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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勞動合同相關 第2篇2020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及相關法規(guī) 第3篇不定期勞動合同優(yōu)缺點相關內容 第4篇天津勞動合同法相關內容 第5篇2023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及相關法規(guī) 第6篇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及相關法規(guī) 第7篇勞動合同試用期相關規(guī)定 第8篇勞動合同相關范本
【第1篇】勞動合同相關
勞 動 合 同
(通 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xié)商一致。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確需涂改的,雙方應在涂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zhí)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甲方(用人單位):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 冊 地:
經 營 地: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是 ,崗位職責為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乙方應愛崗敬業(yè)、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yè)秘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guī)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2.依法實行以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采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采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jié)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于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fā)辦法為 。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fā)標準為 或 元。
第八條 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依法執(zhí)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guī)定。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yè)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六、職業(yè)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yè)技能。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嚴格執(zhí)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落實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guī)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yè)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yè)病危害及其后果,提供職業(yè)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yè)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作業(yè)。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執(zhí)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并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yè)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xié)商約定保守商業(yè)秘密或競業(yè)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yè)秘密協(xié)議或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
第二十條 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xié)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協(xié)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lián)系方式、送達地址。如發(fā)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zhí)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續(xù)訂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續(xù)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續(xù)訂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 ;
2. ;
3. 。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xù)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變更勞動合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
1. ;
2. ;
3. 。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xù)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第2篇】2020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及相關法規(guī)
20xx年xx月xx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提高了經營勞務派遣的注冊資本,對勞務派遣中的“同工同酬”、“三性”崗位等規(guī)定進行了細化。專家預計,決定xx年7月1日施行后,將會改善勞務派遣被濫用的現狀,遏制企業(yè)不法用工。
修法價值取向:切實保障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闞珂介紹,本次修法的價值取向,就是要切實保障和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一是進一步規(guī)范勞務派遣單位經營勞務派遣業(yè)務;二是從法律制度上保障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得以落實;三是把勞務派遣用工控制在合理范圍內;四是加大對勞務派遣用工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勞務派遣用工形式的本意,就是滿足用工單位臨時或短期的用工需求。比如,在北方冬季供暖等季節(jié)性生產經營、商品零售企業(yè)銷售旺季或促銷活動、生產企業(yè)臨時性訂單大量增加等情形下,需要臨時聘用生產、銷售人員,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可以發(fā)揮勞務派遣單位儲備勞動力資源多、勞動力信息靈通的優(yōu)勢,在較短時間內招聘到符合要求的人員以滿足需求。所以說,勞務派遣在促進勞動者就業(yè)、滿足用人單位彈性用工需求等方面發(fā)揮了積極作用。
然而近年來勞務派遣濫用現象日益嚴重,已成為侵害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影響勞動關系和諧穩(wěn)定的突出問題。
最大亮點:細化“同工同酬”規(guī)定
勞動合同法此次修改的一大亮點,就是進一步細化了“同工同酬”原則,明確規(guī)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p>
“三性”崗位:明確含義,增強可操作性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對何為“三性”崗位則缺乏具體規(guī)定,本次修改進一步明確了“三性”崗位的具體含義。
決定明確:“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xù)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yè)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yè)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相關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
《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勞動部關于印發(fā)《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國務院批準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國家統(tǒng)計局令第一號發(fā)布)
《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20xx年xx月xx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提高了經營勞務派遣的注冊資本,對勞務派遣中的“同工同酬”、“三性”崗位等規(guī)定進行了細化。)
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關系當事人雙方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時間。勞動合同訂立后,雙方當事人便建立了勞動關系,各自要依據自己的勞動行為來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但是,這種權利義務關系不可能無頭無尾,成為永恒不變的關系,尤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的流動是必然的。勞動關系可能是較長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暫的,到底要維系多久,必須通過一定的具體時間表現出來,這就產生了勞動合同的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期限,雙方當事人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處于不確定狀態(tài),不利于維護各自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合同存在的前提條件,是實現勞動合同內容的保證。勞動合同是以實現勞動過程為目的,勞動過程是一個相當復雜的過程。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期限,這個過程就難以確定,生產或工作任務的完成就無法保證,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義。正因為如此,本法把勞動合同期限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作出規(guī)定。
根據本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當事人雙方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由于勞動合同期限需要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因此,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用統(tǒng)一的目標來約束當事人的意志。確定勞動合同期限除了堅持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外,還要掌握這樣兩條原則:第一,有利于企業(yè)發(fā)展生產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勞動關系,實現社會生產勞動,使勞動者獲得物質上的一定利益。而勞動者的勞動和獲得的物質利益,都必須依賴企業(yè)發(fā)展生產,取得好的經濟效益。因此,訂立勞動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須從生產實際出發(fā),根據企業(yè)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來確定。第二,兼顧當事人雙方利益的原則。在堅持有利于企業(yè)發(fā)展生產的原則下,要兼顧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因為訂立勞動合同是企業(yè)和勞動者雙方的事情,關系到雙方的利益。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時,不能只強調企業(yè)的生產工作需要,也應當兼顧勞動者個人利益,尊重勞動者個人意愿??傊?,當事人雙方都應當處理好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合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
科學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對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發(fā)展都有很大幫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長期規(guī)劃和目標任務,對勞動力的使用進行科學預測,合理規(guī)劃,使勞動合同期限能夠長短并用,梯次配備,形成靈活多樣的格局。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yè)技術水平、自身發(fā)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第3篇】不定期勞動合同優(yōu)缺點相關內容
什么是不定期勞動合同不定期勞動合同的優(yōu)缺點是什么針對大家向小編提出的這些問題,小編在整理編輯后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不定期勞動合同的相關知識,希望能解開大家的疑問。 關于不定期勞動合同的優(yōu)缺點,可以用它與定期勞動合同之間來比較。 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是沒有明確規(guī)定合同有效期限,勞動關系可以在勞動者的法定年齡范圍內和企業(yè)的存在期限內持續(xù)存在,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約定條件的情況下,勞動關系才可終止。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以書面形式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不定期勞動合同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qū)別如下: 事實上不定期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所謂不定期勞動合同是指當事人對合同的有效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合同。它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主要區(qū)別在于:
首先,不定期勞動合同的有效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了合同期限的確定標準,即約定的合同終期為不確定的終止時間,它并不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
其次,合同效力不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一種附解除條件的勞動合同,在合同效力終止的附款成就之前,該合同持續(xù)有效附款成就之時,合同效力才消滅。由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效力終止的附款不明確也不肯定,其實質是雙方放任合同持續(xù)有效的意思表示,因此,除法定的合同解除或終止情形之外,其效力原則上不得終止。 另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不同于人們經常誤解的長期合同或終身性合同。終身性合同是指當事人約定以一方的生存結束為合同終止期限的勞動合同。而它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qū)別在于:
首先,在勞動關系中不存在終身性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不能是勞動者的生存期,勞動合同的最長期限是至勞動者退休、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時,并且在此期限內,如存在雙方可解除、終止的.法定情形,勞動合同的效力可提前終止,而終身性勞動合同的期限可至一方生存期結束。
其次,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時間是未來可能發(fā)生的,也可能不發(fā)生的不確定的事實,因此,它是附解除條件的勞動合同。而終身性勞動合同以一方的生存期為合同的存續(xù)期限,為附期限的勞動合同。 對于不定期勞動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提出終止履行,但必須給予對方合理的通知期。我國法律并沒有對不定期勞動合同作出明文規(guī)定,但是不定期勞動合同卻大量的出現在工作生活中,可見其重要性
【第4篇】天津勞動合同法相關內容
天津勞動合同法 向您細說新《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九項內容不可少 據本市勞動部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勞動合同法》進一步規(guī)范了勞動合同內容,提出要有九項必須條款,以保護勞動者的利益,天津勞動合同法。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在勞動合同簽訂中要明確雙方名稱;明確寫明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明確寫明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fā)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同時,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否則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合同范本《天津勞動合同法》。 試用期不能隨意定 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人向記者介紹,新實施的《勞動合同法》明確限定了試用期限和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不能隨意延長使用“廉價勞動力”。 勞動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________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秳趧雍贤ā愤€規(guī)定了試用期工資的最低水平。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強調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法 符合這些條件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據專家介紹,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芬?guī)定凡是符合以下條件,企業(yè)都應該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________年的;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違反單位規(guī)章制度等情形,都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________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單位無故辭人應該給補償 新近實施的《勞動合同法》提出用人單位要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都應當按照相應標準給予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滿________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________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經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無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鐵飯碗” 《勞動合同法》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極大的保護,可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并非“鐵飯碗”,勞動者的過失或者是單位破產等13種情況,合同隨時都可能中止,而且沒有補償。 據專家介紹,無固定期限合同可能比較長,可以一直到勞動者退休,但也可能比較短,如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組的;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等等,都可以解除合同。 編
【第5篇】2023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及相關法規(guī)
20xx年xx月xx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提高了經營勞務派遣的注冊資本,對勞務派遣中的“同工同酬”、“三性”崗位等規(guī)定進行了細化。專家預計,決定xx年7月1日施行后,將會改善勞務派遣被濫用的現狀,遏制企業(yè)不法用工。
修法價值取向:切實保障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闞珂介紹,本次修法的價值取向,就是要切實保障和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一是進一步規(guī)范勞務派遣單位經營勞務派遣業(yè)務;二是從法律制度上保障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得以落實;三是把勞務派遣用工控制在合理范圍內;四是加大對勞務派遣用工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勞務派遣用工形式的本意,就是滿足用工單位臨時或短期的用工需求。比如,在北方冬季供暖等季節(jié)性生產經營、商品零售企業(yè)銷售旺季或促銷活動、生產企業(yè)臨時性訂單大量增加等情形下,需要臨時聘用生產、銷售人員,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可以發(fā)揮勞務派遣單位儲備勞動力資源多、勞動力信息靈通的優(yōu)勢,在較短時間內招聘到符合要求的人員以滿足需求。所以說,勞務派遣在促進勞動者就業(yè)、滿足用人單位彈性用工需求等方面發(fā)揮了積極作用。
然而近年來勞務派遣濫用現象日益嚴重,已成為侵害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影響勞動關系和諧穩(wěn)定的突出問題。
最大亮點:細化“同工同酬”規(guī)定
勞動合同法此次修改的一大亮點,就是進一步細化了“同工同酬”原則,明確規(guī)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p>
“三性”崗位:明確含義,增強可操作性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對何為“三性”崗位則缺乏具體規(guī)定,本次修改進一步明確了“三性”崗位的具體含義。
決定明確:“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xù)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yè)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yè)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p>
相關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
《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勞動部關于印發(fā)《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國務院批準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國家統(tǒng)計局令第一號發(fā)布)
《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20xx年xx月xx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提高了經營勞務派遣的注冊資本,對勞務派遣中的“同工同酬”、“三性”崗位等規(guī)定進行了細化。)
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關系當事人雙方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時間。勞動合同訂立后,雙方當事人便建立了勞動關系,各自要依據自己的勞動行為來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但是,這種權利義務關系不可能無頭無尾,成為永恒不變的關系,尤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的流動是必然的。勞動關系可能是較長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暫的,到底要維系多久,必須通過一定的具體時間表現出來,這就產生了勞動合同的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期限,雙方當事人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處于不確定狀態(tài),不利于維護各自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合同存在的前提條件,是實現勞動合同內容的保證。勞動合同是以實現勞動過程為目的,勞動過程是一個相當復雜的過程。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期限,這個過程就難以確定,生產或工作任務的完成就無法保證,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義。正因為如此,本法把勞動合同期限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作出規(guī)定。
根據本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當事人雙方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由于勞動合同期限需要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因此,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用統(tǒng)一的目標來約束當事人的意志。確定勞動合同期限除了堅持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外,還要掌握這樣兩條原則:第一,有利于企業(yè)發(fā)展生產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勞動關系,實現社會生產勞動,使勞動者獲得物質上的一定利益。而勞動者的勞動和獲得的物質利益,都必須依賴企業(yè)發(fā)展生產,取得好的經濟效益。因此,訂立勞動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須從生產實際出發(fā),根據企業(yè)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來確定。第二,兼顧當事人雙方利益的原則。在堅持有利于企業(yè)發(fā)展生產的原則下,要兼顧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因為訂立勞動合同是企業(yè)和勞動者雙方的事情,關系到雙方的利益。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時,不能只強調企業(yè)的生產工作需要,也應當兼顧勞動者個人利益,尊重勞動者個人意愿??傊斒氯穗p方都應當處理好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合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
【第6篇】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及相關法規(guī)
20xx年xx月xx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提高了經營勞務派遣的注冊資本,對勞務派遣中的“同工同酬”、“三性”崗位等規(guī)定進行了細化。專家預計,決定xx年7月1日施行后,將會改善勞務派遣被濫用的現狀,遏制企業(yè)不法用工。
修法價值取向:切實保障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闞珂介紹,本次修法的價值取向,就是要切實保障和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一是進一步規(guī)范勞務派遣單位經營勞務派遣業(yè)務;二是從法律制度上保障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得以落實;三是把勞務派遣用工控制在合理范圍內;四是加大對勞務派遣用工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勞務派遣用工形式的本意,就是滿足用工單位臨時或短期的用工需求。比如,在北方冬季供暖等季節(jié)性生產經營、商品零售企業(yè)銷售旺季或促銷活動、生產企業(yè)臨時性訂單大量增加等情形下,需要臨時聘用生產、銷售人員,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可以發(fā)揮勞務派遣單位儲備勞動力資源多、勞動力信息靈通的優(yōu)勢,在較短時間內招聘到符合要求的人員以滿足需求。所以說,勞務派遣在促進勞動者就業(yè)、滿足用人單位彈性用工需求等方面發(fā)揮了積極作用。
然而近年來勞務派遣濫用現象日益嚴重,已成為侵害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影響勞動關系和諧穩(wěn)定的突出問題。
最大亮點:細化“同工同酬”規(guī)定
勞動合同法此次修改的一大亮點,就是進一步細化了“同工同酬”原則,明確規(guī)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p>
“三性”崗位:明確含義,增強可操作性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對何為“三性”崗位則缺乏具體規(guī)定,本次修改進一步明確了“三性”崗位的具體含義。
決定明確:“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xù)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yè)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yè)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p>
相關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
《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勞動部關于印發(fā)《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國務院批準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國家統(tǒng)計局令第一號發(fā)布)
《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20xx年xx月xx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提高了經營勞務派遣的注冊資本,對勞務派遣中的“同工同酬”、“三性”崗位等規(guī)定進行了細化。)
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關系當事人雙方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時間。勞動合同訂立后,雙方當事人便建立了勞動關系,各自要依據自己的勞動行為來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但是,這種權利義務關系不可能無頭無尾,成為永恒不變的關系,尤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的流動是必然的。勞動關系可能是較長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暫的,到底要維系多久,必須通過一定的具體時間表現出來,這就產生了勞動合同的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期限,雙方當事人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處于不確定狀態(tài),不利于維護各自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合同存在的前提條件,是實現勞動合同內容的保證。勞動合同是以實現勞動過程為目的,勞動過程是一個相當復雜的過程。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期限,這個過程就難以確定,生產或工作任務的完成就無法保證,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義。正因為如此,本法把勞動合同期限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作出規(guī)定。
根據本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當事人雙方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由于勞動合同期限需要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因此,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用統(tǒng)一的目標來約束當事人的意志。確定勞動合同期限除了堅持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外,還要掌握這樣兩條原則:第一,有利于企業(yè)發(fā)展生產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勞動關系,實現社會生產勞動,使勞動者獲得物質上的一定利益。而勞動者的勞動和獲得的物質利益,都必須依賴企業(yè)發(fā)展生產,取得好的經濟效益。因此,訂立勞動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須從生產實際出發(fā),根據企業(yè)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來確定。第二,兼顧當事人雙方利益的原則。在堅持有利于企業(yè)發(fā)展生產的原則下,要兼顧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因為訂立勞動合同是企業(yè)和勞動者雙方的事情,關系到雙方的利益。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時,不能只強調企業(yè)的生產工作需要,也應當兼顧勞動者個人利益,尊重勞動者個人意愿??傊?,當事人雙方都應當處理好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合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
【第7篇】勞動合同試用期相關規(guī)定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不得超過1個月;1年以上不滿2年的,不得超過3個月;2年以上的,可以約定超過3個月的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已在本單位工作6個月以上的勞動者,如果工作崗位未發(fā)生變化,不再實行試用期。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tài)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yè)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可以維護新招收職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職工有時間考察了解用人單位的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是否符合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在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試用期,既是訂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為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guī)定。
(一)限定能夠約定試用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勞動法規(guī)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將試用期細化。具體規(guī)定是: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是約定試用期的唯一參照。實踐中,很多工作本來不需要試用期過長,勞動者就能勝任,裝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沒有什么技術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單位動輒規(guī)定試用期為三五個月,甚至半年,惡意用足法定試用期限上限,這加重了勞動關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勞動者的職業(yè)不確定性和經濟負擔。這就提醒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一方在約定試用期時將技術含量的因素考慮進去。對用人單位來說,在合理時間內依然不能判斷勞動者是否能勝任,就應當承擔因此而帶來的風險。
(二)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這就涉及到對勞動合同中試用期性質的理解,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tài)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在錄用勞動者時的試用期內這些情況已經基本搞清楚了。
(三)為遏制用人單位短期用工現象,不能所有勞動合同都可約定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在征求意見過程中,相當多的意見建議將可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修改為一年以上。
(四)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在試用期問題上,需要強調以下幾點:
(一)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就試用期條款充分協(xié)商,取得一致,試用期條款才能成立。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礎上充分表達各自意見,并就合同條款取得一致后達成的協(xié)議。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駕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更不得以強迫命令、脅迫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條款。
(二)同時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的約定條件,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yè)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還包括依照法律規(guī)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xié)商的權利。不能因為試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與其他勞動者區(qū)別對等。
(三)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也就是說,不管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還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個星期,可能是一個月或者兩個月)是試用期,試用期是包括在整個勞動合同期限里。不管試用期之后當然訂立勞動合同還是不訂立勞動合同,都不允許單獨約定試用期,。
(四)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的規(guī)定體現了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體平等。如關于勞動合同的解除中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有的用人單位為了規(guī)避法律,約定試崗、適應期、實習期,這些都是變相的試用期,其目的無非是為了將勞動者的待遇下調,方便解除勞動合同。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應當明確這些情形按照試用期對待。
在用工過程中,目前濫用試用期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現象比較普遍,包括什么樣的勞動崗位需要約定試用期,約定多長的試用期,以什么作為參照設定試用期等,實踐中比較混亂。用人單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質、多長期限的工作崗位,也不管有沒有必要約定試用期,一律約定試用期,只要期限不超過勞動法規(guī)定的六個月即可,用足法律規(guī)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半年為試用期;有的生產經營季節(jié)性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合二為一,一般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約定試用期,換一個崗位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問題是勞動合同立法中勞動者意見最多的問題之一。
【第8篇】勞動合同相關范本
勞 動 合 同
(通 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簽 訂 日 期:年月日
注 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xié)商一致。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確需涂改的,雙方應在涂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zhí)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甲方(用人單位):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 冊 地:
經 營 地: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雙方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工作崗位是,崗位職責為。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乙方應愛崗敬業(yè)、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yè)秘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guī)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以下第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2.依法實行以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采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采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jié)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采用以下第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于每月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元,績效工資計發(fā)辦法為。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fā)標準為或元。
第八條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甲方依法執(zhí)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guī)定。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yè)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六、職業(yè)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yè)技能。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嚴格執(zhí)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落實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guī)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yè)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yè)病危害及其后果,提供職業(yè)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yè)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作業(yè)。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執(zhí)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并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yè)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xié)商約定保守商業(yè)秘密或競業(yè)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yè)秘密協(xié)議或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
第二十條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xié)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協(xié)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lián)系方式、送達地址。如發(fā)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zhí)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續(xù)訂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續(xù)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續(xù)訂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
2.;
3.。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xù)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變更勞動合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自年月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
1.;
2.;
3.。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于年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xù)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