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車輛購置稅哪兒申報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車輛購置稅哪兒申報,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車輛購置稅哪兒申報
今天是2023年7月30日,星期二。親愛的小伙伴們,早上好!一起來,每天分享一個知識點!堅持100天,你定會不同!
問:剛買了一輛新車,應當去哪兒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答: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的應稅車輛的,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2篇】車輛購置稅納稅人是
1.(單選題)下列關于環(huán)境保護稅的征收管理,說法錯誤的是( )。
a.環(huán)境保護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排放應稅污染物的當日
b.環(huán)境保護稅按月計算,按年申報繳納
c.環(huán)境保護稅可以按次申報繳納
d.納稅人應當向應稅污染物排放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環(huán)境保護稅
2.(單選題)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 )。
a.5%
b.10%
c.15%
d.20%
3.(多選題)下列關于環(huán)境保護稅征收管理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排放應稅污染物的當日
b.納稅人應當按月申報繳納
c.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
d.納稅人應當向企業(yè)注冊登記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4.(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車輛購置稅納稅人的有( )。
a.購進農用運輸車自用的個體工商戶
b.進口高檔小汽車自用的外貿企業(yè)
c.獲獎取得汽車自用的運動員
d.購買汽車自用的外商投資企業(yè)
5、(判斷題)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和調整,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統(tǒng)籌考慮本地區(qū)環(huán)境承載能力、污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tài)發(fā)展目標要求,在《環(huán)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規(guī)定的稅額幅度內提出,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國務院備案。( )
以下為答案解析:
1. 正確答案:b
考點:環(huán)境保護稅征收管理
解析:環(huán)境保護稅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
2. 正確答案:b
考點:車輛購置稅納稅人、征收范圍、稅率、計稅依據
解析:車輛購置稅采用10%的比例稅率。
3. 正確答案:ac
考點:環(huán)境保護稅征收管理
解析:選項b,納稅人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環(huán)境保護稅。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選項d,向應稅污染物排放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4. 正確答案:abcd
考點:車輛購置稅納稅人、征收范圍、稅率、計稅依據
解析:以上四項均屬于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
5. 正確答案:錯誤
考點:環(huán)境保護稅納稅人、征稅范圍、稅率、計稅依據
解析: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和調整,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統(tǒng)籌考慮本地區(qū)環(huán)境承載能力、污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tài)發(fā)展目標要求,在《環(huán)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規(guī)定的稅額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第3篇】車輛購置稅核定計稅價格
【計稅依據】
1.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2.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3.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4.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10%
以下幾個方面問題可以私信:
1、高管、企業(yè)股東、高薪員工、銷售提成、年終獎金的個稅優(yōu)化;
2、公戶提現、無票支出多,缺進項票導致利潤虛高繳稅多需要合法節(jié)稅;
3、因為社保入稅,導致企業(yè)替員工繳納的部分過高,用工成本高、人力成本高;
4、企業(yè)外部勞務人員、兼職員工、臨時員工(群演、顧問、專家、網紅、主播等)、臨時員工的薪資發(fā)放,需要獲得合法票據;
5、返傭費過高、居間費過高,需要獲得合法票據;
6、自然人代開,個體戶核定等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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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2023年02月14日04:1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九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23年1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
2023年12月29日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以下統(tǒng)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購置,是指以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第三條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征收。購置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征收車輛購置稅。
第四條 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
第五條 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
第六條 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guī)定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三)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四)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第七條 納稅人申報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guī)定核定其應納稅額。
第八條 納稅人以外匯結算應稅車輛價款的,按照申報納稅之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繳納稅款。
第九條 下列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一)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
(三)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
(四)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yè)車輛;
(五)城市公交企業(yè)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guī)定減征或者其他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 車輛購置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第十一條 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的應稅車輛的,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十二條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十三條 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應當根據稅務機關提供的應稅車輛完稅或者免稅電子信息對納稅人申請登記的車輛信息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依法辦理車輛注冊登記。
第十四條 免稅、減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納稅人應當在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或者變更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以免稅、減稅車輛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基準,每滿一年扣減百分之十。
第十五條 納稅人將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退回車輛生產企業(yè)或者銷售企業(y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退稅額以已繳稅款為基準,自繳納稅款之日至申請退稅之日,每滿一年扣減百分之十。
第十六條 稅務機關和公安、商務、海關、工業(yè)和信息化等部門應當建立應稅車輛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機制,及時交換應稅車輛和納稅信息資料。
第十七條 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納稅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guī)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本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國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第5篇】車輛購置稅管理系統(tǒng)
財政部
發(fā)布最新消息
購置期在2023年的新能源汽車
繼續(xù)免征車輛購置稅
3月1日上午10時,國新辦舉行“權威部門話開局”系列主題新聞發(fā)布會。
財政部副部長許宏才表示,財政部門將全面落實擴大內需戰(zhàn)略,圍繞更好發(fā)揮消費基礎性作用,積極完善政策措施,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激發(fā)消費潛力,進一步支持促進消費市場回暖升級。
一是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讓老百姓有錢消費。千方百計擴大就業(yè),依靠勞動創(chuàng)造收入。加大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調節(jié),提高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費能力,同時完善稅費優(yōu)惠政策,激發(fā)社會消費潛能。
二是支持增加適銷對路商品供給,讓老百姓樂于消費。通過實施積極財政政策,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提升國內供給質量水平,激活市場需求潛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現有的資金渠道對家電“以舊換新”、綠色智能家電下鄉(xiāng)等予以支持。對于購置期在2023年的新能源汽車繼續(xù)免征車輛購置稅。降低部分優(yōu)質消費品進口關稅,推動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支持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積極促進居民消費。
三是促進銷售渠道和物流暢通,讓老百姓方便消費。支持實施縣域商業(yè)建設行動,促進縣域消費擴容提質。支持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擴大農產品的消費市場。支持一批國家綜合貨運樞紐建設,推動物流降本提效。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第6篇】關于車輛購置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現就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公告如下:
一、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吊車)、叉車、電動摩托車,不屬于應稅車輛。
二、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依據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三、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是指納稅人直接從境外進口或者委托代理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不包括在境內購買的進口車輛。
四、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同類應稅車輛(即車輛配置序列號相同的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沒有同類應稅車輛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屬于應征消費稅的應稅車輛,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稅額。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確定。
五、城市公交企業(yè)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中的城市公交企業(yè),是指由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認定的,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經營資格,為公眾提供公交出行服務,并納入《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門與城市公交企業(yè)名錄》的企業(yè);公共汽電車輛是指按規(guī)定的線路、站點票價營運,用于公共交通服務,為運輸乘客設計和制造的車輛,包括公共汽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
六、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以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所取得的車輛相關憑證上注明的時間為準。
七、已經辦理免稅、減稅手續(xù)的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納稅人、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應納稅額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一)發(fā)生轉讓行為的,受讓人為車輛購置稅納稅人;未發(fā)生轉讓行為的,車輛所有人為車輛購置稅納稅人。
(二)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車輛轉讓或者用途改變等情形發(fā)生之日。
(三)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1-使用年限×10%)×10%-已納稅額
應納稅額不得為負數。
使用年限的計算方法是,自納稅人初次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至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情形發(fā)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計算,不滿一年的不計算在內。
八、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退回車輛生產或銷售企業(yè),納稅人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的,應退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稅額=已納稅額×(1-使用年限×10%)
應退稅額不得為負數。
使用年限的計算方法是,自納稅人繳納稅款之日起,至申請退稅之日止。
九、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3年5月23日
【第7篇】如何申請車輛購置稅退稅
為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國家稅務總局按照“盡可能網上辦”的原則,針對納稅人關注的網上辦稅重點問題,編制了《電子稅務局非接觸式辦稅相關問題解答》。納稅人可依托各省電子稅務局等各類“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渠道,辦理各項主要涉稅事宜。
17. 納稅人如何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
答:納稅人可登錄后通過選擇“我要辦稅”,進入“綜合信息報告”, 再選擇“資格信息報告”,進入“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填寫并提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完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業(yè)務辦理。
納稅人可登錄后通過選擇 “我的信息”,進入“納稅人信息”,查看已生效的資格信息。
18. 納稅人如何申請辦理注銷?
答:納稅人可通過登錄電子稅務局,選擇進入“清稅注銷稅(費)申報及繳納套餐”,根據納稅人類型,分別完成“企業(yè)所得稅清算報備”、“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申報”、“企業(yè)所得稅申報”、“其他申報”、 “綜合申報”、“財務報表報送”及“稅費繳納”等業(yè)務的辦理, 其中“企業(yè)所得稅清算報備”僅針對除分支機構以外的已認定企業(yè)所得稅稅種的納稅人辦理,其他類型納稅人無需辦理。
19. 需注銷的納稅人如何辦理注銷所屬期應申報稅(費)種的申報及稅款繳納?
答:無未結欠稅及罰款、無逾期未申報的納稅人,可通過登錄各省電子稅務局,選擇進入“清稅注銷稅(費)申報及繳納套餐”,辦理當期[注銷當月(季、年)的上一所屬期,且注銷申請日期在上期申報的征期內],以及注銷所屬期[注銷當月(季、年)的所屬期] 應申報稅(費)種的申報及稅款繳納;同時,對已認定企業(yè)所得稅稅種的納稅人,除分支機構外, 還可完成企業(yè)清算所得稅申報。
20. 納稅人如需調整定期定額如何辦理?
答:納稅人如需調整定期定額,可登錄后通過選擇“我要辦稅”,進入“定期定額戶申請核定及調整定額”,填寫并提交《個體工商戶定額核定審批表》及相關附報資料。稅務機關審批完成后,納稅人即可獲取審批結果信息, 并在電子稅務局查看和打印受理結果。
21. 納稅人如何申請退稅?
答:納稅人可登錄后通過選擇“我要辦稅”,進入“一般退(抵)稅管理”, 填寫并提交《退(抵)稅申請表》。稅務機關審批完成后,納稅人即可獲取審批結果信息。納稅人也可登錄后通過選擇電子稅務局“我要查詢”, 進入“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查詢辦理進度和結果。
納稅人可申請的退稅主要包括:誤收多繳退抵稅,入庫減免退抵稅,匯算清繳結算多繳退抵稅,車輛購置稅退稅,車船稅退抵稅,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以及石腦油、燃料油消費稅退稅等。
22. 納稅人如需開具涉稅證明如何辦理?
答:需要開具涉稅證明的納稅人,可登錄后通過選擇“我要辦稅”, 進入“證明開具”,申請開具涉稅證明。
納稅人可開具的涉稅證明主要包括: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稅收完稅證明(表格式)、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轉開印花稅票銷售憑證、轉開稅收繳款書(出口貨物勞務專用)、出口退(免)稅相關證明等。
23. 稅務代理機構如何向稅務機關報送相關信息和資料?
答:稅務代理機構可通過登錄電子稅務局,選擇進入“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管理套餐”,向稅務機關報送機構、人員、委托協(xié)議等信息。
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管理套餐包括: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變更及終止;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人員)基本信息采集;涉稅專業(yè)服務協(xié)議信息采集;涉稅專業(yè)服務業(yè)務信息采集;涉稅專業(yè)服務協(xié)議信息變更及終止等。
24. 如何通過電子稅務局與稅務機關進行交互?
答:納稅人可登錄后通過選擇“互動中心”,進入“在線交互”,同稅務機關進行實時在線交互。
25. 如何通過電子稅務局進行預約辦稅?
答:納稅人可登錄后通過選擇“我要預約”,或登錄后通過選擇“互動中心”并進入“預約辦稅”,進行預約辦稅。具體分為線下預約及線上預約。線下預約用于辦稅服務廳預約辦稅,服務事項類型包括稅政政策咨詢、業(yè)務辦理輔導、預約排號服務等,納稅人可根據預約事項選擇預約地點、預約時間等;線上預約用于電子稅務局預約辦稅,服務事項類型包括在線輔導、在線座談、在線約談、在線培訓等。部分省電子稅務局還可查看各辦稅服務廳實際排隊情況。
26. 如何通過電子稅務局獲取稅務機關的各類通知公告?
答:納稅人無需注冊登錄,可通過選擇“公眾服務”,進入“通知公告”, 獲取稅務機關發(fā)布的各類通知公告。
電子稅務局提供的通知公告主要包括政策法規(guī)通知公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公告、信用級別a 級納稅人公告以及欠稅公告等。
27. 如何通過電子稅務局查看稅務機關發(fā)布的線上培訓?
答:納稅人無需注冊登錄,可通過選擇“公眾服務”,進入“咨詢輔導”, 再選擇“納稅人學堂”,查看稅務機關發(fā)布的線上培訓計劃。納稅人可在此功能下設置開課提醒,及時參與線上培訓。
28. 如何通過電子稅務局查看涉稅政策及解讀文件?
答:納稅人無需注冊登錄,可通過選擇“公眾服務”,進入“咨詢輔導”, 再選擇“稅收政策及解讀”,查看稅務機關各類涉稅政策及解讀文件。
29.納稅人在電子稅務局中如找不到所需業(yè)務功能或不熟悉具體操作, 如何處理?
答:納稅人無需注冊登錄,可通過選擇“公眾服務”,進入“咨詢輔導”, 再選擇“操作規(guī)程”,查看各省電子稅務局所提供的各類具體業(yè)務功能及操作流程。
30. 如何查看疫情防控期間稅務相關的熱點問題?
答:納稅人無需注冊登錄,可通過選擇“公眾服務”,進入“咨詢輔導”, 再選擇“熱點問題”,查看當前稅務相關的熱點問題。部分省電子稅務局向納稅人提供全文模糊查詢檢索功能,可便捷獲取想要了解的熱點問題。
31. 納稅人如何通過電子稅務局上傳、下載、打印自身的各類電子資料?
答:納稅人可登錄后通過選擇“我的信息”,進入“電子資料”,隨時查閱、下載、打印自身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稅產生的相關電子資料。納稅人在辦理涉稅業(yè)務過程中,如需上傳附報資料,電子稅務局會智能關聯(lián)納稅人過去已經提交或產生的電子資料,提示在電子資料庫中已有的資料供納稅人選擇;同時,對于需補充的電子資料,提供資料上傳功能。
32. 納稅人不去辦稅服務廳如何查詢所申請的涉稅事項的辦理進度?
答:納稅人可登錄后通過選擇“我要查詢”,進入“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進行辦稅進度及結果查詢。辦稅進度按狀態(tài)分別顯示為待提交、待受理、受理中、已退回、已作廢、已完成等。其中,“待提交”表示涉稅事項申請尚未提交或提交后撤回;“待受理”表示涉稅事項申請已提交至稅務機關,尚未受理;“受理中”表示涉稅事項申請已被稅務機關受理, 尚未終審;“已退回”表示涉稅事項申請不滿足辦理條件,稅務機關不予受理或者退回納稅人補正資料;“已作廢”表示涉稅事項申請由納稅人主動作廢,或由于稅務機關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辦結作廢;“已完成”表示涉稅事項申請滿足辦理條件,已完成辦理。
33. 納稅人不去辦稅服務廳如何查詢發(fā)票信息?
答:納稅人可登錄后通過選擇“我要查詢”,進入“發(fā)票信息查詢”,選定開具日期起止、發(fā)票種類名稱等條件,對已開具的發(fā)票信息進行查詢,同時可對某一條或某幾條發(fā)票信息進行導出或打印。
34. 納稅人如何通過電子稅務局查詢申報明細信息?
答:納稅人可登錄后通過選擇“我要查詢”,進入“申報信息查詢”,選擇申報日期、稅款所屬日期、申報表類型等條件,查詢相應時間的申報信息情況。同時,可進一步點擊查看該張申報表及附列資料,并可進行打印或導出。
35. 納稅人如何通過電子稅務局查看稅費繳納情況?
答:納稅人可登錄后通過選擇“我要查詢”,進入“繳款信息查詢”或“欠稅信息查詢”,輸入查詢條件查詢到具體繳款情況或欠稅情況。如有欠稅情況,可通過系統(tǒng)提供的“欠稅繳納”鏈接,跳轉到相應稅(費)種繳納功能模塊繳納欠稅。
【第8篇】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
甘肅省國家稅務局通告2023年第4號
為進一步優(yōu)化納稅服務,甘肅省國家稅務局決定于2023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推行電子稅務局車輛購置稅網上繳稅業(yè)務(以下簡稱車購稅網上繳稅業(yè)務),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功能說明
納稅人可自行通過電子稅務局車購稅申報功能完成車購稅申報和稅款的繳納;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前,通過放置在公安交管部門車輛注冊登記點、4s店或辦稅大廳的自助辦稅機完成稅收完稅憑證和車購稅完稅證明打印。
二、推行范圍
(一)推行范圍:甘肅省內繳納車購稅的車輛。
(二)下列車購稅業(yè)務在電子稅務局暫不能辦理,由納稅人自行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1.免稅、退稅、車購稅完稅證明補辦或更正等非繳稅業(yè)務;
2.納稅人提供的價格證明不是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或無法按車購稅相關規(guī)定提供資料圖片的車輛繳稅業(yè)務;
3.尚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繳稅業(yè)務;
4.無車輛合格證電子信息或合格證電子信息與紙質信息比對不一致的車輛繳稅業(yè)務;
5.無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電子信息或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電子信息與紙質信息比對不一致的車輛繳稅業(yè)務。
甘肅省國家稅務局將適時擴大電子稅務局車購稅業(yè)務辦理范圍,相關情況將及時在電子稅務局公布。
三、使用方式
申報繳稅:
網頁版:甘肅省國家稅務局互聯(lián)網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gs-n-tax.gov.cn), 點擊第一個模塊“甘肅國稅電子稅務局”,進入后在“便捷服務”中選擇“車購稅申報”功能,進行申報繳稅。具體流程、注意事項、常見問題解決方法可查看申報界面“使用說明”。
甘肅省國家稅務局將適時推出app版和微信版,并在網頁版公布。
稅收完稅憑證和車購稅完稅證明自助打?。?/p>
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車購稅申報界面“完稅證明打印點”,查看已放置自助辦稅機的公安交管部門車輛注冊登記點、4s店或辦稅大廳名稱和地址,就近選擇打印地點,自行打印稅收完稅憑證和車購稅完稅證明。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車購稅網上繳稅業(yè)務涉及軟件與自助機為免費使用,由納稅人自愿選擇。如發(fā)現有單位或個人強制納稅人使用,或以車購稅網上繳稅業(yè)務名義向納稅人收取費用的,可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反映,或撥打12366舉報。
(二)納稅人通過車購稅網上繳稅業(yè)務自行申報繳納車購稅的,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納稅人承擔責任。對成功在電子稅務局提交了資料圖片的,可不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紙質資料,由納稅人自行保管備查。
稅務機關將定期對納稅人自主申報數據進行后期風險監(jiān)控與管理。
(三) 車購稅網上繳稅業(yè)務上線運行后,原成都滬友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開發(fā)的車輛購置稅自助終端系統(tǒng)將于2023年12月31日關閉,停止使用,企業(yè)應做好自購已使用自助辦稅機的升級,保證2023年1月1日起能順利與新系統(tǒng)連接,打印完稅證明。
(四)已申報繳稅車輛,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車購稅已完稅信息查詢功能進行信息查詢。
(五)通過車購稅網上繳稅業(yè)務辦理的車輛,如需辦理退稅、完稅證明補辦等二次業(yè)務的,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車購稅已完稅信息查詢功能查詢辦理單位及地址。
(六)在車購稅網上申報繳稅和自助機打印憑證過程中如遇問題,納稅人可按電子稅務局車購稅申報界面顯示的和自助機屏幕旁邊張貼的服務聯(lián)系方式解決,或撥打電話0931-8112366。
特此通告。
甘肅省國家稅務局
2023年12月7日
【第9篇】車輛購置稅免稅申請審批表
在購買新車或者二手汽車時,應該了解車輛購置稅的相關規(guī)定,可能有些人打算購買二手汽車,沒想到二手汽車還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購置稅不是新車特有的嗎?
其實,車輛購置稅的定義并非如此,不區(qū)分新車還是二手汽車,對沒有繳納車輛購置稅的車輛,按照規(guī)定征收購置稅,一些車輛可能存在減半繳納購置稅或者免除購置稅的優(yōu)惠,但是在二手汽車交易時,需要補交購置稅。
由此可見,不管是新車還是二手汽車,在符合要求的情況下,都應該繳納車輛購置稅,而納稅人并非只有個人一種,在購買汽車、掛車和150cc排量以上的摩托車時,單位個人都可以成為納稅人。
何為購置稅
購置的定義范圍非常廣泛,指的是購買、進口、資產、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車輛購置稅將一次按比例性征收。
如何計算車輛購置稅?
在車輛購置稅的規(guī)定中,購置稅的稅率為10%,計算公式: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x稅率。
值得注意的是,這里計算的計稅價格并是車輛售價,有些車主為了少繳納保險費用,將汽車售價壓低了不少,相對應的購置稅也會少一些。
市面上的汽車可以區(qū)分為進口、國產和合資,其中國產車和合資車只征收車輛購置稅,而進口汽車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關稅。
購置稅解析
可能單純地講述文字不容易理解,筆者就以一輛定價10萬元的新車做例子,和大家講述一下購置稅的計算。
一輛定價10萬元的新車,在去掉增值稅之后,根據公式就可以得出車輛購置稅為8849.5元。
值得一提的時候,車輛增值稅的稅率為13%,購車發(fā)票的價格中包含了增值稅,在計算車輛購置稅時,應該提前去掉增值稅。
購置稅與汽車售價的關系
通過公式可以得出結論,汽車售價越高、需要繳納的購置稅就越多,尤其是在選擇購買進口汽車時,還需要繳納關稅。
一輛定價十萬元的新車,需要繳納8849元的購置稅;當車輛售價翻倍之后,需要加納17094元的購置稅。
如何免稅
其實,并非所有類型的汽車都會征收車輛購置稅,現行的規(guī)定中,相關部門對新能源電動汽車網開一面,推出了極大的優(yōu)惠措施,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相關部門對新能源電動汽車實施免征購置稅的優(yōu)惠政策。
不僅如此,一些城市為了調節(jié)汽車市場的發(fā)展,推出了購置稅減半或者小排量摩托車的優(yōu)惠措施,符合規(guī)定的情況下可少繳納購置稅。
車輛購置后的出現,可以創(chuàng)造良好的發(fā)展環(huán)境,汽車行業(yè)得到進一步優(yōu)化升級,促進二手汽車行業(yè)的發(fā)展,提高利用率,對于車輛購置稅的規(guī)定和免稅要求而言,你有何疑問或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第10篇】2023年車輛購置稅完稅憑證
?政策沿革
1、1985年4月,國務院印發(fā)《關于發(fā)布〈車輛購置附加費征收辦法〉的通知》(國發(fā)〔1985〕50號),決定從1985年5月1日開征車輛購置附加費;
2、2000年10月22日,國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從2001年1月1日起,開征車輛購置稅,取代車輛購置附加費;
3、2023年12月2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3號公布《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
4、2023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以下簡稱《車購稅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原《暫行條例》同時廢止。按照稅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總體不變,將《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
5、2023年4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關于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yè)務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公告2023年第18號)發(fā)布,決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將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yè)務的試點地區(qū)范圍擴大到全國,同時決定在2023年7月1日起,按照《車購稅法》的規(guī)定,在全國范圍內正式實施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yè)務,全面取消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6、2023年5月23日,《關于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71號)發(fā)布,明確了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7、2023年6月28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xù)執(zhí)行的車輛購置稅優(yōu)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75號)明確了繼續(xù)執(zhí)行的車輛購置稅優(yōu)惠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主要內容
一)納稅人、稅率和征收機關
二)應納稅額和應退稅額
三)計稅價格
四)稅收優(yōu)惠
五)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等
新舊主要變化點
一)應稅車輛范圍調整
《車購稅法》規(guī)定應稅車輛包括: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
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吊車)、叉車、電動摩托車,不屬于應稅車輛。
注意:《車購稅法》并非取消農用運輸車的納稅義務,而是不再使用“農用運輸車”稱謂,與汽車管理相銜接,在《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2004版)中,三輪農用運輸車更名為三輪汽車,四輪農用運輸車更名為低速貨車。
二)取消了最低計稅價格的規(guī)定
1.《車購稅法》取消了暫行條例第七條的規(guī)定:“國家稅務總局參照應稅車輛市場平均交易價格,規(guī)定不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
2.《車購稅法》規(guī)定納稅人申報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guī)定核定其應納稅額,不再按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征收。
3.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車購稅法》規(guī)定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再由主管稅務機關按最低計稅價格核定。
4.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車購稅法》規(guī)定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再按照最低計稅價格核定。
三)計稅價格不再包括價外費用
《車購稅法》規(guī)定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與《暫行條例》相比計稅價格不包括價外費用。
四)規(guī)定了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車購稅法》規(guī)定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以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所取得的車輛相關憑證上注明的時間為準,而《暫行條例》只規(guī)定了稅款繳納時間。
五)免稅范圍擴大
《車購稅法》免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增加了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和城市公交企業(yè)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兩項免稅項目。
六)吸收了《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有關內容
《車購稅法》規(guī)定:
1.免稅、減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計稅價格以免稅、減稅車輛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基準,每滿一年扣減百分之十。
2.納稅人將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退回車輛生產企業(yè)或者銷售企業(y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退稅額以已繳稅款為基準,自繳納稅款之日至申請退稅之日,每滿一年扣減百分之十。
七)新增部門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機制
《車購稅法》規(guī)定稅務機關和公安、商務、海關、工業(yè)和信息化等部門應當建立應稅車輛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機制,及時交換應稅車輛和納稅信息資料。
八)取消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憑證。
《車購稅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應當根據稅務機關提供的應稅車輛完稅或者免稅電子信息對納稅人申請登記的車輛信息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依法辦理車輛注冊登記。
【第11篇】車輛購置稅中央稅
□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祁驛
據新華社權威發(fā)布,中央財辦有關負責同志接受新華社等媒體記者提問,圍繞學習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回應當前經濟熱點問題。
在有效穩(wěn)定消費增長方面,針對汽車消費等領域存在的一些限制性措施,要完善消費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繼續(xù)實施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推動汽車消費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轉變。
今年6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考慮當前實際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政策延期問題。
9月26日,財政部發(fā)布消息稱,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yè)發(fā)展,促進汽車消費,財政部、稅務總局、工信部聯(lián)合就延續(xù)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發(fā)布公告,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內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據此前一位業(yè)內人士介紹,“去年1至8月份只有588筆新能源車的減免稅優(yōu)惠,今年1至8月份一共有1857筆。國家的車購稅稅率是10%,以一輛售價30萬的車為例,大概可以減免2.95萬元。”
【第12篇】國家稅務總局車輛購置稅
國家稅務總局最新數據顯示,今年6—8月份,全國約355.3萬輛車享受了車輛購置稅減征政策,累計減征車購稅230.4億元。
具體來看,6月份109.7萬輛,減稅71億元;7月份116萬輛,減稅75.8億元;8月份129.6萬輛,減稅83.6億元。3個月以來,享受政策的車輛數、減征稅額均呈現逐月增長態(tài)勢,顯示出減征政策逐步發(fā)力,受益面穩(wěn)步擴大。特別是8月份減稅額和享受優(yōu)惠的車輛環(huán)比增幅均超10%,分別為10.3%、11.7%。
根據階段性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購稅規(guī)定,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購稅。
在包括減征政策在內的一系列激勵政策助力下,我國汽車市場持續(xù)回暖,車購稅申報數據顯示,自6月份減征政策實施以來,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銷量月均增幅高達17%,反映減征政策有效激發(fā)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的消費動力,助力穩(wěn)住汽車市場基本盤;1.6—2.0升排量的乘用車銷量月均增幅提升為10%左右,反映減征政策有效刺激了乘用車換購消費,促進了汽車消費升級。(總臺央視記者 田琪永)
來源:央視新聞
【第13篇】車輛購置稅繳納時間限制
汽車產業(yè)一直是國家經濟發(fā)展的重要產業(yè)之一,面臨全球經濟放緩情況,我國為有效讓利與民,刺激消費,支持汽車產業(yè)發(fā)展,近期出臺了對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征的惠民政策,對近期有計劃買家用燃油車的朋友來說非常利好。具體減征政策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減征幅度
減征50%!
就是說在原來燃油車按照購車發(fā)票金額10%稅率計算車購稅的基礎上減征一半,廣大購車人只用繳納原來一半的購置稅。
例:小李購買一輛不含增值稅10萬元的家用轎車,原來需要繳:10萬乘以10%=1萬元;現在只用繳:10萬乘以10%除以2=0.5萬。
優(yōu)惠車輛范圍
單車價格不超過30萬元,且排量在2.0升及以下的排量的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
政策執(zhí)行時間
車輛購置時間在2023年6月1號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日期以購車發(fā)票或進口時關稅繳款書開具時間為準。
最近有計劃購車的朋友,可要注意政策執(zhí)行時間及范圍喲,不要忙碌中忘記這購車一利好,畢竟對于我們普通百姓來說確實省下來一筆不小的費用。
【第14篇】車輛購置稅發(fā)票丟失可以補
買車之后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這是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但是我們繳納了車輛購置稅之后不小心弄丟了完稅證明,那么對于車輛的過戶有沒有影響。針對這個問題,下面小編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丟失影響二手車過戶嗎
不影響。
1、一臺車只需要繳納一次購置稅,原車主在購買新車時已經繳納了購置稅,所以,在購買二手車時就不需要重新繳納了。
2、新規(guī)定取消了購置稅過戶、轉籍的業(yè)務,同時還規(guī)定購買二手車需向原車主索要購置稅完稅證明。
3、如若車主將購置稅完稅證明丟失,可攜帶身份證(如果是單位車輛,需要攜帶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機動車輛登記證書、車輛行駛本和購車發(fā)票,去購置稅征收處直接補辦即可,必須要到原辦理地點去辦理補證業(yè)務。
4、購置稅是指由稅務機關征收的購置稅制設置范圍內相關財物的行為和財產征收的稅收。車輛購置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購置規(guī)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guī)范,是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
本文的內容可以看出,購置稅完稅證明弄丟后可以進行補辦,大家在補辦之后還是需要妥善保管,并且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也不影響二手車的交易過戶,過戶時相關手續(xù)可不用攜帶。
【第15篇】車輛購置稅征收范圍由什么決定
車輛購置稅的概念
車輛購置稅是以在中國境內購置規(guī)定車輛(且自用的車輛)為課稅對象、在特定的環(huán)節(jié)向車輛購置者征收的一種稅。就其性質而言,屬于直接稅的范疇
【考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車輛購置稅應稅行為的有()。
a.受贈使用應稅車輛
b.進口使用應稅車輛
c.經銷商經銷應稅車輛
d.債務人以應稅車輛抵債
【正確答案】ab
車輛購置稅的征稅范圍
車輛購置稅以列舉產品(商品)為征稅對象,未列舉的車輛不納稅。征收范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農用三輪運輸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例題?計算題】某人2023年1月份購買一輛小汽車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稅的購車款項117000元,另支付給銷售廠商代收臨時牌照費550元、代收保險費1000元(使用委托方的票據),支付購買工具件和零配件價款2000元,車輛裝飾費340元,請計算應納車輛購置稅。
【正確答案】計稅依據=(117000+2000+340)÷(1+17%)=102000(元)
應納車購稅=102000×10%=10200(元)
【第16篇】機動車車輛購置稅申報
買了新車后,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并提交紙質完稅證明才能登記上牌,在稅務部門和車管所之間來回往返,比較不便。今天,記者從徐州市稅務局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車輛購置稅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申報。
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江蘇省內購置應稅車輛并取得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在徐州市辦理車輛注冊登記的車輛購置稅納稅人,可通過江蘇省電子稅務局網上申報,隨時隨地辦理車輛購置稅新車納稅申報業(yè)務。
納稅人可以通過tips、銀聯(lián)及支付寶等多元化方式繳稅,足不出戶就能享受到全程無紙化繳稅便利。特別是通過在交管部門授權辦理車輛登記業(yè)務的汽車銷售4s店,可以實現繳稅、登記一條龍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購置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購置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另外,符合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1輛個人自用國產小汽車等其他5種條件的車主,也可享受車輛購置稅的優(yōu)惠政策。
無線徐州全媒體記者 王佳佳 徐繼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