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內;
(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自然資源使用權除外)的,銷售方為境內單位和個人,或者服務、無形資產在境內消費;
(三)銷售不動產、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的,不動產、自然資源所在地在境內;
(四)銷售金融商品的,銷售方為境內單位和個人,或者金融商品在境內發(fā)行。
第十條?進口貨物,是指貨物的起運地在境外,目的地在境內。
第十一條?下列情形視同應稅交易,應當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增值稅:
(一)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二)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無償贈送貨物,但用于公益事業(yè)的除外;
(三)單位和個人無償贈送無形資產、不動產或者金融商品,但用于公益事業(yè)的除外;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下列項目視為非應稅交易,不征收增值稅:
(一)員工為受雇單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資薪金的服務;
(二)行政單位收繳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因征收征用而取得補償;
(四)存款利息收入;
(五)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稅率和征收率
第十三條?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銷售加工修理修配、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外,稅率為百分之十三。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除本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外,稅率為百分之九:
1.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金融商品,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規(guī)定外,稅率為百分之六。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guī)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第十四條?增值稅征收率為百分之三。
第五章?應納稅額
第十五條?銷售額,是指納稅人發(fā)生應稅交易取得的與之相關的對價,包括全部貨幣或者非貨幣形式的經濟利益,不包括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的銷項稅額和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
國務院規(guī)定可以差額計算銷售額的,從其規(guī)定。
第十六條?視同發(fā)生應稅交易以及銷售額為非貨幣形式的,按照市場公允價格確定銷售額。
第十七條?銷售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
第十八條?納稅人銷售額明顯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業(yè)目的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的方法核定其銷售額。
第十九條?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發(fā)生應稅交易,按照銷售額乘以本法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第二十條?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的與應稅交易相關的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和金融商品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第二十一條?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進項稅額大于當期銷項稅額的,差額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扣;或者予以退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進項稅額應當憑合法有效憑證抵扣。
第二十二條?下列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和金融商品對應的進項稅額,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非正常損失項目對應的進項稅額;
(三)購進并直接用于消費的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對應的進項稅額;
(四)購進貸款服務對應的進項稅額;
(五)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進項稅額。
第二十三條?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當期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售額×征收率
第二十四條?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本法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和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計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關稅計稅價格中不包括服務貿易相關的對價。
第二十五條?納稅人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計稅方法一經選擇,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變更。
第二十六條?納稅人發(fā)生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稅交易,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二十七條?納稅人一項應稅交易涉及兩個以上稅率或者征收率的,從主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
第二十八條?扣繳義務人依照本法第七條規(guī)定扣繳稅款的,應按照銷售額乘以稅率計算應扣繳稅額。應扣繳稅額計算公式:
應扣繳稅額=銷售額×稅率。
第六章?稅收優(yōu)惠
第二十九條?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一)農業(yè)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自然人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八)托兒所、幼兒園、養(yǎng)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yǎng)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九)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服務;
(十)醫(yī)院、診所和其他醫(yī)療機構提供的醫(yī)療服務;
(十一)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服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
(十二)農業(yè)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yè)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十三)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十四)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
第三十條?除本法規(guī)定外,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發(fā)事件等原因對納稅人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的,國務院可以制定增值稅專項優(yōu)惠政策,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三十一條?納稅人兼營增值稅減稅、免稅項目的,應當單獨核算增值稅減稅、免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單獨核算的項目,不得減稅、免稅。
第三十二條?納稅人發(fā)生應稅交易適用減稅、免稅規(guī)定的,可以選擇放棄減稅、免稅,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同時適用兩個以上減稅、免稅項目的,可以分不同減稅、免稅項目選擇放棄。
放棄的減稅、免稅項目三十六個月內不得再減稅、免稅。
第七章?納稅時間和納稅地點
第三十三條?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按下列規(guī)定確定:
(一)發(fā)生應稅交易,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fā)票的,為開具發(fā)票的當天。
(二)視同發(fā)生應稅交易,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視同發(fā)生應稅交易完成的當天。
(三)進口貨物,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進入關境的當天。
增值稅扣繳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的當天。
第三十四條?增值稅納稅地點,按下列規(guī)定確定:
(一)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納稅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納稅人,應當向其應稅交易發(fā)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三)自然人提供建筑服務,銷售或者租賃不動產,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應當向建筑服務發(fā)生地、不動產所在地、自然資源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四)進口貨物的納稅人,應當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五)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扣繳的稅款。
第三十五條?增值稅的計稅期間分別為十日、十五日、一個月、一個季度或者半年。納稅人的具體計稅期間,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以半年為計稅期間的規(guī)定不適用于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納稅人。自然人不能按照固定計稅期間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一個月、一個季度或者半年為一個計稅期間的,自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納稅;以十日或者十五日為一個計稅期間的,自期滿之日起五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的計稅期間和申報納稅期限,依照前兩款規(guī)定執(zhí)行。
納稅人進口貨物,應當自海關填發(fā)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納稅款。
第八章?征收管理
第三十六條?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征收。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委托海關代征。
海關應當將受托代征增值稅的信息和貨物出口報關的信息共享給稅務機關。
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境物品增值稅的計征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三十七條?納稅人應當如實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報送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以及相關納稅資料。
納稅人出口貨物、服務、無形資產,適用零稅率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退(免)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扣繳義務人應當如實報送代扣代繳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三十八條?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納稅人,可以選擇作為一個納稅人合并納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第三十九條?納稅人發(fā)生應稅交易,應當如實開具發(fā)票。
第四十條?納稅人應當按照規(guī)定使用發(fā)票。未按照規(guī)定使用發(fā)票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納稅人應當使用稅控裝置開具增值稅發(fā)票。
第四十二條?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發(fā)票使用、納稅申報、稅收減免等進行稅務檢查。
第四十三條?納稅人應當依照規(guī)定繳存增值稅額,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四十四條?國家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各自職責,配合稅務機關的增值稅管理活動。稅務機關和銀行、海關、外匯管理、市場監(jiān)管等部門應當建立增值稅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機制,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法公布前出臺的稅收政策確需延續(xù)的,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最長可以延至本法施行后的五年止。
第四十六條?國務院依據本法制定實施條例。
第四十七條?本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91號)同時廢止。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征求意見稿)》的說明
根據黨的十九大“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和十九屆四中全會“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精神,按照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推進依法治稅”有關要求,為完善稅收法律制度,建立現(xiàn)代增值稅制度體系,財政部、稅務總局聯(lián)合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稱《征求意見稿》)?,F(xiàn)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本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發(fā)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稱《條例》),自1994年1月1日起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征收增值稅。根據《條例》授權,1993年12月25日,財政部印發(fā)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2023年3月23日,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稅務總局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以下稱36號文),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稱營改增)試點,將建筑業(yè)、房地產業(yè)、金融業(yè)、生活服務業(yè)等全部原營業(yè)稅納稅人,納入增值稅征稅范圍。為了鞏固營改增試點成果,2023年10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國務院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和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決定(草案)》,全面取消營業(yè)稅,調整完善《條例》相關規(guī)定。
經過八年十大步的改革,我國已經基本建立了現(xiàn)代增值稅制度,為增值稅立法夯實了制度基礎。目前增值稅相關改革措施已全部推出,立法條件成熟。為以法律形式鞏固改革成果,按照保持現(xiàn)行稅制框架總體不變以及保持現(xiàn)行稅收負擔水平總體不變的原則,我們整合了《條例》和36號文等,并適當調整完善相關內容,形成了《征求意見稿》。
二、制定本法的總體考慮
(一)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構建適應我國國情的現(xiàn)代增值稅制度。按照深化稅收制度改革、構建科學財稅體制的要求,以法律的形式鞏固營改增及增值稅改革成果,同時為促進經濟發(fā)展及培育新業(yè)態(tài)新模式預留制度空間。
(二)貫徹增值稅稅收中性和效率原則,進一步發(fā)揮增值稅籌集財政收入的作用。通過立法鞏固營改增成果,實現(xiàn)增值稅對貨物和服務的全覆蓋,建立消費型增值稅制度框架,促進產業(yè)轉型升級,實現(xiàn)新舊動能接續(xù)轉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fā)展。
(三)按照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要求,構建與新稅制模式相適應的稅收征管制度。提出增值稅納稅申報、發(fā)票管理等要求,提高征管效率,防止稅收漏洞。
三、《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
《征求意見稿》共9章47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關于征稅范圍。《征求意見稿》基本延續(xù)了《條例》的規(guī)定,為鞏固營改增成果,將“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并入“服務”,將“銷售金融商品”從“服務”中單列,即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為,在境內銷售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和金融商品,以及進口貨物。
(二)關于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借鑒國際經驗,《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在境內發(fā)生應稅交易且銷售額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進口貨物的收貨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單位和個人,不是增值稅納稅人,但可以自愿選擇登記為增值稅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境外單位和個人在境內發(fā)生應稅交易的,以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三)關于稅率和征收率。為鞏固營改增及深化增值稅改革成果,《征求意見稿》對《條例》中規(guī)定的稅率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將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以及進口貨物等適用稅率調整為13%;將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農產品等貨物的適用稅率調整為9%;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金融商品的適用稅率為6%,保持不變。同時,明確增值稅征收率為3%。
(四)關于銷售額?!墩髑笠庖姼濉坊狙永m(xù)了《條例》的現(xiàn)行規(guī)定,明確銷售額是納稅人發(fā)生應稅交易取得的與之相關的對價,包括全部貨幣或者非貨幣形式的經濟利益。
(五)關于期末留抵退稅制度。為鞏固深化增值稅改革成果,按照增值稅原理,《征求意見稿》借鑒國際經驗,建立期末留抵退稅制度,并授權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制定具體辦法。
(六)關于混合銷售、兼營的規(guī)定。為鞏固營改增成果,解決納稅人特殊情形的征稅問題,《征求意見稿》延續(xù)“混合銷售”從主、“兼營”分別核算納稅的理念,明確混合銷售應從主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兼營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七)關于稅收減免。《征求意見稿》沿用了《條例》和原營業(yè)稅暫行條例中的法定免稅項目;同時明確除法定免稅以外,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發(fā)事件等原因對納稅人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的,國務院可以制定增值稅專項優(yōu)惠政策,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八)關于計稅期間。為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進一步減少納稅人辦稅頻次,減輕納稅人申報負擔,《征求意見稿》取消“1日、3日和5日”等三個計稅期間,新增“半年”的計稅期間。
(九)關于稅收征管。結合征管實踐,《征求意見稿》明確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征收,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委托海關代征。明確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如實申報義務、發(fā)票管理及法律責任的原則性規(guī)定。
(十)關于過渡期安排。為平穩(wěn)過渡,本法公布前出臺的稅收政策,確需延續(xù)的,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最長可以延至本法施行后的五年止。待過渡期結束,按照《征求意見稿》第三十條,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制定專項優(yōu)惠政策,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后繼續(xù)執(zhí)行。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責任編輯:張越 (010)61930078
【第10篇】簡易征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發(fā)票上的稅率欄,可以是數字、漢字或字符。顯示數字的情形,除了稅率之外就是征收率。征收率如果不正確,對于銷售方而言,稅額計算就會錯誤,導致多繳、少繳稅款;對于購買方而言,稅率欄填寫錯誤的發(fā)票,屬于不合規(guī)發(fā)票,存在不得下賬列支等風險。實務操作中,財稅人員對征收率的關注度一直比較高,但是征收率的規(guī)定,散見于20多年的許多文件中,簡易計稅既有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的,也有必須簡易計稅的情形。適用簡易計稅,有全額計稅也有差額計稅的情形。簡易計稅時,征收率有5%、3%、2%、按5%減按1.5%、按3%減按2%。想理清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本文在借鑒總局官方資料的基礎上,查閱原文件規(guī)定,融匯相關事項的散見規(guī)定,逐項仔細求證,修訂完善補充,分類歸納整理,希望對大家的學習應用有所幫助。
一、納稅人的種類和簡易計稅
增值稅的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通常情況下,采用一般計稅方法,適用稅率,特定情形下,采用簡易計稅方法,適用征收率;小規(guī)模納稅人,通常情況下,適用征收率3%,特殊情況下適用5%、2%的征收率,還有3%減按2%、5%減按1.5%。
二、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簡易計稅非選擇情形
(一)適用3%征收率的情形,7種
1.提供物業(yè)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總局公告2023年第54號)
2.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筑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財稅〔2017〕58號)
3.資管產品管理人運營資管產品過程中發(fā)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財稅〔2017〕56號)
4.拍賣行受托拍賣增值稅應稅貨物,向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當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國稅發(fā)〔1999〕40號,財稅〔2014〕57號)
5.(一般納稅人的)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6.(一般納稅人的)典當業(yè)銷售死當物品。(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7.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機關批準的免稅商店(一般納稅人)零售的免稅品。(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二)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的情形,6種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財稅〔2008〕170號,財稅〔2014〕57號)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qū)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財稅〔2008〕170號,財稅〔2014〕57號)
4.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時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銷售該固定資產(總局公告2023年1號,總局公告2023年第36號)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fā)生按照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應稅行為,銷售其按照規(guī)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總局公告2023年1號,總局公告2023年第36號)
6.納稅人銷售舊貨。
注1:所稱舊貨,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注2: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資產,按照現(xiàn)行舊貨相關增值稅政策執(zhí)行。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符合《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并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十四)項)
注3:《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有形資產。
需要說明的是,根據總局公告2023年第90號,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三)按5%、減按1.5%的情形,10種
1.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中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以當期銷售額和5%的征收率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抵減已預繳稅款后,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總局公告2023年第18號第二十二條)
2.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中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出租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財稅〔2016〕68號)
3.小規(guī)模納稅人(除個人轉讓其購買的住房外)轉讓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國稅發(fā)〔1994〕114號)
4.小規(guī)模納稅人(除個人轉讓其購買的住房外)轉讓其自建的不動產,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總局公告2023年第14號第四條)
5.個人轉讓其購買的住房,購買不足兩年的,全額按5%;兩年及以上,北上廣深地區(qū),非普通住宅,差額后按5%。
注1: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上述政策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qū)。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上述政策僅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財稅〔2016〕36號附件3第五條)
注2:個人(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轉讓其購買的住房,按照以下規(guī)定繳納增值稅:
個人轉讓其購買的住房,按照有關規(guī)定全額繳納增值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個人轉讓其購買的住房,按照有關規(guī)定差額繳納增值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購買住房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總局公告2023年第14號第五條)
6.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出租不動產(不含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總局公告2023年第16號第四條)
7.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總局公告2023年第16號第四條)
8.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總局公告2023年第16號第四條)
9.其他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總局公告2023年第16號第四條)
10.中外開采原油、天然氣。中外合作油(氣)田銷售原油、天然氣時,應按規(guī)定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發(fā)票“稅額欄”按價含稅銷售額乘以征收率5%計算出的稅額填寫。(國稅發(fā)〔1994〕114號)
(四)適用2%征收率的情形,共1種
小規(guī)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財稅〔2009〕9號)
注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按3%。(財稅〔2009〕9號)
注2: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繼續(xù)按照現(xiàn)行政策規(guī)定征免增值稅。(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號第七條)
比如,如果其他個人銷售住房滿2年符合免稅條件的,仍可繼續(xù)享受免稅;如不符合免稅條件,則應按規(guī)定納稅。
注3: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第(七)項規(guī)定,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免征增值稅。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規(guī)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七)項所稱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其他個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總結】其他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免稅。
三、一般納稅人可選擇簡易計稅的情形
一般納稅人可選擇簡易計稅的情形共有40項,其中:原增值稅業(yè)務10項,營改增業(yè)務30項。這些業(yè)務一般納稅人可以在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中選擇。選擇一般計稅時,按適用稅率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選擇簡易計稅時,按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一)原增值稅業(yè)務10項
1.銷售自產的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fā)電單位生產的電力。(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小型水力發(fā)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含5萬千瓦)的小型水力發(fā)電單位)
2.銷售自產的自來水。(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3.銷售自產的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銷售自產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xù)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4.銷售自產的商品混凝土(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5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fā)、零售抗癌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財稅〔2018〕47號)
6.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國稅函〔2009〕456號,總局公告2023年第36號)
7.生物制品生產企業(yè),銷售自產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8.藥品經營企業(yè)銷售生物制品。(總局公告〔2012〕20號)
9.獸用藥品經營企業(yè)銷售獸用生物制品。(總局公告2023年第8號)
10.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fā)、零售罕見病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上述納稅人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后,36個月內不得變更。自2023年3月1日起,對進口罕見病藥品,減按3%征收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財稅〔2019〕24號)
(二)營改增業(yè)務,共30項
1.公共交通及物流輔助,征收率3%(4項),
(1)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財稅〔2016〕36號附件2)
(2)倉儲服務。(物流輔助服務)(財稅〔2016〕36號附件2)
(3)裝卸搬運服務。(物流輔助服務)(財稅〔2016〕36號附件2)
(4)收派服務。(物流輔助服務)(財稅〔2016〕36號附件2)
2.文化體育、教育、動漫、電影播映,征收率3%;(5項)
(1)文化體育服務。(含納稅人在游覽場所經營索道、擺渡車、電瓶車、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財稅〔2016〕36號附件2)
注:納稅人在游覽場所經營索道、擺渡車、電瓶車、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文化體育業(yè)”。(財稅2016〕140號)
(2)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財稅〔2016〕68號)
(3)教育輔助服務。(財稅〔2016〕140號)
(4)經認定的動漫企業(yè)。(為開發(fā)動漫產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輯、形象設計等服務及在境內轉讓動漫版權)(財稅〔2016〕36號附件2)
(5)電影放映服務。(現(xiàn)代服務—廣播影視服務)(財稅〔2016〕36號附件2)
3.建筑業(yè),征收率3%;(5項)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財稅〔2016〕36號附件2)
(2)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財稅〔2016〕36號附件2)
(3)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財稅〔2016〕36號附件2)
(4)銷售電梯同時提供的安裝服務。一般納稅人銷售電梯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其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總局公告2023年第11號)
(5)銷售自產、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已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總局公告2023年第42號)
4.涉農金融服務(3項)
(1)農村信用社、村鎮(zhèn)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銀行業(yè)機構全資發(fā)起設立的貸款公司、法人機構在縣(縣級市、區(qū)、旗)及縣以下地區(qū)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yè)銀行提供金融服務收入。(財稅〔2016〕46號)
(2)中國農業(yè)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yè)部”改革試點的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也稱縣事業(yè)部),提供農戶貸款、農村企業(yè)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財稅〔2016〕46號)
(3)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總行及其各分支機構提供涉農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財稅〔2016〕39號)
5.商務輔助服務(3項)差額后,按簡易計稅辦法5%
(1)提供勞務派遣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財稅〔2016〕47號)
一般納稅人、小規(guī)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差額部分,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開具普通發(fā)票。
(2)提供安全保護服務(含提供武裝守護押運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財稅〔2016〕68號)
納稅人提供安全保護服務,比照勞務派遣政策執(zhí)行。
(3)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財稅〔2016〕47號)
按照經紀代理服務(注:不屬于人力資源服務),銷售額不包括受客戶單位委托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fā)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發(fā)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開具普通發(fā)票。一般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總結】勞務派遣和人力資源外包的對比:
(1)銷售額方面:勞務派遣的銷售額可以是全額或選擇差額;人力資源外包服務,銷售額就是差額后。
(2)差額時,勞務派遣可扣項目中有福利,而人力資源外包可扣項目中沒有提及福利。
6.租賃業(yè)務(6項)
(1)出租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征收率均為5%(財稅〔2016〕36號附件2第一條第(九)項)
注:融資租賃、經營租賃均適用
(2)以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動產為標的,或在納入營改增試點前簽訂的尚未執(zhí)行完畢的有形動產租賃合同(財稅〔2016〕36號附件2第一條第(六)項第4、5點),征收率3%。
(3)2023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征收率5%(財稅〔2016〕47號)
(4)公路經營企業(yè)中的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費。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指相關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征收率3%(財稅〔2016〕36號附件2、財稅2016〕47號、財稅2016〕86號)
(5)收取試點前開工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征收率5%(不動產經營租賃)(財稅〔2016〕47號)
(6)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中的一般納稅人出租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老項目。征收率5%(小規(guī)模納稅人,是按照5%,不是選擇)(財稅〔2016〕68號)
注:以上三種屬于經營租賃
7.銷售房、土(3項)
(1)一般納稅人銷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小規(guī)模是按照5%)
銷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5%。
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5%。(財稅〔2016〕36號附件2)
(2)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老項目。5%(總局公告2023年第18號)
(3)轉讓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差額后,5%。
納稅人轉讓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財稅〔2016〕47號)
注:小規(guī)模納稅人可以在全額適用3%和差額適用5%的征收率之間進行選擇。
(三)非企業(yè)單位的特定業(yè)務的(1項):
非企業(yè)性單位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研發(fā)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鑒證咨詢服務,以及銷售技術、著作權等無形資產,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非企業(yè)性單位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guī)定》(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二十六)項中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fā)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注:免稅),可以參照上述規(guī)定,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財稅〔2016〕140號第十二條)
注:非企業(yè)單位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fā)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可以放棄免稅,選擇按照3%的征收率。
【總結】一般納稅人可選擇簡易計稅,適用5%征收率的情形,共9種:
四、差額計稅的征收率總結
適用簡易計稅,以差額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有以下6種。需要說明的是,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按照經紀代理服務征收增值稅,銷售額不包括受客戶單位委托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fā)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發(fā)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并不屬于差額計稅。
作者李春梅,系每日稅訊精選微信公眾號特約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