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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運輸貨物合同協(xié)議書 第2篇海洋運輸貨物保險合同新 第3篇海洋運輸貨物保險合同格式 第4篇委托公路運輸貨物合同 第5篇公路運輸貨物合同范本 第6篇運輸貨物合同(適用委托物流公司運輸貨物)文本 第7篇金融合同: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 第8篇安全運輸貨物合同書 第9篇租用車輛運輸貨物合同 第10篇海洋運輸貨物保險合同模板 第11篇運輸貨物汽車租賃合同 第12篇國際運輸貨物合同書 第13篇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附英文) 第14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 第15篇國際運輸貨物買賣合同
【第1篇】運輸貨物合同協(xié)議書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簡稱甲方)委托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托運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民法典》和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經雙方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港運至__港,按現(xiàn)行包船運輸規(guī)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貨物于__天內集中于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lián)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yè)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xù)時起于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guī)第三條規(guī)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聯(lián)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fā)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yè)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jiān)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fā)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港口收費規(guī)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充分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甲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乙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__年__月__日訂立
【第2篇】海洋運輸貨物保險合同新
海洋運輸貨物保險合同格式新
海洋運輸貨物保險合同格式
海洋運輸貨物保險合同格式
一、責任范圍
(一)平安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當被保險人要求賠付推定全損時,須將受損貨物及其權利委付給保險公司。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的貨物可視作一個整批。
推定全損是指保險貨物的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恢復、修復受損貨物以及運送貨物到原訂目的地費用超過該目的地的貨物價值。
2.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fā)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4.在裝卸或轉運時由于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后,在避難港由于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于卸貨、存?zhèn)}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guī)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二)水漬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三)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于發(fā)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海洋運輸貨物戰(zhàn)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guī)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二)由于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xù)有效。保險責任按下列規(guī)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貨物在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六十天為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guī)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guī)定的義務而影響保險人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fā)現(xiàn)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fā)現(xiàn)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托人或有關當局(海關、港務當局等)索取貨損貨差證明。如果貨損貨差是由于承運人、受托人或其他有關方面的責任所造成,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被保險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的損失。被保險人采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變更或發(fā)現(xiàn)保險單所載明的貨物、船名或船程有遺漏或錯誤時,被保險人應在獲悉后立即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本保險才繼續(xù)有效。
(四)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提單、發(fā)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在獲悉有關運輸契約中“船舶互撞責任”條款的實際責任后,應及時通知保險人。
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發(fā)票號碼保險單號次
________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保險別和背后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記
包裝及數量
保險貨物項目
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________
保費________費率________裝載工具______
開航日期______自______至______
承保險別:______
所保貨物,如遇風險,本公司憑本保險單及其有關證件給付賠款。
所保貨物,如發(fā)生保險單項下負責賠償的損失或事故,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______保險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______
出單公司地址______
營業(yè)部______
【第3篇】海洋運輸貨物保險合同格式
一、責任范圍
本保險分為平安險、水漬險及一切險三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照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guī)定,負賠償責任。
(一)平安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當被保險人要求賠付推定全損時,須將受損貨物及其權利委付給保險公司。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的貨物可視作一個整批。
推定全損是指被保險貨物的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恢復、修復受損貨物以及運送貨物到原訂目的地的費用超過該目的地的貨物價值。
2.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fā)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4.在裝卸或轉運時由于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后,在避難港由于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于卸貨、存?zhèn)}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guī)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二)水漬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三)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于發(fā)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海洋運輸貨物戰(zhàn)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guī)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一)本保險負“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后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
儲存處所為止。如未抵達上述倉庫或儲存處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六十天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內被保險貨物需轉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時,則以該項貨物開始轉運時終止。
(二)由于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
險仍繼續(xù)有效。保險責任按下列規(guī)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貨物在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六十天為止。
2.被保險貨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內繼續(xù)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規(guī)定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guī)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guī)定的義務而影響保險人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fā)現(xiàn)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fā)現(xiàn)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托人或有關當局(海關、港務當局等)索取貨損
貨差證明。如果貨損貨差是由于承運人、受托人或其他有關方面的責任所造成,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被保險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的損失。被保險人采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變更或發(fā)現(xiàn)保險單所載明的貨物、船名或航程有遺漏或錯誤時,被保險人應在獲悉后立即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本保險才繼續(xù)有效。
(四)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提單、發(fā)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在獲悉有關運輸契約中“船舶互撞責任”條款的實際責任后,應及時通知保險人。
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發(fā)票號碼 保險單號次______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后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記
包裝及數量
保險貨物項目
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______
保費______ 費率______ 裝載工具______
開航日期______ 自______ 至______
承保險別:______
所保貨物,如遇風險,本公司憑本保險單及其有關證件給付賠款。
所保貨物,如發(fā)生保險單項下負責賠償的損失或事故,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______保險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______
出單公司地址______
營業(yè)部______
【第4篇】委托公路運輸貨物合同
2023委托公路運輸貨物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托運貨物,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貨物名稱及起止地點及到達地:
1、運輸貨物的名稱: 。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補充協(xié)議說明為準。
2、起址地點: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至少提前一天以電話或書面?zhèn)髡嫘问较蛞曳桨l(fā)出運輸指令,應填寫《貨物托運單》,明確發(fā)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重量、規(guī)格,并準確提供發(fā)運地和目的地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方法等信息,因信息錯誤造成乙方損失的,承擔全部責任。
2、 甲方托運貨物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xù)的,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xù)的文件提交給乙方,及時配合為乙方承運車輛辦理提貨、裝貨等相關手續(xù)。
3、 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應符合標準,應是安全并可運輸物,托運物品不得為國家違禁品。
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等與甲方無關。
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后,甲方及時驗收卸貨,若客戶有任何意見,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lián)系處理,否則視為已驗收交貨。
3、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運輸貨物,特殊情況(交通事故、不可抗力等),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
第四條:運輸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運費單價: 元/噸。當月 日結算,乙方當月 日前傳遞增值稅專用發(fā)票(9%)至甲方,甲方月底前付清運費。臨時新運輸線路以雙方對賬單價為準。
甲方每月按發(fā)票金額以現(xiàn)金或轉賬方式支付乙方運輸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期支付結算金額,每月以未結算金額的5%承擔違約金。
第六條:爭議解決
若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他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xié)商一致后以補充協(xié)議形式確定,補充協(xié)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自簽字或捺印時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法人:
銀行:銀行:
賬號:賬號:
地址:地址: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5篇】公路運輸貨物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本著友好合作?;セ莼ダ脑瓌t,根據<>結合成都現(xiàn)價及相關法規(guī),就都江堰煤礦運輸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條款。以期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運輸物名稱:
二:運輸地點:又甲方指定裝料點__________和卸料點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車型:貨箱長為6米至6.5米這個范圍之內。
四:運輸線路:由甲方指定。
五:運輸工期:暫定一年。
六:用車數量暫定10輛,具體數量視情況而論在定。先上5輛車。
七:運輸價格及計算方式:
1、運輸距離在25公里以內,按每車元計算。(元人民幣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折合為除25等于元人民幣/公里超過500米視為1公里。不足500米則不加公里數。每超過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幣。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點結清上一日的運輸款。不得超過中午12點。如果這樣乙方有權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并按照十一條款執(zhí)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車輛進場的時間。乙方車輛進場后,甲方在3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裝貨。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條執(zhí)行。
十:其它條款
1、乙方車輛進場后,甲方負責辦理路上所需的各種證件和通行證。
2、在運輸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擋或是罰款、扣車扣證,一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耽誤乙方運輸按照
十一款第4條執(zhí)行)
3、乙方駕駛員酒后駕車。帶病駕車。如果發(fā)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任何負責。
4、甲乙雙方經常溝通有問題及時處理。
5、24小時作業(yè)。
6、乙方車輛服從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為出現(xiàn)則賠償給甲方xx元人民幣作為損失。
十一:違約處罰
1、如因甲方施工條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fā)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3、以上1、2都視為違約。
4、違約按照每車每天元計算。
十二:車輛進場后,甲方馬上付給乙方每輛車元的進場費用。此費用在工程結束時退還給甲方。
十三:雙方發(fā)生糾紛時應協(xié)商處理。
十四:協(xié)議簽訂后,從車輛進場之日自動生效。
十五: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運輸貨物合同(適用委托物流公司運輸貨物)文本
貨物運輸合同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公司內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021- 電話:
傳真: 021-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經過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的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貨物的名稱、體積、數量、規(guī)格、包裝、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收發(fā)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以雙方確認的運單為準。
二. 運輸的質量及安全要求
1. 乙方應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抵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
2. 該貨物如未經甲方同意在運輸過程中不得轉車及和其他產品混裝。
三. 貨物的裝卸責任及方法
1.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和貨物的屬性及外包裝標志進行裝卸、堆放并保證貨物的安全和完整。
2. 對包裝不符承運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在開始承運時指出并要求甲方采取措施改進,如乙方開始承運,則應視為包裝符合承運要求。
四. 貨物交接手續(xù)
1. 甲方憑裝貨手續(xù)及時發(fā)貨。裝貨時,乙方應派人(或駕駛員)在現(xiàn)場點件交接,并查看包裝及裝載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乙方確認無誤后,應簽字確認。
2. 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后,收貨人和乙方應在場點件交接,收貨人確認無誤后,乙方應要求收貨人在乙方所持送貨單據上簽章,如發(fā)現(xiàn)差錯,雙方當事人應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送貨單上批注清楚。
3. 乙方送交收貨人的貨物如被拒收,乙方需及時聯(lián)系甲方并說明拒收的原因。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確認的規(guī)定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 甲方有權對乙方送貨的過程進行監(jiān)督/指導以確保送貨質量。
(3) 貨物承運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 解除合同 的要求。
2.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運輸的規(guī)定,按照合同中規(guī)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送貨的單據等相關文件.
(3) 甲方應提供貨物的數量、體積、重量、性質及收貨人名稱地址與電話。
六.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的權利:
(1) 經甲方認可后,乙方有權向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
2. 乙方的義務:
(1) 在承運期間,乙方對承運貨物應負全部責任,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按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運輸程序的有效文件完成甲方的運輸任務。若甲方委托乙方收取票據或現(xiàn)金,乙方須及時將票據或現(xiàn)金送達甲方。
(3) 乙方應保證提供符合運輸貨物運輸條件的運輸工具(必須保證證照齊全、有效并已投保貨險和車險)運輸車輛均應為無蛀蟲、無異味、清潔干燥且得到良好保養(yǎng)。
(4) 乙方在派車單規(guī)定的期限內,不能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負責賠償”七.2”所列各項責任。
(5) 未征得甲方同意,不能同車裝載非甲方貨物、不得擅自將所托運貨物運往其他卸貨地點,不能中途換裝其他車輛,除車輛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原因外,違例事件一經發(fā)現(xiàn),甲方有權追究責任予以索賠及處罰。
(6) 乙方須在運輸過程中定時向甲方反饋信息,如有特殊情況發(fā)生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處理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處理。
(7) 乙方裝卸工,駕駛員等全部人員在承運甲方貨物過程中的任何階段(包括但不限于運輸準備工作、準備階段、預備運輸公司等)其安全保障、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其人員也和甲方不存在任何關系。如甲方承擔了相關責任,可向乙方追償。
七. 違約責任
1. 乙方責任
(1) 由于乙方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乙方將提供甲方及收貨方全部損失的賠償。
(2) 若乙方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且未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則因貨物晚到造成收貨方及甲方的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3) 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
(4) 由于乙方過錯,造成甲方委托乙方收取的票據或現(xiàn)金未能及時送至甲方,而導致甲方與收貨方產生的糾紛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應在每筆運輸業(yè)務完成后向甲方及時提供本次運輸任務完整的簽收單(由收貨人簽收確認),乙方需憑簽收單向甲方開票收款,若乙方未提供簽單(或提供的簽收單有瑕疵)而導致甲方與收貨方產生的糾紛(包括但不限于貨款不能收回)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 乙方必須在每月 號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完整的運輸清單及費用清單,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相對應的所有貨物簽收單須在20日前交于甲方,若乙方未在上述二個時間內將相應資料交于甲方,甲方有權不支付相關費用。
(7)客戶投訴送貨人(乙方)服務態(tài)度不好不配合,或者送貨不及時,客戶第一次投訴 警告 ,第二投訴乙方自愿支付人民幣300元給甲方作為甲方處理的費用。
八. 保險責任
1. 貨物保險手續(xù)及費用概由乙方承擔,并辦理。
2. 如出現(xiàn)貨險,甲方可配合乙方處理險情,同時甲方及時提供貨物的發(fā)票及索賠委托書供乙方要求理賠用。
九. 合同履行 保證金
乙方于簽定本合同當日支付人民幣 元給甲方,此款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和<<合同法>>第60條規(guī)定乙方義務的保證,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可以直接從該款中扣除應由乙方承擔責任所造成的任何損失,如合同未到期,乙方應在扣除該款后三日內補足此款。合同履行結束,此款(如有扣除,僅無息退回余款)無息退還乙方。
十. 運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甲方公司規(guī)定結算,運價中未含地點,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2. 結算日期: 日關賬,關賬后的第二個月 日支付運輸貨款。
十一乙方承運(或介紹的)的任何車輛對(任何一輛車子)的任何事故都和甲方無關。無論何種情形,貝殼*司均不承擔乙方承運過程中的任何風險,如甲方承擔或支付了相關的費用,均可向乙方追償,乙方放棄任何抗辯權利。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
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糾紛時,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則提交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轄 處理。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事后又無補充協(xié)議的,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zhí)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第7篇】金融合同: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
一、責任范圍
本保險分為平安險、水漬險及一切險三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照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guī)定,負賠償責任。
(一)平安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當被保險人要求賠付推定全損時,須將受損貨物及其權利委付給保險公司。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的貨物可視作一個整批。推定全損是指被保險貨物的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恢復、修復受損貨物以及運送貨物到原訂目的地的費用超過該目的地的貨物價值。
2、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份損失。
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fā)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份損失。
4、在裝卸或轉運時由于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份損失。
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后,在避難港由于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于卸貨,存?zhèn)}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guī)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二)水漬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份損失。
(三)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于發(fā)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遲延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海洋運輸貨物戰(zhàn)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guī)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第8篇】安全運輸貨物合同書
訂立合同雙方:
托運方:
承運方:
托運方詳細地址:
貨方詳細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過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guī)格、數量、價款
貨物編號
品名
規(guī)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第二條包裝要求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guī)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guī)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guī)定,按照合同中規(guī)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義務
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
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guī)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
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lián)系,在規(guī)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guī)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fā)出貨物到達的通知。
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guī)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取貨物的權利。
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xié)議。
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
超過規(guī)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fā)現(xiàn)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罐車發(fā)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guī)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費用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fā)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_元。
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如果貨物逾期到達,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聯(lián)運的貨物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guī)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方:
承運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
【第9篇】租用車輛運輸貨物合同
2023租用車輛運輸貨物甲方:
乙方:
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元整,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需租用乙方車輛運輸貨物,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甲方向乙方租用車輛運輸貨物。甲方提前一天將運輸計劃口頭或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承諾有足夠的車輛資源供甲方租用。
乙方保證租用車輛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可以正常營運上路。
租用車輛的司機由乙方指派,租用車輛的行車安全 技術操作也由乙方全面負責。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貨物安全,準時地送到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造成的貨物非正常損傷 損毀 遺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租車運輸費用由甲方根據路程遠近等實際情況制定,運輸費費用外,甲方不負擔其他任何相關費用。
乙方按______結算并提供_____發(fā)票給甲方,甲方收到發(fā)票后_____天內支付運費。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備查。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_____,雙方簽字蓋章后開始執(zhí)行,期滿后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篇】海洋運輸貨物保險合同模板
一、責任范圍
本保險分為平安險、水漬險及一切險三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照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guī)定,負賠償責任。
(一)平安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當被保險人要求賠付推定全損時,須將受損貨物及其權利委付給保險公司。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的貨物可視作一個整批。
推定全損是指被保險貨物的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恢復、修復受損貨物以及運送貨物到原訂目的地的費用超過該目的地的貨物價值。
2.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 意外事故 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fā)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4.在裝卸或轉運時由于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后,在避難港由于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于卸貨、存?zhèn)}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guī)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二)水漬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三)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于發(fā)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海洋運輸貨物戰(zhàn)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guī)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一)本保險負“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后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如未抵達上述倉庫或儲存處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六十天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內被保險貨物需轉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時,則以該項貨物開始轉運時終止。
(二)由于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xù)有效。保險責任按下列規(guī)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貨物在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六十天為止。
2.被保險貨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內繼續(xù)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規(guī)定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guī)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guī)定的義務而影響保險人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fā)現(xiàn)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 代理 人申請檢驗,如發(fā)現(xiàn)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托人或有關當局(海關、港務當局等)索取貨損貨差證明。如果貨損貨差是由于承運人、受托人或其他有關方面的責任所造成,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被保險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的損失。被保險人采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變更或發(fā)現(xiàn)保險單所載明的貨物、船名或航程有遺漏或錯誤時,被保險人應在獲悉后立即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本保險才繼續(xù)有效。
(四)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 提單 、發(fā)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在獲悉有關運輸契約中“船舶互撞責任”條款的實際責任后,應及時通知保險人。
五、索賠期限
本 保險索賠 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______保險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______
出單公司地址______
營業(yè)部_____
【第11篇】運輸貨物汽車租賃合同
2023運輸貨物汽車租賃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汽車運輸貨物一事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型_______汽車。
二、車輛數量:_______輛。
三、貨物類型:______________
四、運輸起、終點:起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終點為
五、運費:淡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旺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若支付同等金額的人民幣,則匯率按_______計算。
六、運費的支付:每周星期_______為運費支付日,當日乙方將一周內使用甲方所有車輛的運費結清。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貨物的裝運,若乙方裝運除_______以外的其它類型貨物,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若乙方裝運貨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甲方車輛具有優(yōu)先裝運乙方貨物的權利。
在乙方保證甲方汽車運量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他人;若乙方的貨物不能滿足甲方汽車的運量,則甲方可另外轉租其他貨主。
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裝貨車輛的管理。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在甲方車輛維修期間、節(jié)假日車輛未及時到達口岸期間,乙方有權另尋其它車輛裝運貨物。
在乙方貨物較多而甲方車輛不足以滿足乙方運輸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保證首先裝運甲方車輛。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車裝運百貨以外其它類型的貨物。
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乙方必須在3日內辦完所有的清關手續(xù)(遇節(jié)假日順延)。
乙方必須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的押金(_____輛車,每車_____美元),以保證甲方車輛的及時出關和車輛到__________后及時接車與清關,若因上述原因壓車給甲方造成損失,損失部分甲方由此押金中扣除。
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第三方。
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貨物原因,造成甲方車輛毀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九、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到期雙方協(xié)商延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第12篇】國際運輸貨物合同書
甲方:
聯(lián)系電話:
營業(yè)地址:
乙方:
聯(lián)系電話:
營業(yè)地址:
甲乙雙方為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代理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其航空,海運,陸運,快遞等運輸服務和運費到付服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甲方需要國際運輸的貨物,享用乙方的優(yōu)質運輸服務。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的權利。
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貨時即時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xié)議收取運費的權利。
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
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甲方的義務:
在發(fā)貨前以電話或傳真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
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托運書并聲明貨物價值以英文正確完整地填妥運單所有非文件類物品,必須以英文填寫好商業(yè)發(fā)票,裝箱單某些特殊物品,須按中國海關和目的地國海關的要求,備妥必要的清關文件。
按協(xié)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如甲方無能力或拒絕支付運費,由本協(xié)議的甲方的負責人承擔所有運費及訴訟費和律師費。本協(xié)議甲方負責人為:,如貨值較大我司建議乙方購買保險。
甲方須繳付因清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對于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誤的事實,并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二,付款條件:
雙方同意本協(xié)議簽署后,運費的結算采取月結方式。乙方每月5號前提供上月對賬單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帳單后一周內對帳且蓋章確認回傳,并在當月10號前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每日收違約金1%。
如未到結算期但甲方應付乙方運費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整,小寫:_________則必須馬上結清,甲方在收到帳單后2天內對帳并付款。逾期每日收取違約金1%。
付款必須匯入我司指定的帳號或由我司財務部門出具法人證明的指定人員。
如甲方需乙方提供墊付款服務,甲方應在乙方墊款日七日內將墊付款付到乙方的帳上。
三,價格變動: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行情,按國家法規(guī)對運價進行調整,但應在發(fā)貨前通知甲方。
四,協(xié)議履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xié)議,另一方有權終止代理關系。但對于甲方,不影響運費的正常支付對于乙方,有義務受理貨物查詢跟蹤或索賠,直至貨物簽收或索賠結案。
五,有效期:
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簽字日起一年有效。協(xié)議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可以繼續(xù)生效。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協(xié)商解決。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日期:日期:
【第13篇】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附英文)
一、責任范圍
本保險分為平安險、水漬險及一切險三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照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guī)定,負賠償責任。
(一)平安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當被保險人要求賠付推定全損時,須將受損貨物及其權利委付給保險公司。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的貨物可視作一個整批。推定全損是指被保險貨物的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恢復、修復受損貨物以及運送貨物到原訂目的地的費用超過該目的地的貨物價值。
2、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份損失。
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fā)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份損失。
4、在裝卸或轉運時由于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份損失。
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后,在避難港由于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于卸貨,存?zhèn)}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guī)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二)水漬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份損失。
(三)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于發(fā)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遲延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海洋運輸貨物戰(zhàn)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guī)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一)本保險負“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后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如末抵達上述倉庫或儲存處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六十天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內被保險貨物需轉運到非保險單所載 明的目的地時,則以該項貨物開始轉運時終止。
(二)由于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xù)有效,保險責任按下列規(guī)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下,均以被保險貨物在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六十天為止。
2、被保險貨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內繼續(xù)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規(guī)定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guī)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guī)定的義務而影響保險人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fā)現(xiàn)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fā)現(xiàn)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托人或有關當局(海關、港務當局等)索取貨損貨差證明。如果貨損貨差是由于承運人、受托人或其他有關方面的責任所造成,并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被保險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威少貨物的損失,被保險人采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變更或發(fā)現(xiàn)保險單所載明的貨物、船名或航程有遺漏或錯誤時,被深險人應在獲悉后立即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本保險才繼續(xù)有效。
(四)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提單、發(fā)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在獲悉有關運輸契約中“船舶互攜責任”條款的實際責任后,應及時通知保險人。
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認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裁港全部卸離海輪后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
i . scope of cover:
this insurance is classified into the following three conditions-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 p. a. ), with average (w. a. ) and all risks. where the goods insured hereunder sustain loss or damage , the company shall undertake to indemnify therefor according to the insured condition specified in the policy and the provisions of these clauses :
1.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 p. a. )
this insurance covers :
1) total or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of the whole consignment hereby insured caused in the course of transit by natural calamities: heavy weather, lightning, tsunami, earthquake and flood. in case a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is claimed for, the insured shall abandon to the company the damaged goods and all his rights and title pertaining thereto. the goods on each lighter to or from the seagoing vessel shall be deemed a separate risk.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refers to the loss where an actual total loss appears to be unavoidable or the cost to be incurred in recovering or reconditioning the goods together with the forwarding cost to the destination named in the policy would exceed their value on arrival.
2) total or partial loss caused by accidents the carrying conveyance being grounded, stranded, sunk or in collision with floating ice or other objects as fire or explosion .
3) partial loss of the insured goods attributable to heavy weather, lightning and/or tsunami, where the conveyance has been grounded, stranded, sunk or burnt. irrespective of whether the event or events took place or after such accidents.
4) partial of total loss consequent on falling of entire package or packages into sea during loading, transshipment or discharge.
5)reasonable cost incurred by the insured on salvaging the goods or averting or minimizing a loss recoverable under the policy, provided that such cost shall not exceed the sum insured of the consignment so saved.
6) losses attributable to discharge of the insured goods at a pert of distress following a sea peril as well as special charges arising from loading, warehousing and forwarding of the goods at an intermediate port of call or refuge.
7) sacrifice in and contribution to general average and salvage charges.
8) such proportion of losses sustained by the shipowners as is to be reimbursed by the cargo owner under the 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both to blame collision clause.
2. with average (w. a. )
aside from the risks covered under f. p. a. condition as above, this insurance also covers partial losses of the insured goods caused by heavy weather , lightning, tsunami , earthquake and/or flood.
3. all risks
aside from the risks covered under the f. p. a. and w. a. conditions as above, this insurance also cover all risks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insured goods whether partial or total, arising from external causes in the cause of transit.
ii. exclusions:
this insurance does not cover : .
1. loss or damage caused by the intentional act or fault of the insured.
2. loss or damage falling under the liability of the consignor.
3. loss or damage arising from the inferior quality or shortage of the insured goods prior to the attachment of this insurance.
4. loss or damage arising from normal loss, inherent vice or nature of the insured goods , loss of market and/or delay in transit and any expenses arising there from..
5. risks and liabilities covered and excluded by the ocean marine (cargo) war risks clauses and strike , riot and civil commotion clauses of this company.
iii . commencement to termination of cover:
1. warehouse to warehouses clause :
this insurance attaches from the time the goods hereby insured leave the ware-house or place of storage named in the policy for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transit and continues in force in the ordinary course of transit including sea , land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its and transit in lighter until the insured goods are delivered to the consignee s final warehouse or place of storage at the destination named in the policy or to any other place used by the insured for allocation or distribution of the goods or for stories other than in the ordinary course of transit. this insurance shall., however , be limited to sixty (60) days after completion of discharge of the insured goods from the seagoing vessel at the final port of discharge before they reach the above mentioned warehouse or place of stories. if prior to the expire of the above mentioned sixty ( 60) days , the insured goods are to be forwarded to a destination other than that named in the policy , this insurance shall terminate at the commencement of such transit.
2. if, owing to delay , deviation , forced discharge , reshipment or transshipment beyond the control of the insured or any change or termination of the voyage arising from the exercise of a liberty granted to the shipowners under the 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the insured goods arrive at a port or place other than that named in the policy, subject to immediate notice being given to the company by the insured and an additional premium being paid, if repaired, this insurance shall remain in force and shall terminate as hereunder :
1) if the insured goods are sold at port or place not named in the policy , this insurance shall terminate on delivery of the goods sold, but in no event shall this insurance extend beyond sixty (60) days after completion of discharge of the insured goods from the carrying vessel at such port or place.
2) if the insured goods are to be forwarded to the final destination named in the policy or any other destination, this insurance shall terminate in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1 above.
iv . duty of the insured:
it is the duty of the insured to attend to all matters as specified hereunder , failing which the company reserves the right to reject his claim for any loss if and when such failure prejudice the rights of the company :
1. the insured shall take delivery of the insured goods in good time upon their arrival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named in the policy. in the event of any damage to the goods, the insured shall immediately apply for survey to the survey and/or settling assent stipulated in the policy. if the insured goods are found short in entire package or packages or to show apparent traces of damage , the insured shall obtain from the carrier, bailed or other relevant authorities (customs and port authorities etc. ) certificate of loss or damage and/or sbortlanded memo. should the carrier, bailed or the other relevant authorities be responsible for such shortage, the insured shall lodge a claim with them in writing and , if necessary , obtain their confirmation of an extension of them the time limit of validity of such claim.
2. the insured shall , and the company also, take reasonable measures immediately in salvaging the goods or preventing or minimizing a loss or damage thereto. the measures so taken by the insured or by the company shall not be considered respectively, as a waiver of abandonment hereunder , or as an acceptance thereof.
3. in case of a change of voyage or any omission or error in the description of the interest , the name of the vessel or voyage, this insurance shall remain in force only upon prompt notice to this company when the insured becomes aware of the same and payment of an additional premium if required.
4.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should accompany any claim hereunder made against this company :
original policy, bill of lading. invoice, packing list, tally sheet, weight memo, certificate of loss or damage and/or shorthand memo, survey report, statement of claim.
if any third party is involved , documents relative to pursuing of recovery from such party should also be included.
5. immediate notice should be given to the company when the cargo owners actual responsibility under the 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n both to blame collision clause becomes known..
v . the time of validity of a claim :
the time of validity of a claim under this insurance shall not exceed a period of two years counting from the time of completion of discharge of the insured goods from the seagoing vessel at the final port of discharge.
【第14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國際保險條款
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
(1981年1月1日修訂)
一、責任范圍
本保險分為平安險、水漬險及一切險三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照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guī)定,負賠償責任。
(一)平安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當被保險人要求賠付推定全損時,須將受損貨物及其權利委付給保險公司。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的貨物可視作一個整批。
推定全損是指被保險貨物的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恢復、修復受損貨物以及運送貨物到原定目的地的費用超過該目的地的貨物價值。
2.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 意外事故 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fā)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4.在裝卸或轉運時由于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后,在避難港由于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于卸貨、存?zhèn)}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guī)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二)水漬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三)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于發(fā)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海洋運輸貨物戰(zhàn)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guī)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一)本保險負“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后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如未抵達上述倉庫或儲存處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六十天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內被保險貨物需轉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時,則以該項貨物開始轉運時終止。
(二)由于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位所載明的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xù)有效,保險責任按下列規(guī)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貨物在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六十天為止。
2.被保險貨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內繼續(xù)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規(guī)定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guī)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guī)定的義務而影響保險人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fā)現(xiàn)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 代理 人申請檢驗,如發(fā)現(xiàn)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托人或有關當局(海關、港務當局等)索取貨損貨差證明。如果貨損貨差是由于承運人、受托人或其他有關方面的責任所造成,并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被保險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的損失,被保險人采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變更或發(fā)現(xiàn)保險單所載明的貨物、船名或航程有遺漏或錯誤時、被保險人應在獲悉后立即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本保險才繼續(xù)有效。
(四)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 提單 、發(fā)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在獲悉有關運輸契約中“船舶互撞責任”條款的實際責任后,應及時通知保險人。
五、索賠期限
本 保險索賠 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起算,最多不超過兩年。
【第15篇】國際運輸貨物買賣合同
2023國際運輸貨物買賣甲方:
聯(lián)系電話:
營業(yè)地址:
乙方:
聯(lián)系電話:
營業(yè)地址:
甲乙雙方為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代理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其航空,海運,陸運,快遞等運輸服務和運費到付服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甲方需要國際運輸的貨物,享用乙方的優(yōu)質運輸服務。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的權利。
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貨時即時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xié)議收取運費的權利。
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
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甲方的義務:
在發(fā)貨前以電話或傳真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
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托運書并聲明貨物價值以英文正確完整地填妥運單所有非文件類物品,必須以英文填寫好商業(yè)發(fā)票,裝箱單某些特殊物品,須按中國海關和目的地國海關的要求,備妥必要的清關文件。
按協(xié)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如甲方無能力或拒絕支付運費,由本協(xié)議的甲方的負責人承擔所有運費及訴訟費和律師費。本協(xié)議甲方負責人為:,如貨值較大我司建議乙方購買保險。
6,甲方須繳付因清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7,對于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誤的事實,并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五,付款條件:
雙方同意本協(xié)議簽署后,運費的結算采取月結方式。乙方每月5號前提供上月對賬單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帳單后一周內對帳且蓋章確認回傳,并在當月10號前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每日收違約金1%。
如未到結算期但甲方應付乙方運費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整,小寫:_________則必須馬上結清,甲方在收到帳單后2天內對帳并付款。逾期每日收取違約金1%。
付款必須匯入我司指定的帳號或由我司財務部門出具法人證明的指定人員。
如甲方需乙方提供墊付款服務,甲方應在乙方墊款日七日內將墊付款付到乙方的帳上。
六,價格變動: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行情,按國家法規(guī)對運價進行調整,但應在發(fā)貨前通知甲方。
七,協(xié)議履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xié)議,另一方有權終止代理關系。但對于甲方,不影響運費的正常支付對于乙方,有義務受理貨物查詢跟蹤或索賠,直至貨物簽收或索賠結案。
八,有效期:
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簽字日起一年有效。協(xié)議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可以繼續(xù)生效。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協(xié)商解決。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