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租賃合同知識怎么寫才規(guī)范?本文根據(jù)受用戶歡迎程度整理了3篇優(yōu)質(zhì)的知識租賃合同范文,都是標準的書寫參考模板,便于您一一對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3篇租賃合同知識范文,希望您能喜歡。
- 目錄
【第1篇】2023房地產(chǎn)經(jīng)紀人《相關知識》輔導:租賃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
學員問題租賃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解答(1)出租人的義務主要有:
①依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交付租賃物;
②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③對出租物的瑕疵擔保,當租賃物有瑕疵或存在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不能依約使用收益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承租人因此所受損失,出租人應負賠償責任,但承租人訂約時明知有瑕疵的除外。
(2)承租人的義務主要有:
①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②按照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
③妥善保管租賃物;
④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設他物;
⑤當租賃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或者其他依誠實信用原則應通知的事由時,負有通知義務;
⑥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
【第2篇】2023房地產(chǎn)經(jīng)紀人《相關知識》輔導:租賃合同種類
學員問題租賃合同的種類有哪些?
解答(1)根據(jù)租賃物的不同,租賃可分為不動產(chǎn)租賃和動產(chǎn)租賃。不動產(chǎn)租賃包括房屋租賃和土地使用權租賃等。
(2)根據(jù)法律對租賃是否有特殊的規(guī)定,租賃可分為一般租賃和特殊租賃。特殊租賃是相對于一般租賃而言的,是指法律有特別要求的租賃。例如,房地產(chǎn)管理法律對房地產(chǎn)的租賃、海商法對船舶的租賃以及航空法對航空器的租賃等都有特殊的規(guī)定。
(3)根據(jù)租賃合同是否確定期限,租賃可分為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間,沒有約定租賃期間的則為不定期租賃。
對于不定期租賃,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有權依自己的意愿隨時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應預先通知對方。但是,無論是否約定租賃期間,租賃期間都受法定期間(20年)的限制。
【第3篇】2023房地產(chǎn)經(jīng)紀人《相關知識》輔導:租賃合同概念和特征
學員問題租賃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解答(1)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提供租賃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
(2)租賃物須為法律允許流通的不動產(chǎn)和動產(chǎn)。
(3)租賃合同約定的是轉(zhuǎn)移租賃物的使用或收益權,而不是所有權。
(4)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這是租賃合同區(qū)別于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征。
(5)租賃合同的另一特征是雙務、有償合同。
(6)在租賃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轉(zhuǎn)移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之間存在著對價關系,交付租金是獲取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對價,而獲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財產(chǎn)的目的。
(7)此外,租賃合同還是諾成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當事人只要依法達成協(xié)議,合同即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