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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電施工合同(6份范本)

發(fā)布時間:2023-07-14 10:50:06 查看人數: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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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電施工合同

【第1篇】一戶一表變配電工程施工合同

2023一戶一表變配電工程施工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項 目 編 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協(xié)議書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x一戶一表變配電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xié)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資金來源:

4、工程內容:__

5、工程承包范圍:詳見南寧供電局審核、備案通過的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1承包人嚴格按照南寧供電局審核、備案通過的施工圖及供電方案協(xié)議進行施工,并辦理相關的供電審批手續(xù)。按照國家、省市及工程所在地有關電力施工規(guī)范、工程質量標準和本合同約定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安裝配置配電房內的照明、插座、防鼠(小動物)、防蟲、消防、防潮、通(排)風、接地系統(tǒng)等裝置及附件;全部電氣設備的調試、驗收;操作工具及告示牌、結線系統(tǒng)牌的配置;配電工程相應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設備基礎);供電系統(tǒng)的設計、報批、審核、采購、施工、檢測、試驗、調試、驗收、開通正式電等一切費用);

2根據承包方與工程所在地供電局所簽訂的《供用電方案協(xié)議》及雙方確認的施工進度,進行永久用電工程的施工并經電力部門和發(fā)包方、監(jiān)理單位驗收合格開通永久用電交付發(fā)包方使用;

3高低壓電纜采購、敷設、所有電氣設備(變壓器,母線,高、低壓柜等)的采購、安裝、調試及其相應電氣連接等工作;

4(包括但不限于電房砌體、電纜通道、設備基礎、內裝、門窗、排風、照明、接地等機電工程)。電房建設需滿足當地供電部門驗收規(guī)范并通驗收;

5戶表工程:低壓配電柜出線至各樓棟表柜,含分接箱、表柜、電纜、豎井橋架、接地、集中抄系統(tǒng)等設備材料采購安裝;

6所有住宅區(qū)電纜分接箱及計量表箱的設備基礎制作工程;

7所有橋架、管網接口處的封堵工程;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具體以發(fā)包人書面通知為準)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 日歷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 南寧供電局及相關行業(yè)驗收的 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 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 (¥ 元)含稅,增值稅率為10%;

2. 合同價格形式: 固定總價包干(含稅)。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xié)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7)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 發(fā)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guī)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xù)、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 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xié)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xié)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南寧市 簽訂。

十一、補充協(xié)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fā)包人執(zhí) 份,承包人執(zhí) 份。

發(fā)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廣西立諾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社會信用代碼 社會信用代碼: 91450100589812983q

地 址: 地 址: 南寧市良慶區(qū)榮光南路2-d1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530219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0771-4500383

傳 真: 傳 真: 0771-4951912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工行良慶支行

賬 號: 賬 號: 2102116409100013638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2 發(fā)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一戶一表規(guī)模說明:危舊房改造項目1棟32層樓,共180戶住宅用電戶,現新裝干式變壓器(1*800)kva一戶一表配變,本項目的用電負荷按三級考慮,低壓出線采用電纜敷設,沿每個單元豎井敷設至表箱,居民采用一戶一表計量方式,并通過低壓遠程集中抄表系統(tǒng)上傳到南寧供電局,電氣節(jié)能措施:采用低損耗變壓器,采用節(jié)能燈具,變壓器中性點采用直接接地方式,低壓系統(tǒng)采用“tn-s”接地方式,要求所有設備外殼應與地網可靠連接,接地網電阻要求不大于4歐。

變壓器工程規(guī)模說明:(1)變壓器:本期安裝1臺干式變壓器(scb11型,d,yn11連接),容量為1x800kva,電壓變比為10.5±2x2.5%/0.4kv;(2)10kv配電裝置:新建1號戶外開閉所(5單元)1座,新建1號戶內開閉所(5單元)1座;高壓進線柜1面,高壓出線柜1面;(3)0.4kv配電裝置:低壓進線柜1面,低壓補償柜1面,低壓出線柜1面;(4)無功補償裝置:采用混合補償方式,并接在0.4kv母線上進行集中補償,補償后的功率因數達到0.9以上。

1.3 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yōu)先順序為:

(1)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3)投標函及其附件;

(4)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南寧供電局審核、備案通過的施工圖及圖紙會審記錄 ;

(8) 相關的工程洽商、變更書面補充協(xié)議等 ;

(9)工程報告單及預算書。

(10)《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2013)》及其廣西實施細則及《關于建筑業(yè)實施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后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的通知》(桂建標〔2016〕17號)、《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算規(guī)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廣西實施細則(修訂本)。

說明:(7)、(8)、(9)填空內容分別限于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優(yōu)先順序可根據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雙方約定。

1.4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4.1 圖紙的提供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數量:貳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zhí)讛档模l(fā)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內容:本合同發(fā)包內容中的全部圖紙。

1.4.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照國家及地方的標準、規(guī)范及行業(yè)管理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為:竣工驗收正式通過后15天內;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數量為:提供竣工圖的數量為4套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為:書面及電子版;

發(fā)包人審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4個工作日 。

1.4.3 現場圖紙準備

關于現場圖紙準備的約定:按通用條款,無另外約定 。

1.5 聯(lián)絡

1.5.1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在 7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5.2 發(fā)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項目業(yè)主代表辦公室 ;

發(fā)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項目負責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項目所在地承包人的項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承包人的項目管理人員 。

監(jiān)理人接收文件的地點:項目所在地監(jiān)理人的辦公室;

監(jiān)理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監(jiān)理工程師或總監(jiān)理工程師。

1.6 知識產權

1.6.1關于發(fā)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fā)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guī)范以及反映發(fā)包人關于合同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歸發(fā)包人所有。

2. 發(fā)包人

2.1 發(fā)包人代表

發(fā)包人代表:

姓 名: ;

聯(lián)系電話: ;

通信地址:

發(fā)包人對發(fā)包人代表的授權范圍如下:執(zhí)行通用條款及授權委托書。

2.2 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現場

關于發(fā)包人移交施工現場的期限要求: 開工前7日 。

2.2.2 提供施工條件

關于發(fā)包人應負責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條件,包括:發(fā)包方負責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承包人承擔相關費用。

2.3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發(fā)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招標前資金已落實到位。

發(fā)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保: 無 。

發(fā)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 無 。

發(fā)包人提供的支付擔保格式見合同附件2。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3.1.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內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 4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費用承擔: 由承包人承擔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移交時間:竣工驗收正式通過后15天內。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形式要求: 按南寧供電局及南寧市檔案管理要求。

3.1.2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①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承包人施工時應探明并負責保護且承包費用,施工時如損壞地下管線、鄰近建筑物、構筑物,所發(fā)生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②配合發(fā)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傳、領導檢查宣傳等工作,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③承包人生活設施及施工場地,應自費配備消防設備,防止火災發(fā)生。

4經過城市道路的施工車輛,必須按交警、城管、運輸等部門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于施工車輛造成的道路、環(huán)境等污染,其責任和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5承包人負責合同實施期間其合同段內臨時交通道路(含場內外連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設施的修建、維修、養(yǎng)護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擔一切費用。

6承包人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fā)包人、監(jiān)理工程師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

7甲方僅接受乙方書面授權的唯一代理人,辦理相關支付手續(xù)。

8承包人對項目經理的授權范圍如下:全面履行南寧市邕武路18號小區(qū)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一戶一表配電工程的施工承包管理職責,為工程參與各方做好協(xié)調和服務,在資金、質量、安全、環(huán)境保護、文明施工等合約目標范圍向發(fā)包人直接負責。

9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huán)衛(wèi)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xù):因施工需要,經發(fā)包人批準,由承包人負責辦理和承擔費用。

10承擔施工安全保衛(wèi)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承包人施工范圍內需要照明、圍欄、看守、警衛(wèi)、清潔衛(wèi)生等均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事故發(fā)生,所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若因危險障礙物影響施工和安全,承包人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并承擔相應費用。

11負責已完工程成品保護及承擔相關費用:在竣工驗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包人負責采取保護措施,并承擔相關費用。

12承包人必須遵守國家[《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實施意見]、地方(《南寧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實施細則》)和合同約定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和規(guī)定做好施工現場和工人生活區(qū)內的衛(wèi)生清潔及安全文明施工,由于施工造成的環(huán)境污染,其責任和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13承包人在施工期間需要夜間施工或采取趕工措施的,由承包人自行組織,報監(jiān)理單位備案,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14承包人應全面、仔細閱讀圖紙,并按發(fā)包人要求參加圖紙會審。當承包人在施工過程當中發(fā)現施工圖紙、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工程量清單等有錯誤、不一致或設計未能達到施工深度要求時,應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監(jiān)理單位和發(fā)包人,否則由此發(fā)生的返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15承包人應做好施工方案并嚴格按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如在施工過程中因實際情況需改變施工方案,須在施工前通知監(jiān)理及發(fā)包人,經監(jiān)理、發(fā)包人同意后才能調整施工方案。如承包人未按審定方案施工,單方面調整施工方案,發(fā)包人不承擔因此增加的工程施工費用,承包人需承擔因此產生安全質量事故及工期延誤帶給發(fā)包人的損失。

16應每月向監(jiān)理和發(fā)包人提供工作計劃、報表: 每月25日向監(jiān)理、發(fā)包人提供當月工程進度報表以及下月進度計劃各一式兩份。

17現場臨時水、電由總包單位負責統(tǒng)一管理,承包人負責從總包單位提供的水電源接駁點駁接,駁接產生的人工、材料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負責施工期間用水、用電費用,水電費的計取標準以發(fā)包人指定現場裝設的水電表的實際度數計量(另計收取公攤),并按當地水電部門實際收費標準計算。承包人每月30日前結算本月用量及費用,并向發(fā)包人(或總包單位)支付。

18承包人負責購買施工人員(含臨時工在內的所有參加項目建設的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險、現場財產和設備的保險并自行承擔費用。否則,發(fā)生任何人身財物的損害賠償,無論事故原因如何均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

19承包人需確保施工現場的施工人數能滿足節(jié)點工期的需要,現場施工人數不得少于施工組織計劃中的要求,如人數不能滿足發(fā)包人節(jié)點工期完成需要,承包人應負責增加施工人數,如承包人不增加,則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自行增加施工人數,因此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發(fā)包人有權從應付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0承包人為履行本合同對外采購的材料、設備等,應以承包人的名義向供應商采購材料,不得以發(fā)包人(包括以本工程項目部等非承包人名義)或發(fā)包人名義采購,否則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2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前,應向發(fā)包人提供符合國家檔案部門要求且裝訂成冊的工程竣工圖及有關的技術檔案資料一式肆份,移交總包單位和監(jiān)理公司審定、整合并歸檔,配合總包單位造冊。

22工程施工期間,承包人須加強施工現場的人員出入安全管理,保證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工地現場,否則無論是否屬于承包人聘請人員,凡在承包人施工場地范圍內出現的傷、亡、失竊等安全事故均被視為是承包人疏于安全管理所致,承包人同意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3農民工工資支付:如因承包人未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而導致發(fā)包人承擔相關墊付責任的,則承包人同意除向發(fā)包人償還發(fā)包人已墊付的工資款項本金外,還向發(fā)包人額外支付墊付工資款總額30%的違約金,上述款項發(fā)包人有權在應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進度款)中直接扣除。

24承包人必須服從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的管理,做好文明施工,且做到工完場地清,如經發(fā)包人口頭或書面通知仍不配合整改,發(fā)包人或監(jiān)理人有權利對承包人進行1000—500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

25承包人必須加強對工人的教育和管理,保護好場內的設備、設施,一旦發(fā)生人為的惡意損壞設備、設施的,除承擔雙倍的賠償責任之外,承包人還需接受500—200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

26承包人必須加強對工人的教育和管理,如果承包人的工人存在打架、斗毆、聚眾鬧事、偷盜、沖擊發(fā)包人辦公場所等行為的,包發(fā)人除移交公安機關處理之外承包人還需接受2000—500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

4.發(fā)包人責任

4.1發(fā)包人委派為代表,負責監(jiān)督承包人工程進度、工程質量、辦理工程量的核驗、工程驗收等事宜,但該代表的簽字須加蓋發(fā)包人公章后才有效。除非本合同有約定,未經發(fā)包人書面委托,發(fā)包人或發(fā)包人項目部其他人員的簽字都視為個人行為,發(fā)包人不予確認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2提供施工所需水、電源接駁點,配合提供現場施工水準點及坐標控制點。

4.3審核承包人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設備進場計劃等報表及相關文件。

4.3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進行驗收和支付工程款。

5.工程驗收、交付及保修

5.1按照經發(fā)包人確認的施工圖紙、有關技術要求以及國家及省市的現行驗收規(guī)范進行工程驗收。

5.2隱蔽驗收及中間驗收

5.2.1承包人在隱蔽工程部位隱蔽前或進行到須中間驗收部位時,應在自檢合格后24小時內向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公司書面申請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擬驗收工程的現場圖片,發(fā)包人須在接到承包人申請后24小時內派人隨同監(jiān)理公司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監(jiān)理公司和發(fā)包人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未經監(jiān)理公司和發(fā)包人代表驗收簽字承包人不得進行隱蔽或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必須立即整改,直到合格為止,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或工程量的增加全部由承包人負責和承擔。

5.2.2無論發(fā)包人代表或監(jiān)理公司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部位重新進行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及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并承擔相應責任。

5.3竣工驗收及工程移交

5.3.1竣工驗收時承包人承包范圍內的工程應具備下列條件:

(1)承包工程全部完工;

(2)竣工資料收集整理完備、初驗合格。

5.3.2具備上述條件時,承包人應在七天內向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公司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完整合格的竣工資料,發(fā)包人應在接到申請及相關資料后十天內組織相關單位及部門進行驗收。發(fā)包人驗收小組由發(fā)包人的業(yè)主代表或物業(yè)公司代表、監(jiān)理公司代表組成;發(fā)包人在工程驗收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發(fā)包人驗收小組組成人員;發(fā)包人驗收小組成員全部簽字確認工程驗收合格并加蓋發(fā)包人及監(jiān)理公司公章,方視為承包人承包工程驗收合格,否則視為承包人承包工程驗收不合格。

5.3.3本工程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應在七天內向發(fā)包人辦理工程移交手續(xù),雙方在移交證書上簽字蓋章之日為本工程的正式移交之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的,應按逾期完工計取違約金的標準處理,并承擔工程成品的保管責任。

5.4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為 貳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雙方辦理工程移交手續(xù)之日起計算。詳見雙方簽訂的《工程質量保修協(xié)議書》,該協(xié)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合同價款與支付

合同價款及增值稅合計為¥ 元(金額大寫: ,其中適用稅率為: 10%。具體報價詳見《工程清單報價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國家稅收法規(guī)政策變化導致增值稅稅率發(fā)生變化,則承包人應按照新的稅率向發(fā)包人出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投標報價清單中的包干總價為承包人綜合考慮各種情況下完成本工程的固定總價,原則上不作調整,除非發(fā)包人發(fā)出造價函調整。

承包人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悉合同價中已包含合同履行期內的物價上漲等政策性因素對合同價的影響風險,承包人不得因物價上漲等因素提出對合同價款進行變更。

6.1付款方式:

支付

期數工程款支付節(jié)點支付時限支付

比例累計支付

比例

01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日歷天20 %

02外線施工完畢,配電房主要設備進場開始安裝7個日歷天45%65%

03全部工程施工完畢并通過驗收,移交合格且裝訂成冊的技術資料,正常運行七天7個日歷天32%97%

04質保金:壹年質保期滿后7個日歷天3%100%

6.2工程款分為進度款、結算款、保修金,承包人應按支付的進度節(jié)點申報,只有具備支付條件時,發(fā)包人才支付工程款。

6.3所有工程款項都必須由承包人提出申請并報送進度報表,經發(fā)包人審核后支付。否則,由于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辦理款項支付而導致款項無法按本合同支付的責任由承包人承擔,且承包人仍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7.計價與計量

7.1計價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總價包干合同。本合同所確定的固定總價,結算時不作任何調整。如由于設計變更引起新增工程項目,則新增工程項目價格按如下排列的優(yōu)先順序進行確定:

(1)如有類似分項項目,按原來清單中的單價執(zhí)行;

(2)如無類似分項項目,按工程所在地2015年省統(tǒng)一定額及施工期間工程所在地相關政府權力部門規(guī)定的計費表/計費公式進行計算;其中計費表中明確屬固定值的費率按固定值計算,若明確為浮動值的費率則取其平均值計算,并計算合同約定的下浮率(如有)。主材單價按工程所在地信息指導價下浮20%確定。

(3)如為工程所在地信息指導價中沒有價格的材料或設備,由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設備及材料的市場價格、供應商的名稱及聯(lián)系電話供發(fā)包人審定和批準后確定。

7.2包干固定總價包含優(yōu)化設計費、圖紙報審費、設備檢測費、人工費、材料費(包安裝、包設備)、機械使用費、設備調試費、水費、電費、垃圾清理費、管理費、措施項目費、總包配合費、利潤、規(guī)費、稅金、政府有關驗收收費、開通永久用電等各種審批手續(xù)及費用,包送電以及本工程的一切風險費及其它與本完成工程有關的一切費用,本包干固定總價任何情況下均不作調整。

7.3包干固定總價及根據工程量形成的整項費用,均系經甲乙雙方充分考慮和綜合市場價格的漲跌、幣值匯率的變動、國家及地方政府政策法令的變化等情勢變更因素下,仍能在限定的工期內完成施工項目及至整個承包工程,且達到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而達成的合同價格。

7.4工程計量規(guī)則:本合同工程量是中標單位根據招標下發(fā)圖紙和現場情況,經復核后投標報價數量,合同固定總價包干,結算時不做調整。

8.最終結算

8.1承包人辦理工程竣工結算手續(xù)前,必需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容,取得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書或發(fā)包人專項驗收合格報告,方能辦理工程竣工結算手續(xù)。對檢查有質量問題的工程,工程質量沒有得到整改前不得進入結算。

8.2承包人的最終結算送審,無論是經發(fā)包人還是經發(fā)包人委托的單位審核,若審核的核減幅度超過送審價格5%(含5%)時,發(fā)包人可將該項目的結算工作順延,以便詳細調查,若發(fā)包人委托監(jiān)理單位或其他咨詢單位審核的,該項目的審核費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擔。

7.3《工程結算協(xié)議書》為工程結算的唯一依據,該報告經各方審批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如各審批人未全部簽字或各審批人已全部簽字但未加蓋雙方公章,《工程結算協(xié)議書》都未生效,不能作為工程結算的合法依據。

9.違約責任

9.1合同簽訂后承包人不履行合同或中途毀約或因承包人原因致合同被解除的,除按本合同相關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發(fā)包人支付合同總價款 20 %的違約金。

9.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節(jié)點工期逾期,其中非關鍵點工期雖逾期但能保證關鍵節(jié)點工期的不逾期的,承包人無須向發(fā)包人支付違約金;非關鍵節(jié)點工期逾期同時也導致關鍵節(jié)點工期逾期的,則非關鍵節(jié)點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支付合同總價款1 ‰的違約金,并應賠償由此給發(fā)包人和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損失;關鍵節(jié)點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支付合同總價款 2‰的違約金,并應賠償由此給發(fā)包人和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損失;無論非關鍵節(jié)點工期還是關鍵節(jié)點工期,逾期超過五天或無故停工超過三天,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9.3因承包人原因,工程出現安全、防火、質量事故、工程形象進度延誤五天以上,承包人在收到發(fā)包人書面通知后兩天內仍未采取措施,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9.4承包人在施工中不按規(guī)范組織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發(fā)包人要求的材料,一經發(fā)現,發(fā)包人有權責令承包人停工或返工,如不停工或返工,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9.5工程竣工后經整改驗收仍達不到合格標準的,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人除應向發(fā)包人支付合同總價 50%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發(fā)包人聘請第三方進行返工以使工程達到合格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在工程未達到驗收合格前,發(fā)包人有權不予結算。

9.6發(fā)包人行使合同解除權時,應向承包人發(fā)出書面通知,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起解除。承包人應在接到發(fā)包人通知后三天內無條件完成退場,并與發(fā)包人進行現場清理,核對已完工程量,移交相關資料,否則,承包人按100元/㎡向發(fā)包人交納場地使用費,并視為承包人放棄證據保全等相關權利,已完工程按發(fā)包人單方提供的工程量進行結算,同時發(fā)包人有權另行委托第三方繼續(xù)完成未完成的工程,第三方的進場,不視為破壞現場之行為,且第三方完成工程前,發(fā)包人不予支付結算款給承包人。

9.7承包人不得將本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和承包人接觸到的發(fā)包人技術圖紙及信息泄露給第三方或使用,一經發(fā)現,承包人應向發(fā)包人償付合同總價 10%的違約金。

9.8因承包人的工程質量原因造成工程需返工的,或因承包人不作為原因導致發(fā)包人工期進度受到或將受影響的,如承包人在發(fā)包人發(fā)出整改通知后24小時內不予處理的,發(fā)包人有權委派第三方進行施工,所需費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擔,費用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實際扣除金額以發(fā)包人及第三方的結算金額為準;同時,承包人承諾另行支付發(fā)包人本返工工程結算造價 5 %作為違約金,該違約金可連同上述費用從工程款中一并扣除。

9.9發(fā)包人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發(fā)包人逾期付款期間不超過60天的,承包人不得停工。

10.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平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1.合同份數、生效

11.1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 份,發(fā)包人執(zhí) 份,承包人執(zhí)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且蓋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且雙方履行完各自的職責后失效;如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12個月期滿后,發(fā)包人沒有通知承包人開工的,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11.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發(fā)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廣西立諾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社會信用代碼: 社會信用代碼: 91450100589812983q

地 址: 地 址: 南寧市良慶區(qū)榮光南路2-d1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530219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0771-4500383

傳 真: 傳 真: 0771-4951912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工行良慶支行

賬 號: 賬 號: 2102116409100013638

附件

附件1: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表

附件2:工程質量保修

附件1: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表

名 稱姓名職務職稱計劃進場時間

一、總部人員

項目主管 項目主管助理工程師

其他人員 現場管理

二、現場人員

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

技術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中級工程師

造價管理 預算員

質量管理 質檢員中級工程師

材料管理 材料員中級工程師

計劃管理 資料員助理工程師

安全管理 安全員助理工程師

其他人員

附件2: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廣西立諾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發(fā)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管理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對施工合同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1.1.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管理規(guī)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凡屬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維修造成業(yè)主的相關損失,均屬于承包人保修責任范圍;不屬于承包人責任,但是經雙方協(xié)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應配合維修,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完善整改意見并正式移交發(fā)包人,雙方在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貳 年

3、雙方責任

3.1發(fā)包人機構及責任

發(fā)包人負責組織協(xié)調保修期內的相關工作,建立對承包人維修小組工作的全面監(jiān)控,督促及考評工作。

3.2承包人保修機構及責任

3.2.1由負責施工的項目經理總負責,在工程竣工驗收后3天內成立專業(yè)的維修小組,由承包人所在的公司提供書面的維修小組負責人授權書,書面提供聯(lián)系方式并保持通訊暢通,并報發(fā)包人認可。

3.2.2維修小組應配備足夠的各專業(yè)維修人員并常備相應的材料工具,服從發(fā)包人的管理,并遵守發(fā)包人的各項規(guī)定。

3.2.3承包人提供的維修施工方案需經發(fā)包人認可后方可施工,但責任由承包人承擔。施工中進行現場保護并做好標識,施工期間及完工后及時清運施工垃圾,并經發(fā)包人驗收檢查,方能撤場。

3.2.4承包人保修期維修施工使用的水、電、氣由承包人自行安表計量或按承包人所使用的機具進行費用估算,在維修工程完工并經發(fā)包人簽認后向發(fā)包人繳納,否則將從承包人的質保金中加倍扣除。

4、質量保修責任

4.1.保修期頭三個月內,承包人應派出足夠的維修和管理人員常駐現場負責維修工作,承包人維修負責人每天與發(fā)包人工程部及相關部門主動聯(lián)系一次,在發(fā)包人維修備案本上簽到。認真履行保修責任,做到服務周到,隨叫隨到,此后應在發(fā)包人通知24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維修,履行保修義務,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

承包人聯(lián)系電話:發(fā)包人通知時間以電信部門記錄為準,一次接通或三次無人接聽或接不通視為發(fā)包人已通知承包人(發(fā)包人電話通知時間9:00~17:00之間)。承包人如更改電話,必須提前3天加蓋公司公章書面通知發(fā)包人。

4.2.保修期間,出現的質量問題,原則上由施工單位按照要求處理。當出現維修事件時,發(fā)包人按照承包人指定的以下聯(lián)系方式(地址: /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email: )以書面、電話或email方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要確保上述聯(lián)系方式準確,當發(fā)生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發(fā)包人并經發(fā)包人蓋章確認,否則視同發(fā)包人已經通知到位。如果承包人在接到發(fā)包人整改通知24小時后沒有反饋及合理的處理意見或當出現具有重大破壞性的責任事故,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發(fā)包人委托的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維修單中有業(yè)主、監(jiān)理公司、發(fā)包人項目部三方進行簽名確認,承包人則視該維修單為有效的維修扣款依據,承包人無需再在維修單中進行簽名確認。維修單的結算則根據當時發(fā)包人與發(fā)包人委托的施工單位簽訂的維修結算單價進行結算,由發(fā)包人進行統(tǒng)一結算,所發(fā)生的費用直接從承包人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額中不足以抵扣的,發(fā)包人保留向承包人追索的權利,由于質量問題造成發(fā)包人直接或間接損失的(如質量問題導致業(yè)主向發(fā)包人索賠),發(fā)生的責任及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3.發(fā)生緊急搶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4.4.承包人承諾在保修期內至少每半年回訪一次,回訪比例不低于10%,并做好回訪記錄交發(fā)包人存檔,沒有回訪記錄,發(fā)包人有權沒收全部質保金。

4.5.承包人未能及時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或未能在發(fā)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發(fā)包人自行另請他人代為維修并確定價格,同意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并另須發(fā)包人交納管理費(修復及賠償費的15%),該費用可以從發(fā)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應負的責任。

4.6.因承包人的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yè)主退房、補償等全部責任、費用及發(fā)包人的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授權發(fā)包人全權代表承包人與相關業(yè)主進行談判,承包人應在發(fā)包人通知有關費用的3天內向發(fā)包人支付,否則發(fā)包人加15%的違約金從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承包人補充保修金。

4.7.承包人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并在完成后取得業(yè)主和發(fā)包人的驗收簽字,所維修項目如保修期內再次出現同樣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4.8.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guī)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9.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fā)包人或發(fā)包人委托的物業(yè)管理公司組織驗收。

4.10其它保修責任

4.10.1保修責任鑒定可任意采用拍照、攝像、取樣、記錄(如發(fā)包人委托的施工單位或住戶簽字資料等),任選一種均視為有效。責任鑒定由承包人、發(fā)包人共同進行,承包人不到場核實,發(fā)包人進行的鑒定結果有效;若有第三方損失方,則承包人、發(fā)包人及第三方損失方共同進行責任鑒定,承包人不到場核實,發(fā)包人及第三方損失方共同進行的鑒定結果同樣有效。

4.10.2所有材料由承包人組織驗收或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驗收合格后使用由承包人承擔保修責任。承包人自行采購的材料,發(fā)包人認質認價材料,由承包人承擔保修責任。

4.10.3由發(fā)包人指定分包單位施工的項目,承包人應認真履行總包責任,督促檢查分包方分包工程項目工程質量,統(tǒng)一向發(fā)包人驗收及交付,承包人承擔總保修責任。

4.10.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fā)包人或第三方生命財產損失的,由承包人承擔并全額賠償。

4.10.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業(yè)主提出索賠時,承包人授權發(fā)包人全權代表承包人與業(yè)主進行談判(包括維修、賠償),承包人認可發(fā)包人談判結果,并履行談判所約定的各事項,同時承擔全額費用。

4.10.6因承包人原因導致業(yè)主退房,造成該房屋再次銷售的價格低于原銷售價格,承包人應按差價的150%補償給發(fā)包人。

4.10.7承包人保修維修應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維修材料應使用原有品牌及型號,確必須使用其他材料替代的,需征得發(fā)包人同意。

4.10.8承包人方承擔的保修責任,還應以雙方合約、國家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行業(yè)規(guī)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戶方的條款為準。

5、保修違約處理

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構成承包人違約,視為承包人自愿放棄質保金,承包人除應按合同違約條款支付發(fā)包人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發(fā)包人及第三方利益損失,發(fā)包人依法保留追賠的權利,如下:

5.1.1發(fā)包人向承包人發(fā)出維修通知后,承包人拒絕到現場進行檢查和安排維修,拒絕履行保修責任的。

5.1.2發(fā)包人就同一維修事項向承包人發(fā)出兩次書面維修通知,承包人仍不按約定到現場進行檢查和安排維修,不履行維修責任的;

5.1.3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聯(lián)系方式,造成發(fā)包人無法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責任時間超過3個月的;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人有權安排其它施工單位進行處理,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按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加收50%的管理費)由承包人承擔,且本工程的整體保修責任繼續(xù)由承包人承擔,直至保修期結束。費用的認定可不經承包人認可,由發(fā)包人發(fā)送書面通知給承包人,同時提供相關責任及費用認定資料,承包人在收到書面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必須向發(fā)包人支付上述費用,每延遲一天,每天按未交納費用的0.5%收取滯納金,列舉如下:

5.2.1承包人未按約定的時限內到現場檢查、或未按約定的時限提出處理方案、或未按約定的時間進場施工,或未按維修時限完成維修項目并達到驗收標準的,且無發(fā)包人簽字認可的延期原因的;

5.2.2如對同一維修事項,承包人經過兩次維修仍未能達到合同要求的;

5.2.3承包人的維修方案不滿足發(fā)包人要求,雖經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修改仍不能滿足要求的;

5.2.4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聯(lián)系方式,造成發(fā)包人無法正常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責任時間但未超過3個月的;

5.3承包人未按約定的時限內報到、或未按約定的時限提出處理方案、或未按約定的時間進場施工,或未按維修時限完成維修項目并達到驗收標準的,且無發(fā)包人(或發(fā)包人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簽字認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罰承包人200~1000元/天違約金。

5.4如對同一維修事項,承包人在維修時限內進行第一次維修后,若仍未能解決該維修事項,承包人可按維修時限約定進行第二次維修,第二次維修還不能解決該維修事項,則發(fā)包人有權按7.2條約定執(zhí)行,也可要求承包人按維修時限進行第三次維修解決,同時,承包人還需支付發(fā)包人每次1000元的質量違約金。

5.5承包人不服從發(fā)包人的管理,或不遵守發(fā)包人的各項規(guī)定,承包人應支付發(fā)包人50-500元的違約金。

6、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在保修期第1年后,經發(fā)包人或發(fā)包人委托的物業(yè)管理公司驗收,發(fā)包人于30天內向承包人無息結清保修金并扣除已發(fā)生的維修款(如有)。

7、其他

7.1如因承包人質量原因導致事故或將要導致事故,在承包人搶修工作人員到達之前,發(fā)包人可先行采取合理的方式以避免事故損失擴大,因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7.2發(fā)包人及承包人在責任認定產生爭議,如承包人認為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維修時,均由承包人提供證據(設計要求、核定單、其他書面依據)證明其無過錯,否則為承包人有過錯,需按本條款約定履行維修責任。

7.3承包人所留質保金不足以賠償該因承包人質量原因造成的相關損失時,發(fā)包人將保留繼續(xù)追賠的權利。

7.4本條款所指發(fā)包人可理解為發(fā)包人或發(fā)包人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

7.5本條款使用于多方合同時,承包人承擔的責任及義務均適用于發(fā)包人以外的其他合同主體。

7.6發(fā)包人指定進行分包的項目的維保事項,由總包施工單位協(xié)調和督促分包單位進行保修,承當總包管理責任,分包單位不按本條款約定進行保修時,發(fā)包人有權要求總包施工單位代為履行保修責任,并追究分包人保修違約責任。

7.7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未盡事宜,按《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合同份數及雙方各自執(zhí)有份數與主合同要求一致。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后30天。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2篇】配電工程建設施工合同

2023配電工程建設施工發(fā)包方(全稱):

承包方(全稱):

簽 約 日 期: 年 月 日

發(fā) 包 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那桐壹號一二期項目供配電工程(下稱“本工程”)施工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項目供配電工程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范圍及內容:

1.3.1 市政8#桿至新建6間隔開閉所約15米;

1.3.2沿街商業(yè)專變系統(tǒng):開閉所至高低壓配電柜、低壓配電柜至商鋪用戶電表箱處(含電表箱sp.zx1、2、3、5、6、8、9箱)之間的管線敷設、設備安裝等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設施直至整個配電系統(tǒng)能正常使用且通過供電局驗收的所有內容。

1.3.3沿街底商一戶一表系統(tǒng):開閉所至高低壓配電柜、低壓配電柜至商鋪用戶電表箱處(含電表箱am1、2、3、5、6、8、9箱)之間的管線敷設、設備安裝等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設施直至整個配電系統(tǒng)能正常使用且通過供電局驗收的所有內容。

1.3.4高層住宅一戶一表系統(tǒng):開閉所至高低壓配電柜、低壓配電柜至高層住宅用戶電表箱處(含電表箱am1、2、3、5、6、8、9箱)之間的管線敷設、設備安裝等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設施直至整個配電系統(tǒng)能正常使用且通過供電局驗收的所有內容。

1.3.5高層專變系統(tǒng):開閉所至高低壓配電柜、低壓配電柜至10#樓、11#樓、12#樓一層電井各配電總箱處(如11#號樓的ale1、ale2、std、xtd、alg1、jhh1、jhh2)之間的管線敷設、設備安裝等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設施直至整個配電系統(tǒng)能正常使用且通過供電局驗收的所有內容。

以上承包范圍包括電纜采購安裝、高低壓電氣設備(元器件)的采購及安裝、負控終端、橋架、柜與柜之間的銅排、支架、電纜溝及蓋板等安裝及調試。包括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所示范圍內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供應及安裝、試驗、調校、試運轉、成品保護、檢測、驗收及竣工圖繪制,以及竣工驗收合格后質量保證期內的服務,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負責。具體內容詳見經甲方審核確認的圖紙。(具體詳見附后甲方下發(fā)施工圖紙及施工界面)

(1) 施工過程中遺留的建筑垃圾清理到指定地點、外運。

(2)乙方全面協(xié)調、統(tǒng)籌及管理本供配電工程范圍內各專業(yè)分包單位和專業(yè)供貨單位的進度、質量、安全、竣工驗收,對甲方獨立發(fā)包工程施工單位的施工的協(xié)調配合。

(3)以上所述的工程承包范圍并不能視為完整無缺,乙方應通過圖紙及招標文件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實際范圍。乙方為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工作內容,即使在本合同條款的文字描述內所遺漏,亦是完成本工程所不可或缺的工作及附帶項工作,被視作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4) 乙方須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方案深化(優(yōu)化)、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驗收(即一次性通過供電局驗收并通電完成)、包質保維護。

(5)負責取得項目紅線范圍外管道路徑(如進線路徑與市政管道重疊,則利用市政管道進行敷設,相關申請手續(xù)及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協(xié)調施工場地的使用與恢復,并通過供電部門及政府相關部門審批,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格內。供電網絡設施接入、城市道路挖掘恢復等涉及市政基礎設施的施工申請手續(xù)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所有材料設備(包括高低壓柜,電氣元器件開關、斷路器、集中電表箱等)為國內知名品牌,產品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且為原廠生產的產品,達到國家質量評定標準的合格產品。甲方按國家現行行業(yè)相關質量評定驗收標準進行驗收,且所有材料設備必須具備當地供電局入網資格的許可。

1.4 本工程采用方式(1)發(fā)包:

1) 招標圖紙+工程施工規(guī)范及驗收規(guī)范,固定總價、固定綜合單價、措施費總價閉口包干;

2) 招標圖紙+工程施工規(guī)范及驗收規(guī)范,暫定總價、固定綜合單價、措施費閉口包干,工程量暫定(按實結算)。

3) 本工程的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納入總包單位的總承包管理,乙方全面接受總包單位的管理。

1.5甲方有權因工程實際需要或設計人指示,增加或取消部分工程或部分項目,或將有關工程改由其他施工單位執(zhí)行及完成,合同總價按合同文件條款約定調整,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提出索賠或補償之要求。

1.6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施工質量、進度、安全等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且經甲方書面要求仍未達到要求,或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限滿足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減少乙方的工程項目和工程量,乙方必須無條件執(zhí)行甲方對工程項目的調整,配合其他施工單位的施工,并承擔因此產生的修復、趕工等費用。

1.7 乙方不得以工程項目報批報建手續(xù)未完善,或甲方未提供施工藍圖(已提供甲方授權代表簽字白圖)為由影響正常施工。

二、 合同價款及發(fā)票約定

2.1 本工程含稅預算總價為 元,優(yōu)惠后含稅固定總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其中增值稅稅率為9%,稅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不含稅合同總價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

2.2 本合同不含總包配套費。甲方提供臨水、臨電接駁點,由乙方自行掛表接駁水電至施工場地并承擔水電費用,水電費向總包單位繳納。

2.3本工程采用不含稅單價固定的計價方式,不含稅價格不隨增值稅率變動而變動,如國家稅務部門對增值稅率進行政策性調整,則本合同稅金同步調整(已開發(fā)票部分按原稅率執(zhí)行;未開票部分則按新的稅率執(zhí)行)。

2.4本合同綜合單價包括了完成合同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工具費、施工措施費、設備材料進場驗收、保管及二次搬運、設備材料檢測試驗費、管理費、保險、規(guī)費、利潤、國家及地方政府稅收及收費。綜合單價均包含了市場價格的漲跌、匯率的變動、國家與地方政府政策的改變引起的費用;在限定的工期內完成施工項目及整項工程并達到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所需要的費用;以及隱含的為完成該項目而必須發(fā)生的費用。乙方確認上述單價不會因工期、人工、原材料、物價等的變化要求調整。

2.5工程竣工清理及垃圾運輸:含乙方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的清運及各材料供貨商、分包商在拆除包裝、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清運至甲方指定地下室地點后由乙方統(tǒng)一外運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銷納點,

2.6乙方進場前,由甲方組織乙方、總包、監(jiān)理對土建、裝飾施工界面進行勘測、交驗、核對、并形成書面文字備案,若甲方未及時組織四方進行界面交驗,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經甲方確認后,可以順延工期。

2.7 增值稅開票信息如下:

(1) 本合同款項適用稅率:9%,如國家稅務部門對增值稅率進行政策性調整,則本合同稅率相應進行調整。

(2) 發(fā)票類型:□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r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3) 發(fā)票抬頭:

(4) 一般納稅人識別號:

(5) 基本戶開戶銀行:

(6) 基本戶賬戶:

三、 合同款支付

3.1 預付款:無

3.2 進度款:按形象進度支付。

1、進度款的支付和質量、工程形象節(jié)點相關,當施工達到合同約定的付款形象節(jié)點時,如果質量沒有達到監(jiān)理公司和甲方的要求時,甲方不予付款,對于甲方和監(jiān)理公司提出的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進行修正,需要通過返工處理的,必須返工,因返工造成工期延誤和甲方損失的,乙方需要承擔因工期延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按以下約定節(jié)點完成后應在當月25號前提交當月完成工程量報告,經甲方簽署意見后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投資監(jiān)理審核計算已完工程價款,并提交甲方確認。甲方于次月完成產值審核并支付審定造價的80%的工程款。待工程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并頒發(fā)了合格證書后,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總價的85%。因乙方逾期上報資料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審核逾期的,工程款支付順延。

序號付款節(jié)點付款金額(元)備注

1

2

3

4

5

6

合計 通電后支付至85%

3.3結算款:本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供電部門驗收合格并頒發(fā)了合格證書并通電完成后),雙方結算辦理完成、乙方移交竣工資料后、甲方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7%。

3.4質保金:本合同結算總價的3%為質保金,質保期2年,質保期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移交甲方或甲方物業(yè)之日起計算。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扣除質保期間發(fā)生的維保費用后(若有)無息退還乙方剩余質保金。

3.5質保金可以是現金/銀行保函形式,若提供銀行保函,則銀行保函須有無條件見索即付、不可撤銷條款約定。乙方采用保函提供質量擔保的,在乙方提交結算總價的3%銀行保函后,甲方支付至合同結算總價的100%。

3.6 每次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提供等額且滿足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要求的增值稅專票。支付結算款前,乙方應提供合同結算總價100%的增值稅專票。

3.7 若乙方逾期上報資料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審核逾期的,工程款支付相應順延。

3.8 關于增值稅票做以下約定:

(1) 乙方在申請付款的同時,提供給甲方符合稅法規(guī)定的等額的增值稅發(fā)票,否則付款日期順延;

(2)如約定開具增值稅專票的,在甲方從乙方取得的發(fā)票抵扣聯(lián)等進項稅抵扣憑證經稅務機關交叉稽核比對無誤獲得抵扣以前,甲方有權暫不支付相當于前述抵扣稅款的那部分款項;

(3)乙方必須保證提供給甲方的增值稅發(fā)票(以下簡稱“發(fā)票”)的票面數據與乙方繳銷稅務機關和乙方留存的發(fā)票存根聯(lián)填列數據相符;因乙方提供的發(fā)票不符合稅務部門的要求,導致甲方從乙方取得的發(fā)票不能認證抵扣進項稅額,或通過認證被稅務機關以“比對不符”或“失控發(fā)票”等事由追繳稅款,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4)乙方開具的發(fā)票在送達甲方以前如發(fā)生丟失,滅失或被盜,乙方應負責按稅法規(guī)定向甲方提供有關丟失發(fā)票的存根聯(lián)復印件并提供乙方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已報稅證明單”,如為專票須確保甲方順利獲得抵扣,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9合同簽訂后10日內,乙方須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非現金形式履約保函(銀行保函)的按合同金額的10%繳納,以現金形式繳納的按合同金額的3%繳納(現金繳納的,投標結算繳納的投標保證金可以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采用多還少補的形式)。其含義為工期、質量及安全文明履約保證金。乙方在工程工期、連續(xù)施工、質量、安全文明兌現全部承諾、合同范圍內工程完工并通過相關部門驗收通過后,履約保證金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請退還履約保證金申請的下個月份一次性無息返還。凡在工期、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三項要求中,任何一項要求沒有達到約定,都將產生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被沒收的法律后果。

3.10 若出現以下情形,履約保證金將被全部沒收:

(1) 總工期逾期超過15日歷天(含15日歷天);

(2) 乙方及其人員非法占領施工場地、道路、工程本身拒不交付甲方的,或破壞已建成道路、供水供電設施,影響工程施工的;

(3) 乙方施工人員聚眾圍堵、攻擊甲方售樓部或辦公場所,影響甲方銷售或辦公的;

(4) 乙方及其人員扣押、限制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

(5) 乙方及其人員在收到甲方要求乙方撤場的通知后不按甲方要求期限撤場的;

(6) 乙方拖欠施工人員工資、拖欠材料供應單位貨款,導致甲方代付相關款項的;

(7)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停工、退場的。

3.11 當履約保證金不足時,甲方有權自應支付的工程款扣留補充履約保證金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追繳補充保證金。

3.12所謂履約保證金不足,是指履約保證金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乙方違約或者違反現場管理規(guī)定被處罰,履約保證金不能滿足扣罰要求或扣罰后剩余金額不足本合同約定的。

四、 合同工期

4.1 本工程計劃開工時間為: 年 月 日;計劃完工時間為 年 月 日;暫定工期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書面指令為準。工期為日歷工期,包括星期六、日、假期及惡劣天氣。

4.2合同工日期已充分考慮了履約期間可能出現各種形式的雨雪、冰雹、臺風、高溫天氣、停水、停電、節(jié)假日、擾民和民擾、道路施工影響等不利因素及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乙方按甲方工程部要求完工并參加竣工驗收。

4.3 本工程工期納入總包統(tǒng)一管理。

4.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開工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甲方通知的開工日期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24小時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開工,工期不予順延。如因甲方原因,工期可相應順延。

4.5 乙方在進場前3日內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質量控制方案報甲方,并有可靠的質量、進度、安全保證措施,經甲方批準后執(zhí)行。

4.6 乙方應根據現場實際施工進度逐步完成施工并配合好相關單位的整體施工進度。乙方應分階段的向甲方報送施工計劃和工程進度情況,并得到甲方書面確認。

4.7甲方提前7天向乙方發(fā)出開工指令。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開工日期開工。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24小時內答復乙方。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開工的,乙方工期不予順延。如因甲方原因工期需延后的,乙方工期可相應順延,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賠。

4.8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工期延誤的,甲方有權處以2000元/天的違約處罰,此違約處罰可以累積;乙方延誤工期累積超過1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處以乙方合同總價的30%違約處罰。因乙方原因影響其它分包工期的,由乙方承擔所有索賠。

4.9 本工程關鍵節(jié)點要求

序號工作任務計劃完成時間

4.10 乙方承諾超常規(guī)施工,確保足夠的現場施工班組穿插作業(yè)搶進度必須滿足本項目銷售首開及展示區(qū)(按甲方確定的區(qū)域為準)

4.11甲方需提前展示外立面的,除了按照上述時間完成展示面施工,與之對應的場地鋪裝也需同步完成,具體范圍和展示效果要求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約定完成范圍和工期。由于配合銷售需要,乙方未按雙方約定配合營銷控制工期節(jié)點完成相關分段工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10000.00元/天的違約金。

4.12 乙方已充分考慮到施工期間影響工期的下列因素,乙方承諾不會因該等原因要求甲方增加工期,給予任何經濟補償,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等:

(1) 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

(2) 本工程開工后的施工準備時間;

(3) 甲方代表及工程師合理的審批、答復時間;

(4) 本工程圖紙及材料樣板合理的審批、定價時間;

(5) 政府部門明令要求的中考、高考停工以及政府部門要求的停工(如:全市或全區(qū)停工整頓等);

(6) 政府部門要求的高溫期間的停工休息時間;

(7) 向政府部門提交任何前期申請所需之審批、處理及等候時間;

(8) 等候質監(jiān)站驗收所需時間。

(9) 作為有經驗的乙方應當考慮到的影響工期的其他因素。

4.13 如因工程施工內容發(fā)生重大變更(如增減樓層、結構形式變更等)或增加合同外零星、附屬工程等需調整合同工期的,各方應合理協(xié)商確定工期增減數量。

4.14乙方應在4.13款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監(jiān)理工程師和甲方提出報告(工期簽證單),乙方逾期未提交報告,視作對此權利的放棄。甲方收到報告后應在28天內審查所有情況并會同監(jiān)理工程師決定是否給予工期順延或給出其他回復意見。申請工期順延的報告應包括延誤原因、順延工期的理由、需要順延的時間及依據等內容。所有工期順延的簽證單均需由甲方代表簽字并加蓋甲方項目設計變更和簽證專用章(樣式見附件6)方始有效。

4.15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后,乙方均需對本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作出相應的調整并報甲方/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除甲方同意的工期順延情況外,甲方、監(jiān)理工程師對調整后的進度計劃作出的確認并不意味著同意工期順延,亦不免除乙方對已經延誤的工期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4.16除4.13款甲方同意順延的增加工期外,其他工期延誤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未在合同工期及甲方批準順延的工期內完成本工程施工并保證驗收通過的,乙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承擔工期延誤違約責任。

五、 合同價款

5.1 本工程合同價款除本合同明確規(guī)定(如暫列金額、暫定項目、 暫定數量、暫定單價、工程指令、工程簽證、甲供材節(jié)超、合同約定的材料調差合同價款及調整等調整)外,不得以任何方法調整或變更,任何計算合同價款(如算術或數量上) 的錯誤皆由分包人承擔。

5.2本工程承包范圍以招標圖紙和承包范圍文字描述確定,招標圖紙和承包范圍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補充;只要招標圖紙或承包范圍中有的(本合同文件中已說明不包括的項目除外),工程量清單內的項目即使有遺漏,乙方亦必須按承包范圍及圖紙完成本工程。

5.3乙方按照經甲方正式簽發(fā)的施工圖紙作為施工的有效圖紙;如乙方按未經甲方正式簽發(fā)的施工圖紙擅自施工的,擅自施工部分的實物量不予計量計價,因此導致的所有返工、窩工、拆除等費用不予計量計價,工期不予順延,除此之外,甲方另有權按合同總金額的1%予以處罰,處罰金額在合同竣工結算中扣除。如果施工圖紙和招標圖紙不一致的,甲方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告知乙方,并在經過甲方書面答復同意后方可就不一致之處進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認可為此增加的施工費價差。

5.4 本工程不論設計文件是否說明,承包范圍如何界定,亦不論工程量清單是否包括,按現行工程規(guī)范之強制性條款規(guī)定的工作項目視為已包括于本工程的承包范圍之內,乙方必須完成。

5.5甲方有權因工程實際需要增加或取消部分工程或部分項目。增加部分工程或部分項目的綜合單價,合同中已有適用價格的按合同已有價格執(zhí)行;合同中有類似價格的可以參照類似價格執(zhí)行;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價格的,由乙方提出、經甲方代表確認后執(zhí)行;取消部分工程或部分項目,在合同清單中扣除對應價格。甲方不會因增減乙方在合同范圍內的工作而給予乙方相應的利潤補償,乙方亦不提出任何索賠。

5.6本工程除暫定項目、暫定數量項目、清單載有而招標圖紙遺漏的項目外,所有項目的數量,不論由甲方還是乙方計算,也不論該數量與合同圖紙顯示的實際數量有無差異,如無甲方設計變更指令,則視為固定數量,結算時均不再調整。

5.7如設計變更導致某項目數量減少或該項目直接取消,則減少的數量應按合同圖紙重新計算,而不論工程量清單中是否包含此項目,也不論重新計算的工程數量是多于還是少于工程量清單內該項目的數量,甲方將在合同總價中扣除按照減少(或取消)的工程數量乘以相應合同單價計算的金額。

5.8 如設計變更導致某項目數量有所增加,則增加的數量僅根據變更指令與合同圖紙之間的差異部分計算,而不是將相應項目重新計算得出。

5.9承包范圍、圖紙(除明確說明不在承包范圍內的項目外)或工程量清單中有列明的項目(含開辦費項目),乙方均應按規(guī)范完成;如應由乙方完成之項目而其未完成,則甲方有權在合同價款中扣除相應部分價款。

5.10本合同設備材料的運輸及運輸風險由乙方負責,運輸(含裝卸)費用及運輸保險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款中,乙方必須按要求運抵卸貨地點。如甲乙雙方未另行約定,乙方不得以數量太少或太多為理由拒絕發(fā)貨,或增加額外條件。

5.11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臨水、臨電接駁點,乙方自行掛表并接駁至用水、用電處。接駁及用水用電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按供水公司、供電公司的單價向總包支付用水、用電費用。

5.12 乙方應在每月20-25號之間提交當月完成工程量報告,經監(jiān)理審核進度、確認完工質量后,提交甲方確認。

5.13 對于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14 施工過程中甲方審核認可的已完工程價款僅是支付工程進度款的依據,不是雙方最終結算依據。

5.15當甲方啟動“移動質監(jiān)”中,如及時整改完成率≤90%的,則當期工程款不予支付;數據弄虛作假的當期工程款不予支付。當整改完成率>;90%后恢復支付。

六、 合同結算

6.1 本合同按方式(1)結算。

1) 固定總價包干模式:結算總價=合同固定總價±簽證變更±違約金±其它金額

2) 暫定總價包干模式:結算總價=合同綜合單價×實際工程量±簽證變更±違約金±其它金額

6.2本工程的結算前提是本工程通過甲方參加的竣工驗收,乙方應在竣工驗收合格后28天內,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審價機構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逾期提交或提交的資料不完整的,結算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逾期結算、逾期支付竣工結算款等的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結算延誤的,甲方有權按1000元/天給予乙方違約處罰。

6.3 工程結算資料包括:送審資料清單、竣工圖、工程結算書、各項結算調整的依據、內容及費用等(詳見附件)。

甲方對送審結算資料的具體要求

1)結算書:每項工程的結算書要求分兩部分編制:第一部分以竣工圖為依據編制,包括竣工圖、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等內容;第二部分為工程簽證及其它有關費用等。上述兩部分不應有重復列項的內容,結算書須提供相應的電子文件。

2) 工程量計算書(即計算底稿):工程量計算書由工程量匯總表和詳細的工程量計算表達式組成,結算書須提供相應的電子文件。

3)合同文件:包括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合同文件、經甲方確認的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各類補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將上述合同文件列出總目錄按順序整理裝訂成冊。

4)竣工圖:用于結算的竣工圖必須有乙方圖紙專用章、設計章及其相關人員簽字,并須有監(jiān)理單位蓋章確認。經甲方、設計、監(jiān)理等單位確認的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工程洽商記錄等內容均應反映在相應的竣工圖上。

5)竣工資料:指在進行工程竣工驗收和資料歸檔時所需的資料,具體包括開工報告、竣工報告、工程質量驗收評定證書、材料檢驗報告、產品質量合格證、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安裝工程的調試方案和調試記錄等。整理裝訂成冊的竣工資料需編制總目錄,并在每一頁的下方統(tǒng)一編號,以便于查找。以上資料以國家規(guī)范或竣工圖編制指南為準。

6) 設計變更單:要求按設計變更的時間先后整理(安裝工程要分專業(yè))裝訂成冊。

7) 工程洽商記錄:要求根據工程洽商記錄的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然后在每一頁的下方統(tǒng)一編號,以便于查找。工程洽商記錄須符合甲方制定的有關規(guī)定。

8) 工程簽證:要求根據工程簽證的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然后在每一頁的下方統(tǒng)一編號,工程簽證單上應有工程數量的計算過程和施工簡圖。

9)資料簽收表:按送審結算資料的內容列表,以便資料的移交和管理。資料簽收表上應注明資料內容、份數和頁數(標注頁碼),并且對所有復印資料的真實性進行確認。資料簽收表一式兩份,由資料移交人和接收人分別簽名,必要時加蓋單位的印章。

6.4乙方移交全部結算資料并經聯(lián)合驗收合格后提交結算資料,甲方及時結算資料。結算結果經雙方簽字確認之日起30日歷天內向乙方支付至結算價款的97%;因文件不全引起的付款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并不得影響任何工程進展。

6.5甲方或審價機構將先行對乙方提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和結算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進行預檢,如乙方送審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缺乏充分依據,甲方或審價機構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補充和修正。經甲方、乙方及審價機構三方確認已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準確的竣工結算報告和結算資料后方始進入結算審價程序。

6.6在正式進入審價程序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提交任何結算資料(圖紙、簽證變更單、價格憑證等),送審的結算資料若有遺漏項目均作為對甲方的讓利,不作增加調整。

6.7審價機構在收到經三方確認的完整資料后90天內出具初審報告,報甲方和乙方復核。甲方和乙方在收到初審報告后的28天內提出修改、補充意見。審價機構收到甲方和乙方的修改補充意見后,應對初審報告進行完善、補充、修改(不予修改、補充的應說明理由)并及時提交最終審價報告。甲方和乙方應及時對審價機構的最終審價報告進行確認。經甲方、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審定單是雙方進行最終結算的依據。若甲方或乙方對最終審價報告仍有異議,各方可對無爭議的部分先行確認,對有爭議部分雙方可進一步協(xié)商或提請造價管理部門裁決或提請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行審定,或按照爭議解決條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因對審價報告存有爭議而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最終審價報告中有爭議部分的工程款的利息不予計算。

6.8甲方如發(fā)現原審價機構審核的結算有重大問題,有權進行復審,若發(fā)現的問題屬實,則以復審結果為準。甲方有權更換結算審計單位,由復審單位代替原審價單位直接進行結算審計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阻撓。

6.9 如果在結算時或者結算完畢付款時,國家對增值稅率進行調整,結算或付款的合同稅前價不變,未付款部分的增值稅按國家新調整的稅率執(zhí)行。

6.10若乙方送審額的核減率不超出5%(含5%),則審價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送審額的核減率超出5%,則超出5%以外部分的審價費由乙方承擔,由甲方在應支付給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扣除后支付給審價單位;

核減率=乙方送審額-雙方最終確認的結算價款/乙方送審額;

審價費=乙方送審額-雙方最終確認的結算價款×審價費率;

6.11雙方確認工程最終審價結果后30天內,雙方應簽署《工程決算確認單》。經甲方和乙方雙方簽署確認的《工程決算確認單》將作為甲方最終的付款依據?!豆こ虥Q算確認單》是乙方基于本合同所能主張的全部權利,乙方承諾,除《工程決算確認單》確認的權益外,乙方對甲方沒有任何可主張、可索賠的權益。決算金額確認后,甲方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七、 設計變更、工程簽證

7.1 本合同所稱“設計變更”指:

(1) 合同簽約時對應的施工圖與合同簽訂后甲方發(fā)出或甲方認可的施工圖之間的差異;

(2) 應甲方要求由設計單位對施工圖范圍內工程所作的設計修改;

(3) 經甲方確認的設計單位對設計文件所作的符合性修改;

(4) 甲方出于建設的需要,對施工圖范圍內工程所作的施工項目增減。

7.2施工中甲方根據需要可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但需以《設計變更指令單》(附件6附表2)的書面形式向乙方發(fā)出變更通知。根據規(guī)定應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修改文件的,甲方應提供設計單位簽發(fā)的設計修改文件或設計修改圖紙和說明。乙方應按照甲方發(fā)出的變更指令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 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尺寸;

(2) 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 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 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7.3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量的變動,均以修改后的設計圖紙與招標文件提供的設計圖紙或合同中約定的第一版施工圖對比計算,新增或減少工程的工程數量,應由乙方計算后經甲方復算后核準。

7.4對甲方要求的設計變更,乙方需在14天內按合同條款規(guī)定實施。對于由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價款變化,雙方應按合同約定進行調整,若合同對此項變更沒有明確的調整依據的,雙方可協(xié)商確定價款調整,雙方不能就價款調整達成一直意見的,按本合同爭議條款解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實施變更。因乙方不及時實施變更造成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7.5對上述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修改必須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按此款規(guī)定實施。若乙方違反此約定,甲方有權不對該部分工程款進行結算,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6在本合同規(guī)定交貨時間的10日歷天前,甲方如須改變所訂產品的規(guī)格型號和數量及發(fā)貨時間、到貨時間,乙方只可對因規(guī)格型號和數量的變化而造成的價差調整合同金額,但不得就甲方的變更行為收取任何費用。

7.7 當甲方提出設備材料數量增減時,合同價款可進行調整。

7.8 調整的依據為:設備/材料清單中的單價×增減的數量。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在交貨期前10日之內提出的設計、數量的變更。

7.9 甲方提出的對已交貨或安裝完成的部分進行變更,乙方對于有可能不被重復利用的材料設備,必須報甲方確認,否則視為全部重新利用。

7.10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清單內規(guī)定的設備材料或安裝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甲方審核后生效。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乙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供貨期不予順延。

7.11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征得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的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乙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甲方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7.12 工程現場簽證

1)施工圖能夠涵蓋的施工內容、投標時施工組織設計中載明的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單位為了自身施工方便而對施工方案進行的調整或對設計所進行的變更等均不屬于可簽證范圍,如果因種種原因對不屬于簽證范圍的項目有了簽證單,此類簽證單亦不應成為工程竣工結算的結算資料。

2) 乙方需遵守甲方有關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具體管理辦法,并與甲方簽訂《關于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協(xié)議》(詳見附件6)。

7.13 其他變更

合同簽署后甲方變更工程使用功能造成合同簽署的基本前提發(fā)生實質性變化的,甲方、乙方應協(xié)商變更合同相關內容,雙方未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本合同提前終止,在乙方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及時退場后,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標準結算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付款及賠償責任。

7.14 確定變更價款

乙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交變更工程價款報告,經甲方代表書面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調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 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 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甲方代表確認后執(zhí)行。

7.15 乙方在甲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調整(但減少合同價款的除外)。

7.16 甲方代表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28天內提出審核意見。

7.17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雙方又不能協(xié)商達成一致的,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7.18 甲方代表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與工程結算款一并支付。

7.19 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7.20已完工程,因變更拆除的,應在接到變更通知后,24小時內通知甲方工程部現場確認后方可施工,工程量由甲方工程部、成本部相關人員根據施工圖紙或現場實測實量計算。

7.21 施工過程,因特殊情況,甲方口頭通知變更并需馬上隱蔽的項目,應在施工24小時內辦理簽證手續(xù)。

7.22因現場特殊情況需要邊施工邊隱蔽或口頭通知變更,馬上隱蔽的項目,在施工時應邊施工邊拍照及錄像;所拍錄像應有甲方監(jiān)管工程師現場跟蹤、監(jiān)管、見證的鏡頭。無完整資料,變更費用均不簽認。

八、 雙方權利和義務

8.1 工程監(jiān)理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委托 為施工監(jiān)理單位,任命 為總監(jiān)理工程師,負責本工程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的監(jiān)理工作。

2)甲方委托的職權:總監(jiān)理工程師根據監(jiān)理單位與甲方的合同約定,按我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履行職責(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偙O(jiān)理工程師可以指定一定數量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代表協(xié)助總監(jiān)理工程師工作,但有義務在指定履行職責前7天把這些總監(jiān)理工程師代表的姓名、職責報甲方批準后通知乙方。

3)總監(jiān)理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應征得甲方代表批準。未注明的,按國家監(jiān)理條例履行監(jiān)理職責;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甲方同意外,總監(jiān)理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協(xié)議約定的乙方任何權利和義務。

4) 監(jiān)理人的指示

(1)監(jiān)理人應按照甲方的授權發(fā)出監(jiān)理指示。監(jiān)理人的指示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經其授權的監(jiān)理人員簽字。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損,監(jiān)理人員可以口頭形式發(fā)出指示,該指示與書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須在發(fā)出口頭指示后24小時內補發(fā)書面監(jiān)理指示,補發(fā)的書面監(jiān)理指示應與口頭指示一致。

(2)合同當事人進行商定或確定時,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當組織甲方、合同當事人盡量通過協(xié)商達成一致,不能達成一致的,按照本合同約定處理。爭議解決前,合同當事人暫按甲方的確定執(zhí)行;爭議解決后,爭議解決的結果與甲方的確定不一致的,按照爭議解決的結果執(zhí)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8.2 甲方代表及其職責

1) 甲方委派 為甲方工程代表(聯(lián)系電話:),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工程范圍內的職責。包含安全、質量、進度的施工全程控制,確認工程變更、施工現場簽證及工期順延,確認月工程量報表;組織并主持有質檢部門參與的分部分項工程和單位工程的驗收;協(xié)調相關部門的工作。本工程中甲方的所有文件必須經甲方代表(或授權人)簽署并加蓋甲方公章(或授權的工程類印章)后方為有效;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甲方代表可收取其他人員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職權,并可在必要時更改或撤回。甲方代表授權人在甲方代表授權的范圍內向乙方簽發(fā)的函件,與甲方代表簽發(fā)的函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對此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甲方代表進行確認。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或其授權人可發(fā)出口頭指令,乙方對指令應予以執(zhí)行,且乙方應于發(fā)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設計變更單、工作聯(lián)系函、簽證單、知會函)要求,乙方未提出要求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3) 甲方委派 為甲方商務代表(聯(lián)系電話:),行使合同約定范圍內的甲方商務內容權力,工程所發(fā)生的合同條件解釋、進度款申請、現場簽證及設計變更等商務內容需經甲方商務代表審核并經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否則甲方辦理結算時有權不予認可。

4)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監(jiān)理公司,由監(jiān)理公司發(fā)出及監(jiān)督執(zhí)行,乙方代表或乙方收文人在回執(zhí)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或其授權人可發(fā)出口頭指令,乙方對指令應予以執(zhí)行。乙方應于發(fā)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乙方未按時提出確認要求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認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逾期視作認可。在緊急情況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乙方應無條件予以執(zhí)行,乙方拒不按時執(zhí)行指令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關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6)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在確認易人后7個日歷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繼續(xù)行使本協(xié)議約定的前任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乙方在接到甲方易人通知后于10個日歷天內將原甲方代表所有已經簽字但尚未經甲方公司蓋章確認的資料提交甲方進行審核,否則之后再提交原甲方代表已經簽字未經甲方公司審批確定的資料,一律無效。

7) 在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zhí)行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仍決定執(zhí)行的指令,乙方應予以執(zhí)行。

8) 如乙方拒絕執(zhí)行甲方指令,甲方有權另行委托第三方執(zhí)行指令,并視情節(jié)輕重乙方向甲方賠付2000元—10000元/次的違約金。

8.3 甲方工作

1)甲方代表履行本協(xié)議中約定的甲方權利和義務,簽署甲方指令。其中對本協(xié)議的任何修訂、重大的設計變更、工期簽證、索賠簽證及增加工程、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工程決算款的審定等,需要另外獲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

2)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及說明各捌套(包括向甲方提供的四套竣工圖所需圖紙),乙方如需增加圖紙份數,甲方可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3) 甲方協(xié)調施工現場用水、用電接駁點,由乙方安裝計量表具并安裝管路。

4) 甲方協(xié)調現場標高、控制線的交接。

5) 組織乙方、監(jiān)理等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交底。

6)對放線驗線、隱蔽工程等關鍵工序,甲方可請權威機構或部門進行復核或檢驗,復核或檢驗合格則甲方承擔相應費用;如不合格,乙方承擔相應費用及造成的一切損失。

7) 根據銷售、展示及施工等實際需要,對施工現場布置進行調整和整修、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8) 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理竣工結算等。

9)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和甲方代表指令進行施工,甲方即可勒令乙方暫停施工,待整改完畢后報甲方驗收并同意后方可復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本項目其他參建單位的任何損失。

10) 下達與本工程有關的指令,及時給予實施本工程所需的批準、確認。

11)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12) 參加本工程的隱蔽驗收、中間驗收、節(jié)點驗收和竣工驗收等驗收。

13) 審核并確認乙方工程決算。

8.4 乙方代表及其職責

1) 乙方任命 (聯(lián)系方式: )為項目負責人,為乙方工程代表。項目負責人行使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乙方職責。項目負責人應由曾受考察認可的人員擔任。乙方在任命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經理前,應將擬任命的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經理授權范圍和職責報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更換經甲方確認的項目經理。甲方給予乙方項目經理的任何指示、指令將視為有效的給了乙方。

2)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經理簽章后遞交監(jiān)理公司,由監(jiān)理公司轉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3)乙方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經理依據合同約定,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甲方發(fā)出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或監(jiān)理聯(lián)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工期不能順延。

4)乙方項目經理應按施工圖和其他技術文件、經甲方、監(jiān)理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甲方代表及監(jiān)理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行本工程的施工。施工中發(fā)生緊急情況且無法與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聯(lián)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監(jiān)理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相應順延本工程工期;責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擔費用,不順延本工程工期。

5)乙方項目經理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必須專職在崗,常駐本工程現場,不得兼任除本工程以外的其他項目的任何職務,為此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將項目經理證和/或建造師等證件交給甲方保管,本工程竣工驗收且辦理移交手續(xù)后甲方將前述證件退還給乙方。項目經理必須帶領本項目施工管理班子進行有效的施工管理和協(xié)調工作,必須參甲方、監(jiān)理召開的各種會議,因故不能參加時應提前24小時向甲方提出申請并指派代表參加會議,該申請獲得甲方、監(jiān)理批準后項目經理方可缺席。同時乙方須配備相應的現場施工管理班子,其施工員、技術員、預算員、材料員、安全質量員必須每日在現場,以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甲方、監(jiān)理有權對乙方現場管理班子考勤。如發(fā)現乙方違反本款約定,除按約定扣除違約金外,甲方有權延緩工程款的支付,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認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逾期視作認可。在緊急情況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乙方應無條件予以執(zhí)行,乙方拒不按時執(zhí)行指令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關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 乙方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經理易人,乙方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報甲方批準后,乙方代表方可易人,繼任者繼續(xù)履行本協(xié)議約定相關條款。

8) 如乙方拒絕執(zhí)行甲方指令,甲方有權另行委托第三方執(zhí)行指令,并視情節(jié)輕重乙方向甲方賠付2000元—10000元/次的違約金。

9)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配合監(jiān)理單位做好項目管理工作。

10) 本工程乙方駐工地管理人員包括:

(1) 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裝負責人、技術員、施工員、測量員、安全員、預算員、資料員、質檢員。

(2) 本協(xié)議約定的乙方項目經理,在施工全過程中必須在崗。

8.5 乙方工作

乙方必須按合同要求的質量標準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以下發(fā)生費用均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1) 場地勘察

乙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視察工地現場,使自己熟悉工地及周圍的環(huán)境,確定工程范圍和現有工地條件、了解場內供水供電等狀況以及作貯存和施工用的空間、施工人員、材料等進出方位,以便掌握了所有與工程施工有關或對施工有影響的情況。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現場狀況而向甲方提出額外的付款或延長竣工期限的索賠。乙方及其下屬工人被允許但限制在其施工范圍內的工地進行施工,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工地現場其他場所。

2) 圖紙審核

(1)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后14天內對圖紙進行審讀、消化和理解,并有義務將圖紙審讀過程中發(fā)現的與國家頒布的施工標準、規(guī)范不符合之設計以及與施工現場情況不相符之設計等常規(guī)性錯誤和/或疏漏/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尺寸、標高不符與工程實際尺寸有差異等)向甲方書面提出,若因乙方未發(fā)現圖紙設計錯誤、疏漏、缺陷而造成返工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施工前乙方應對施工圖紙認真核查,并在施工圖紙交底及會審時指出圖紙上任何不符合施工常規(guī)或慣例之處并提出圖紙中有關錯、漏、碰、缺問題,以確保施工圖紙符合所有相關的規(guī)范及法規(guī)。如因乙方未能在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中提出此類問題而造成返工、工程費用增加和工期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乙方能與設計單位達成一致意見的除外)。

(3)如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不完整的,乙方應于開工之前向甲方提交補充圖紙及資料所需的時間表,列明在不影響進度的條件下,甲方在整個工期內應向乙方提供補充的圖紙及資料的種類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亦須以書面形式及早向甲方進行提示。

(4)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的,應經圖紙原設計人及審批部門同意,并由甲方在工程或工程相應部位施工前將修改后的圖紙或補充圖紙?zhí)峤唤o乙方,乙方應按修改或補充后的圖紙施工。

(5)乙方在按甲方提供之施工圖紙與合同文件之規(guī)定要求進行施工時,如甲方所提供之圖紙或資料雖然已經符合國家有關施工圖深度的規(guī)定,但仍不能滿足施工要求(如:施工中所需之非標準節(jié)點詳圖等),則乙方可在收到甲方工作指令后根據自身深化設計能力依據施工圖進行設計深化(注:深化設計工作不作為乙方必須應承擔之合同責任,設計單位無權將本應由其自身應承擔的設計任務轉嫁給乙方實施),深化設計成果應在提交給甲方或甲方委托的設計單位審核后方可作為施工依據,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進行設計深化,則因此發(fā)生的所有費用一律不予計取,并按5000元/次予以處罰。

(6) 對于如需乙方進行深化設計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甲方無需另行支付且不作為合同價格調整和工期索賠的依據。

(7) 甲方對本工程有保密要求,乙方必須履行圖紙保密義務,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

(8) 工程質量保修滿后,除乙方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甲方。

3) 施工組織設計

乙方收到施工圖后,應根據總承包工程的進度在七天內做出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報甲方或監(jiān)理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供應進場計劃,人員安排、質保體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機械設備配置情況、產品保護措施等內容。乙方應按甲方或監(jiān)理審批意見修改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

4) 工程施工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及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執(zhí)行甲方、監(jiān)理下達的與本工程有關的指令,遵守甲方有關工地現場的管理規(guī)定。

5) 產品保護

乙方應負責本工程進場產品、半成品、成品的包裝保護,并承擔保護費用。乙方對自身直接或間接的錯誤或遺漏而造成其他工程、臨近建筑物或他人的修改或修復工作負責,承擔由此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同時乙方應盡量在施工中減少修復工作。

乙方在施工中還應對本工程以外的他人施工的工程、材料設備、工程成品、半成品盡合理的照管義務,因乙方原因導致他人施工的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損毀的,乙方應按實賠償,導致他人返工的,乙方還應承擔他人的返工費用和工期延誤的損失。

6) 工程保險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的人員、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用。若乙方未辦理保險,則乙方應對本應通過保險理賠可以得到的賠償部分承擔責任,而無論乙方是否為該保險事故的責任方。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30日內,提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保單供甲方審核、備案,否則甲方有權扣留合同總價的10%直至本工程竣工事故理賠結束(若有)后將余款退還乙方。若理賠金額大于甲方扣留的金額,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中再次扣款直至理賠結束。

7) 接受甲方和監(jiān)理的指令,按照本合同、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單、圖紙會審紀要、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進行施工。

8) 負責協(xié)助甲方辦理工程建設相關的各類業(yè)務(含施工許可證)等合法手續(xù),并承擔應乙方支付的費用。

9) 負責辦理施工臨時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續(xù)。

10)乙方在開工前應向監(jiān)理和甲方工程部提供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施工設備等工程相關人、材、機的證書、證件以及合格有效的檢測、檢驗報告。施工管理人員及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不具備上崗證的,每發(fā)現一次,甲方按照500.00元/人·次的標準對乙方進行處罰。

11)乙方必須按本合同進行組織施工,接受甲方指令。乙方項目部以下管理人員在所轄工程或分項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不得兼任其他項目任何職務;如需變更人員安排、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必須提前一周書面上報甲方并經同意方可執(zhí)行,否則,乙方每違約一項(或一人),需支付違約金10000.00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變更過來)。

12)乙方以下人員,經監(jiān)理提出,甲方同意,必須在24小時內調離本工程范圍,否則每人次乙方支付違約金2000.00元;同時,乙方應在3天內完成用合格的人員(甲方批準)代替上述調離的任何人員,否則每拖延1天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

(1)甲方確認無法勝任工作者,包括: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及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負有責任的施工人員、不熟悉本專業(yè)工作的施工人員等、工作責任心不強的施工人員、不積極配合甲方工作、不積極執(zhí)行甲方指令者。不能積極配合監(jiān)理及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銷售)者;

(2) 違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現場管理規(guī)定者;

(3) 無證上崗者(適用于按規(guī)定必須有上崗證);

(4) 與本協(xié)議規(guī)定名冊不符者;

(5) 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

(6) 高空拋倒建筑垃圾者;

13)乙方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裝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必須參加每周工程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4小時向甲方提出申請并獲得甲方批準,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人·次。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如離開工地,應向甲方代表請假并經批準,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0.00元/次,若發(fā)生超過三次,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00.00元/次。

14)乙方如因工程進度、質量、安全、配合等問題而導致項目經理被甲方要求更換,乙方一次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10000.00元,項目經理被甲方要求更換累計達3人次,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備案合同及本合同,乙方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并支付甲方合同預算總價2%的違約金。項目部其他人員因上述原因被驅逐或調職調崗者,乙方每一人次支付甲方人民幣2000.00元違約金。乙方人員不得以任何原因與看房、購房客戶發(fā)生任何沖突,否則乙方根據情節(jié)輕重每次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000.00~10000.00元,并向客戶賠禮道歉。

15)乙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圍的環(huán)境,掌握了所有與工程施工有關或對施工有影響的情況,如地質土壤情況、水源、當地氣候情況、道路、交通流量、勞動力的提供范圍和周圍居民等。甲方將施工場地移交給乙方后,乙方應對施工場地上發(fā)生的一切負責(包括施工安全、環(huán)境污染、擾民和民擾),若發(fā)生非不可抗力而影響施工導致工期拖延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16)開工前應對施工圖紙認真核查,積極參與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交底及會審工作,在乙方拿到施工圖7天內應指出圖紙上有悖國家強制性規(guī)范、施工質量與安全之處,并做好各系統(tǒng)管線的綜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發(fā)現圖紙明顯錯漏碰缺或有悖規(guī)范帶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乙方能與設計單位達成一致意見的除外)。乙方每道工序實施前應仔細核對各專業(yè)圖紙,如因未核對各專業(yè)圖紙僅持單專業(yè)圖紙盲目施工而造成返工的,乙方應承擔返工責任。

17)乙方應在收到完整的施工圖紙及設計交底后14天內(或分批,具體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按單位工程編制的承包范圍內工程的正式施工圖預算,每逾期一天,乙方按10000元/天支付違約金。

18) 乙方在進場后7天內上報施工進度計劃、甲供材料設備供應計劃。甲供材料設備在計劃中明確的供貨時間前28天,甲方可以將其改為乙供。

19)乙方必須配備專職的造價人員滿足甲方的工作。每月二十五日向甲方書面報送《下月施工計劃》和《本月完成工程月報》,下月施工計劃必須具體、詳細,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來源、工程量等。如不按時、按要求報送,甲方有權不予支付本期進度款或支付時間順延。

20) 工地實行周報制度,周報在每周例會前一天報送甲方和監(jiān)理,周報包括本周計劃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況說明(包括擬采取措施、最終完成時間)。

21) 參加各類施工協(xié)調、配合會,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問題,有義務進行配合協(xié)商解決,服從甲方及監(jiān)理現場總協(xié)調作出的決定。

2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規(guī)范,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甲方或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2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應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并承擔毀損、火災、丟失的風險,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失竊,乙方自費予以修復。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負責維護;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損壞發(fā)生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24)乙方須做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匯集施工技術資料,包括攝影、錄像資料。負責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wèi)和施工現場的組織管理工作,創(chuàng)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標準化管理。

25)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的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用。按照相關法規(guī)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報酬等內容,向甲方備案并嚴格履行,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對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須優(yōu)先用于支付工人勞動報酬。

26)乙方在施工中的問題應本著“文來文去”的原則,而且必須提前三天發(fā)文給甲方,口頭匯報不作依據。乙方發(fā)文應有標準固定格式,規(guī)范的文件編號,由項目經理簽章后,甲方代表簽署后生效。

27)本合同規(guī)定的工程項目,未經甲方書面批準,乙方不得將任何項目工程分包給第三方,若經確認有未經甲方批準的第三方施工單位進場施工,甲方有權拒絕驗收分包商施工的工程,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且免除以后的合作機會,乙方承擔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8)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私自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所有的設計變更需甲方確認后方可執(zhí)行,否則責任自負。

29)甲方根據銷售、展示及施工等實際需要,對施工現場布置進行調整和整修、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乙方應無條件給予配合執(zhí)行,并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3000.00元違約金,并限時完成指令。

30)合同約定由乙方完成或給其它分包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會議紀要約定內容以及設計變更等),如乙方拒絕完成或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按實際發(fā)生費用(另加100%的管理費)從乙方當月工程款中扣回,影響工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31)在施工過程中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清運至總包/甲方指定地點。工程竣工驗收前30天內現場清理完畢達甲方要求,因工程施工所留下臨時便道,各類路、場基材料全部清理干凈,如乙方不能按時或拒絕清運,則甲方將安排第三方清運,由此所發(fā)生的實際費用(另收20%的管理費)由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32) 自行解決本工程所需所有資源,包括施工所需足夠量的設備、材料,并自行進行妥善看管,丟失、損壞由乙方自理。

33)臨時停水、停電、二次搬運、施工場地不足、在場外食宿、成品保護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費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慮,并已考慮了各種可能因素影響施工所增加的費用。

34)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內,由于乙方責任出現質量問題、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報紙、電視等媒體的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均會給本工程的社會形象造成損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0.00元違約金,從乙方工程進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35)乙方接到甲方或監(jiān)理任何指令或設計變更時,應無條件執(zhí)行且按時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哄抬價款或停滯施工;否則每次支付甲方違約金1000.00~10000.00元,甲方有權選擇其他單位完成該項指令(乙方不得干預他人施工),且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2倍實際發(fā)生金額。

3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甲方制訂的“樣板引路”制度,進場后20天內提供施工樣板計劃并報監(jiān)理審批,經同意后方可實施。樣板經監(jiān)理、甲方確認后方可大面積開展。

37) 工程施工實行樣板引路制,包括重要的部位、關鍵的節(jié)點、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等,特別是關于滲漏方面的必須實行樣板引路制。主要步驟如下:

(1) 明確工藝流程

樣板制作之前由甲方項目經理部、監(jiān)理單位牽頭,甲方工程管理部、乙方協(xié)助,根據設計要求、施工技術細則、相關的規(guī)范、法規(guī)等明確工藝流程和質量標準。

(2) 制作統(tǒng)一樣板

甲方項目部將根據工程情況,在開工前明確需要制作樣板的清單。制作樣板所需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中。

(3) 樣板做法

施工工藝流程明確后由乙方編寫施工方案和質量控制要點,監(jiān)理單位編制監(jiān)理實施細則和質量檢查標準,經審核后由乙方實施,制作樣板時要顯示每道工藝的結果,由一系列樣板組成,而不僅僅是顯示完成面的情況。

(4) 樣板確認

樣板作好后必須經甲方及監(jiān)理確認,并辦好書面手續(xù)。

(5) 樣板交底

樣板確認以后,由乙方技術負責人對施工班組進行交底,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督檢查,并作好書面記錄。

38) 甲方委托監(jiān)理單位分階段提交有針對性、可操作的樣板引路監(jiān)理細則,由甲方代表進行審核。

39)在各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甲方將委托監(jiān)理單位審核乙方的技術交底情況,檢查各項準備工作,包括操作人員的上崗證,各種材料的質保書、出廠合格證、取樣復試,機械器具的準用證。

40)乙方在甲供料管理上的義務:由乙方編制需求計劃、聯(lián)系、現場管理協(xié)調,對材料質量驗收進行把關。乙方對甲供料質量、數量進行驗收卸貨后,需書面與供料單位辦理移交手續(xù);移交后,所有材料損傷、丟失均由乙方負責。

41)乙方須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報酬等內容,并嚴格履行,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對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須優(yōu)先用于支付工人勞動報酬。

42)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及乙方分包單位人員不得與甲方、監(jiān)理相關人員發(fā)生肢體沖突,如發(fā)生,甲方有權給予乙方5000元/次違約處罰;乙方人員及乙方分包單位人員不得封堵工地大門、阻止車輛出入、暫停工地用水用電、圍堵、破壞甲方、監(jiān)理辦公室及售樓處等場所、損壞工程產品,如發(fā)生,甲方有權給予乙方5萬-10萬元/次的違約處罰;乙方人員及乙方分包單位人員不得有至政府部門上訪、靜坐等行為,如發(fā)生,甲方有權給予乙方10-20萬元/次的違約處罰;乙方施工期間因工人工資問題引起政府部門出面協(xié)調解決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20萬元/次的違約處罰;乙方人員及乙方分包單位人員對外散布本項目相關信息引起公眾對甲方或本項目產生負面影響的,甲方有權按30-50萬元/次予以乙方違約處罰;乙方人員及乙方分包人員對外散布相關信息導致媒體報道的,甲方有權給予乙方50-100萬元/次的違約處罰。以上違約金可以累計。

乙方人員及乙方分包人員出現上述情況,甲方除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外,視情節(jié)輕重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如造成甲方負面影響特別嚴重的除給于50萬~100萬處罰外,備案合同及本協(xié)議視為終止,甲方有權將工程另行發(fā)包。

43)為確保甲乙雙方溝通順暢,乙方不得拒收甲方的整改通知、處罰通知等所有書面函件,如有異議可在收到函件24小時內書面回復甲方,如無回復,視為乙方認同并接受甲方的處罰。如收到甲方的整改通知,乙方不及時整改,乙方向甲方按500元/次承擔違約金。

44) 若甲方做樣板房、景觀樣板區(qū)、售樓部等,乙方應無條件配合做好該區(qū)域應由乙方完成的各項工作。

45) 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營銷思路進行工程進度安排、施工場地布置、文明施工布置等。

46) 工程所有系統(tǒng)(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弱電、電梯、空調等)調試及試運行,乙方負責自身施工范圍內系統(tǒng)的調試工作,并負責調試過程中的維修工作。

47)施工期間,需要由甲方代乙方繳納的費用,甲方在代繳前由甲方項目部下發(fā)催繳通知,通知中要標明繳費期限、繳費地點、繳費名稱,超過繳費期限的,甲方有權直接代繳,并按實際繳費在最近的一次工程款支付中扣回,乙方需提供該部分費用的有效發(fā)票,甲方不負責提供該部分原始繳費憑證原件,乙方如有需要,甲方提供該部分憑證的復印件。

48)退場前應完成現場及生活區(qū)的清理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派人清理,并按實際發(fā)生費用的三倍向乙方收取。乙方應在5天內完成清理工作,以及人員、材料、設備、工具及乙方所有其它物品的撤離工作。

九、 施工組織設計

9.1乙方收到施工圖后,應在十日內做出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報甲方及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工程施工總體部署和施工安排;施工總平面布置;施工總進度計劃;工程資源等配置、需求及進場計劃;勞動力組織及安排;各類保證體系和組織技術措施;總承包管理措施;應急預案等內容。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具有針對性,能夠切實實施。甲方接到監(jiān)理報來的施工組織設計(各工期節(jié)點不得遲于合同工期節(jié)點規(guī)定)后七日內組織審核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不按時送審符合要求的施工組織設計,造成甲方無法判斷工程進展順利與否,甲方可按照現實情況給予乙方1000.00~5000.00元的經濟處罰,并可拒付相應部分工程進度款,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主要內容應有:

1) 施工技術方案及具體的施工方法說明書;

2) 施工區(qū)域平面布置;

3) 項目管理組織結構和技術力量配備;

4) 本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及確保計劃實施的具體措施以及需要甲方配合的工作;

5) 保證工程質量及現場安全文明的具體措施;

6) 施工難點分析及應對措施;

7) 施工機械數量、類型清單及進出場計劃;

8) 勞動力供應計劃、來源,勞動力不足的補救措施。

9.2若因設計變更、客觀情況引起施工順序變更,乙方須及時修改施工組織設計。如乙方未及時提供施工組織設計造成甲方無法判斷工程進展順利與否,甲方可拒付相應部分工程進度款,責任由乙方承擔。

9.3本工程的進度計劃按經甲方審核確認的合同附件《工程進度計劃》執(zhí)行,如《工程進度計劃》出現變動乙方應于正式開工前7天內上報甲方和監(jiān)理審批;該進度計劃應包括開工準備、工程施工至竣工驗收、現場清理和移交的全過程。該計劃除用網絡圖、表格表示外,還應用文字加以表述。甲方認為乙方的進度計劃不符合總進度計劃要求或與總進度計劃有沖突,應書面要求乙方修正,否則視為甲方對進度計劃的認可。經甲方和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同意的該進度計劃所確定的關鍵線路的總工作時間將成為考核乙方工期是否延誤的依據。

9.4乙方必須按照經審批通過后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并接受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當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和監(jiān)理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確認后執(zhí)行。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任何價款、費用要求,若因此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5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方案、技術措施的正確性、完善性承擔責任,甲方、監(jiān)理工程師不對施工組織設計本身的正確性、完善性和可實施性承擔任何責任。施工過程中除甲方要求的設計變更導致需要修改施工方案、調整技術措施外,乙方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方案、技術措施等進行的任何調整,均不得要求甲方增加工期和/或追加合同價款。

十、 安全文明施工

10.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有關管理規(guī)定,接受現場總包單位的統(tǒng)一管理,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而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fā)生的費用。因乙方施工現場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責任應由乙方承擔。

10.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其它相關法規(guī)、規(guī)范。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規(guī)定,導致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fā)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10.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guī)定。配合甲方辦理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huán)衛(wèi)和施工噪音管理等審批手續(xù)。因乙方違反此類規(guī)定引起罰款、索賠費用等由乙方負責承擔。

10.4 乙方須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報酬等內容,并嚴格履行,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

10.5 乙方不能按監(jiān)理、甲方要求實施安全保護措施,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他人維護,由此所發(fā)生費用另加20%管理費均由乙方承擔。

10.6 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安全事故,乙方應按相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監(jiān)理、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10.7 乙方現場施工人員應統(tǒng)一標識,各工種之間安全帽應有區(qū)別,所有施工人員應佩帶工作牌。

10.8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清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材料、設備、工具、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場清。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須通過井架或垃圾槽運輸到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否則,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以上材料、設備等在不需用時應按監(jiān)理、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若乙方不能達到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請第三方代為處理,由此所發(fā)生費用另加20%管理費均由乙方承擔。

10.9甲方將嚴格按國家及地方現行相關規(guī)定進行檢查,達不到安全文明標準的,甲方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工期不予順延。需要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聲、環(huán)境衛(wèi)生和場外污染等有關手續(xù)的,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及造成政府部門的罰款均由乙方承擔。如違反政府相關部門規(guī)定時間施工,造成周邊居民投訴,則每次有效投訴,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00元。

10.10 現場所有臨設的搭設及布置必須經過甲方審核批準,并在甲方的統(tǒng)一安排下進行布置。嚴禁乙方人員在在建建筑內住宿。

10.11乙方須對本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并向其操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個人安全生產裝備和防護物品。乙方應對其在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教育,并應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乙方違反上述規(guī)定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因乙方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乙方和其他承包人身傷亡和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0.12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總承包人關于安全生產的管理規(guī)定,在使用總承包人提供的臨時設施、設備時,不得損壞其安全性能;不得損壞總承包人現場設置的安全設施。否則由此引致的發(fā)包人、乙方和其他承包人的傷亡與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

10.13 每當發(fā)包人或總承包人有要求時,乙方應編制專項的安全施工方案,得到發(fā)包人及總承包人審批前乙方不得進行施工。

10.14乙方應在合同金額中考慮必要的加班費用及夜間進行工作之額外費用,以保證工程能在不遲于合同文件要求的竣工日期前竣工;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約定,在整個合同履約期內,乙方不得以加班為由,提出任何相關費用的索賠。

10.15乙方對工作時間的安排、工作條件的設置、雇用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勞動工資待遇等,必須遵照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乙方雇用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任何費用支付都由乙方負責。

10.16 乙方現場用水、用電按甲方和監(jiān)理指定位置對接,鋪設線路應符合規(guī)范。

10.17 乙方工地現場嚴禁住宿(值班人員除外),嚴禁有兒童進入工地現場。

10.18 嚴禁高空拋物,禁止污染負責范圍的外圍環(huán)境。

10.19 工地嚴禁生火做飯,就餐應在生活區(qū)域。

10.20 嚴禁在樓宇內隨地大小便,小便允許接臨時pvc管,并及時清運。

10.21 嚴禁在裝修房屋內墻面上亂圖亂畫。

10.22 現場材料堆放整齊,堆放重量應符合規(guī)范。

10.23 施工現場禁止賭博、禁止斗毆。

10.24 現場應保持清潔,做到工完料清。

10.25 乙方工人應統(tǒng)一著裝,佩帶胸卡,進出工地主動出示證件。

10.26 對于施工垃圾,應當天清理堆放指定地點,并及時清運出工地現場。

10.27乙方對成品、半成品及時進行全面保護,產品保護材料應符合環(huán)保及有關規(guī)定的各項指標。產品保護后及時通知甲方和監(jiān)理到場驗收查看。對惡意損壞產品,視現場情節(jié)嚴重收取違約金。

10.28乙方違反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甲方視乙方違約情節(jié)輕重程度、影響范圍等情況每次對乙方處以500元及以上的違約處罰,此違約處罰可以累積。

十一、 材料設備供應

11.1 甲供材料設備

1)甲供材料/設備是指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由甲方與供應商直接簽訂的合同,貨款由甲方直接支付。甲供材料/設備之暫定金額不計入工程承包合同價款。甲供材料/設備內容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甲供材料設備的保管費用已在綜合單價中綜合考慮。

2)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應當約定甲供材清單,作為合同附件。清單包括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凈數量、損耗率、應供量、質量等級。

3)乙方應在進場10天前向甲方提交材料進場計劃(包括品種、規(guī)格、數量、進場時間、地點及分批次數量等);因乙方不及時上報或上報數據有誤,造成材料設備供應不及時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需要補充或修改采購計劃,應在該材料設備進場前5天提出。因乙方原因造成供應商多次供貨,甲方有權處以乙方違約金,用于支付供應商相應損失。

4)甲供材由供貨商運至施工現場指定堆放場地(機動車所能到達的位置)。由乙方負責卸貨并堆放整齊,乙方需負責這些材料/設備的施工安裝、輔助材料以及發(fā)生的現場內搬運、碼放、存儲、保管、開箱、二次及二次以上倒運、從存放地點運至安裝地點、吊裝就位、檢驗試驗和其他任何必要的輔助工作。所有乙方負責的工作均由乙方承擔費用并已在報價中綜合考慮;

5)甲供材料/設備進場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運到現場后,卸車由乙方完成,費用包含在合同中;甲供材料的場內倒運由乙方負責,費用由總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貨到6小時內組織并完成三方驗收;乙方應在接收甲供材時與供貨方、甲方核對接收數量,并在相關單據上簽字蓋章。

6)驗貨后,乙方須負責保管、由中轉場地至工地的二次搬運、從儲存點運至安裝點及安裝。若甲供材料因乙方自身原因進場30天后仍未使用,甲方有權收取相應材料費1‰的停滯金。

7)所有甲供材料/設備尾料及殘值部分由甲方負責處理,乙方不得擅自處理,如乙方擅自處理,甲方將按材料/設備價值的1.2倍對乙方進行處罰,相關費用從當月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8)如乙方將甲供材料/設備偷換變賣,并以次充好的,一經發(fā)現立即要求乙方停工并進行核查。對于已完工程進行檢測,如檢測合格的,該部分工程可以保留;檢測不合格的,該部分工程需按設計要求進行拆除后重新施工。無論檢測是否合格,甲方都有權追究乙方責任,所有檢測、拆除、重新施工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所延誤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已到場該種材料價值的20%作為違約金。

9)甲供材料設備量的結算:乙方領用量超過按竣工圖計算的結算量(含合同規(guī)定的損耗量)的材料設備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不對超用部分支付保管費,乙方領用量低于按竣工圖計算的結算量(含合同規(guī)定的損耗量)時,甲方不補償節(jié)約的甲供材費用。施工單位上報結算資料時,須提供竣工對賬后的甲供材明細臺賬。

10) 甲供材扣減規(guī)則:若乙方超過按合同約定計算的結算量(含損耗),超用量部分按原價的1.2倍扣減。

11.2 乙供材料設備

1)此部分材料在招標時,甲方給出了一定品牌、系列、參數或產地范圍,乙方據此自主報價。施工過程中乙方須嚴格按合同約定限定品牌范圍內采購,如不能夠采購到相應品牌材料,需提前向發(fā)包方提出變更品牌認定,經發(fā)包方同意后方可進行采購,甲方限品牌材料設備(除另有約定外)對應清單子目綜合單價結算時不予調整。

2)乙方按照設計圖紙、合同、規(guī)范要求采購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和質量保證書,材料標準以甲方確認封樣的實物為準。乙方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乙方在材料設備到貨二十四小時以前通知甲方/監(jiān)理檢驗。

3)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4) 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應按甲方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5) 已經送抵工地的材料、設備,乙方不能擅自取走,并對它們的遺失或損壞負全部責任。

6)乙方提議使用某一類型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時,不論該類型是在合同文件中規(guī)定的或是乙方提議使用的,將被視為保證該材料、購配件、設備在所有正常使用環(huán)境下皆是滿意的。乙方被視為保證其所供應的物料使用優(yōu)質材料和先進工藝制成、全新、未曾用過,并完全符合合同文件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要求。

7) 乙方的材料及樣品必須得到甲方審批認可才可用于本工程內。

8) 若甲方有所要求,乙方須立即向其提交其要求之工程設備和物料的訂購單以證明自己已按進度表訂購所需之物料/設備。

9)如果甲方提出要求,乙方須在七十二小時內提交任何材料/設備及本工程的所有發(fā)票、憑單或收據、采購和分包合同、試驗報告、證件、完稅文件及已繳納政府收費之文件等。

10)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甲方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代用并引起費用增加的,責任應由乙方承擔。

11)甲方、監(jiān)理發(fā)現乙方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有權要求由乙方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材料采購進行招投標,乙方不得無故拒絕。

12)乙方負責材料的驗貨、收貨、搬運、倉儲、安裝及成品保護,若有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應按有關規(guī)范要求或供貨廠方技術要求進行安裝,并接受廠方技術人員的指導。

13)乙供材料需要甲方批價的,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15天內編制《全景批價計劃》,批價應在事前進行,對于先施工后批價的,甲方有權拒絕認可。批價應優(yōu)先在甲方提供的直采供應范圍中選擇,超出范圍的乙方必須以工作聯(lián)系單的形式書面說明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處該單項分包總價20%的處罰。甲方完成批價并通知乙方后,乙方超過20工作日未訂貨,此后該材料因市場原因漲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對于甲方給與批價意見后乙方在3天內未予以回復,視為同意甲方的審核意見。

14) 乙方采購的所有材料/設備應符合環(huán)保要求,危害人體健康、造成人身傷害的,乙方承擔相應經濟賠償及相關法律責任。

15)材料/設備規(guī)格、品牌、產地、質量、包裝等詳細要求詳見合同附件(如有),除非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不得更改。原裝進口的材料/設備需提供以下原件:原產地證明、裝箱單、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明、合格證、海運證明書。

16)所用材料/設備須符合合同、雙方共同確定的樣板及乙方報價文件的各項承諾和相關規(guī)定。材料/設備進場時乙方須報經監(jiān)理、甲方驗收,包括材料/設備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書、性能檢測檢驗報告等。參與驗收各方在材料/設備清單上共同簽字,填寫驗收合格證明(參與驗收方各持一份),但此等驗收并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7) 凡材料/設備未經進場驗收/送檢直接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且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3000元/次,相關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18) 乙方如提出材料/設備代用,須經設計、監(jiān)理和甲方書面蓋章同意方可采用。因代用而導致的費用及工期的增加由乙方承擔。

19)乙方不按合同確定的材料/設備的規(guī)格、品牌、產地、質量、包裝等供貨,即為貨不對板,即使所供材料/設備具備合法的許可證和采購渠道,甚至其質量相當于或高于合同確定的材料/設備,也同樣認定為貨不對板。發(fā)生貨不對板(即使非乙方主觀行為),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1) 材料/設備貨到工地后,乙方須自檢,如自檢發(fā)現貨不對板,無條件全部更換,工期不予順延;

(2)材料/設備貨到工地施工前,乙方須通知監(jiān)理和甲方驗貨,如監(jiān)理/甲方發(fā)現貨不對板,乙方除無條件全部更換,工期不予順延外,并按貨不對板材料/設備對應的合同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材料/設備施工過程中或施工完成后,如監(jiān)理/甲方發(fā)現貨不對板,乙方除無條件全部拆除、修復、更換,工期不予順延外,并按貨不對板材料/設備對應的合同價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同樣的材料/設備發(fā)生兩次或兩次以上貨不對板,上述違約金加倍。

20)如乙方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弄虛作假或材料/設備屬于三無產品,經監(jiān)理/甲方確認后,乙方按該部分對應的合同價的三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工期不予順延,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11.3 樣品

1) 本工程所需樣品的提供及保管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2)對于在合同文件中約定的所有需要報送樣品的材料或工程設備,乙方在計劃采購日期28天前,向監(jiān)理人/甲方提交樣品并附上必要的說明書、證書、出廠報告、性能介紹、使用說明等相關資料供檢驗。

3)乙方應當按照監(jiān)理人/甲方要求報送樣品送達的地點和樣品的數量或尺寸。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約定,乙方在報送樣品時應當按照監(jiān)理人/甲方同意的格式填寫并遞交樣品報送單。監(jiān)理人/甲方應當及時簽收樣品。

4)監(jiān)理應當在收到乙方報送的樣品后14天內,經甲方批準后,就此樣品給出書面批復,通知乙方對此樣品所做出的決定或指令。乙方應當根據監(jiān)理人的書面批復和指令進行下一步工作。

5) 如果監(jiān)理人未能在收到樣品后14天內給出書面批復或指令,乙方應當就此以書面形式通知監(jiān)理人盡快批復。

6)樣品由甲方按工程需要決定由甲方\乙方\監(jiān)理人負責存放。如果由乙方負責存放,乙方應當為保存樣品提供適當和固定的場所并保持適當和良好的環(huán)境條件。因存放不當而造成樣品的任何破損、變性、變形或滅失等均應當由乙方承擔責任。

7) 乙方應當保證甲方和監(jiān)理人及其任何授權人能隨時進入樣品存放場所。

11.4 檢驗、測試

1)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約定,一切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均應當符合合同文件約定且應當按照合同文件約定的要求進行檢驗。

2) 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經檢驗合格并獲得監(jiān)理人和甲方批準后,方可用于永久工程。

3) 如果乙方自行采購的材料或工程設備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或合同文件約定,甲方有權向總乙方主張賠償,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不予順延。

4)乙方應保證自行采購供應給甲方的材料、設備是全新及未使用過的,其質量應符合規(guī)范及協(xié)議書的要求。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材料和設備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的缺陷或其它缺陷。乙方應當就其分包人或供應商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的質量問題向甲方負責,由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所有責任。

5)如因市場原因,需使用代用材料、設備或合同規(guī)定生產廠家以外的材料、設備的,乙方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報甲方審核同意,但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合同責任。未經甲方審核同意擅自使用的,視為不合格,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如果存在與國家強制性標準相沖突的質量缺陷,或存在有可能給甲方、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其它質量問題,即使乙方所交付的材料、設備與所封存的樣板相一致,乙方所交付的材料、設備仍屬不合格,甲方有權要求其修復或更換,由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所有責任。

7)材料、設備進場后,乙方應按規(guī)范要求或協(xié)議書的約定,向工程師提出檢驗申請或將材料、設備報政府主管部門指定的檢驗單位檢驗、材料、設備經檢驗合格且由甲方下發(fā)了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后,乙方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經檢驗后被確認為不合格的,乙方必須立即將相關材料退出現場。

8) 乙方應當為材料或工程設備的檢查、檢測、檢驗或試驗提供勞務、電力、燃料、備用品、裝置和儀器及必要的協(xié)助。

發(fā)包方:

承包方:

年月日

【第3篇】配電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乙方承攬甲方安裝工程,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達成共識,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圍

三、材質要求

四、技術要求

五、工程說明

六、施工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包工包料,預留端口符合相關技術要求。

七、工程質量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供電部門優(yōu)良工程標準。

2、材料供應

(1)、本安裝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主要部件和設備,由乙方自行購買,但質量必須符合合同

(2)、乙方應按照工程設計要求和國家規(guī)定的有關技術標準采購材料;所購的材料乙方必須提供合格證、化驗單等有關證明文件,并對材料質量負責。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應確保無假冒偽劣產品,否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八、工程工期

1、準備工期:_________________個日歷天。

2、安裝工期:_________________個日歷天。

3、制作工期自合同預付款支付之日起計算。安裝開始時間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施工現場,開始施工。因天氣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應順延。

九、工程價款與支付方式

1、工程總價:_________________元整(附:_________________預算書)。

大寫: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變更以實際發(fā)生增減工程量進行決算。

2、本工程所有款項采用銀行承兌方式支付。

3、合同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95%作為預付工程款,剩余5%作為質保金,驗收合格經確認無質量問題,乙方出具同價款真實有效的增值稅發(fā)票后付清余款。

十、工程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向供電部門和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并組織驗收,依通過電力部門驗收為準,但違法違規(guī)通過驗收的除外。

2、驗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應采取修理、更換等補救措施。()若工程達不到合同要求,但不影響正常使用,可采取折價措施。若工程難以實現合同目的,乙方除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十一、工程質保期

1、工程質保期為壹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內乙方免費維修及更換配件(因甲方操作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除外);

2、合同質保期滿后的維修,由甲方購置材料,乙方負責維修、更換,發(fā)生費用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十二、雙方責任1、甲方

(1)負責施工場地及場外線路通道的賠青、協(xié)調工作,滿足安裝施工條件。

(2)派駐現場工程師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jiān)督。

(3)負責用電前的(用電協(xié)議、調度管理協(xié)議、用電合同、用電儲蓄)四項手續(xù)辦理。

2、乙方

(1)合同簽訂后3日內乙方應根據施工要求,與其他專業(yè)溝通做好預埋及施工指導工作。

(2)負責施工場地的臨時生活設施安排,材料進入工地后負責卸車和保管

(3)在施工中乙方應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教育,若發(fā)生工傷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4)及時向甲方提供開工通知書、施工進度表、竣工驗收資料。

(5)現場工程材料和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使用之前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6)、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供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報告,并承擔驗收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7)、工程完工后免費對甲方的相關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8)、協(xié)助甲方辦理用電前的(用電協(xié)議、調度管理協(xié)議、用電合同、用電儲蓄)四項手續(xù)。

十三、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工程延期交工,每日向甲方賠償工程總造價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

2、其他違約本合同有約定的依照約定,無約定的按《合同法》執(zhí)行,違約方承擔對方的經濟損失。

十四、本合同附件有效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正式預算書,授權委托書,補充協(xié)議、書面確認書、承諾書、該工程的施工圖紙、圖紙會審記錄及變更通知等作為主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不能解決,雙方同意通過潢川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應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機關申請變更,除非仲裁委員會指定

十六、附則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二份,甲方二份。

3、本合同履行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

【第4篇】專變配電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2023專變配電工程施工專業(yè)分包承包人:

分包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分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快項目工程施工進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資質、注冊情況及納稅身份情況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社會統(tǒng)一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業(yè)資質證書

資質證書編號:

發(fā)證機關:

資質專業(yè)及等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機電工程總承包叁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

安全生產許可證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

許可范圍:建筑施工

有效期:

乙方為:一般納稅人。

第二條 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專變配電工程;

分包工程地點:南寧市江南區(qū)____x;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及工作內容:專變配電工程(具體見附件一《工程量清單》);

分包工程數量:/(具體見附件一《工程量清單》)。

附件一《工程量清單》中的數量為合同數量,僅作為雙方簽訂合同的依據,實際結算數量以設計圖紙和技術交底為基礎,并以乙方實際完成、依據《工程量清單》中的計量規(guī)則由甲方工程技術人員收方、技術負責人審核簽認、預算合同人員復核、監(jiān)理和業(yè)主認可的合格工程數量為準。工程量清單的任何錯誤和遺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據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和按圖紙、規(guī)范履行合同的責任。乙方承諾:甲方有權根據施工需要調整乙方承包范圍內的施工項目和施工數量,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索賠。

第三條 分包合同價款

本合同暫定總價(含增值稅)__ 元(大寫:人民幣__)。其中,不含稅價款為__元(大寫:人民幣____),增值稅稅率為%(乙方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根據合同內容,增值稅稅率為%,最終以乙方開具的滿足甲方財務要求的發(fā)票的金額為準),增值稅:__xx元(大寫:人民幣:__x)。此價格僅為雙方簽訂合同時暫定價格,最終結算以《工程量清單》(附件一)所列細目的單價和施工圖范圍內實際完成的合格工程數量為準。

分項單價:見附件一《工程量清單》。

本合同為綜合固定單價合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整本合同單價。

本合同單價是按總包合同質量標準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量清單》所列項目所有工作內容的綜合單價,除《工程量清單》中注明的以外各項目合同單價中已包含了乙方為完成各項目需要的勞務、小型機械、輔助材料及配件、水電氣、安裝、缺陷修復、利潤、環(huán)保、文明施工、調遣(進出場)、臨時工程的建設與拆除、治安管理等費用,動力費用(燃油、電力等);材料、設備二次倒運費用;工料機漲價引起的風險費用;測量復核引起的臨時停工費用;建設單位、監(jiān)理等檢查引起的停工費用;各類社會保險及傷害險等保險費用;甲供材料、周轉料、機械設備的看護費用;管理費用;第三方配合費或其他在施工中需要乙方配合的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等。

因變更設計或其他原因增減的工作項目和數量按照雙方確認的固定綜合勞務單價辦理。勞務單價中未列明的項目,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未列明的工作項目乙方未簽認的,比照《工程量清單》中相類似細目進行組價。

第四條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40天。

合同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時間為準;

詳細施工計劃(含節(jié)點計劃)甲方將根據業(yè)主總工期及分項工期要求另文下達,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

本合同中對于工程工期暫無法確定時,開竣工時間以甲方施工計劃安排為準。

為保證工期,乙方須按附件二《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機械設備表》中所列項目組織機械進場,進場前雙方必須辦理檢驗手續(xù)。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組織施工,確保甲方總工期目標的實現。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損失的費用由乙方負擔;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調整,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因工期調整可能產生的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不再另行考慮。

因政府、業(yè)主、甲方等原因導致項目不能及時開工或停工、窩工給乙方造成的人員、機械誤工損失等風險已計入工程量清單的各項單價中,甲方不再補償。

若乙方嚴重影響甲方施工進度超過28天的,甲方有權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重新挑選施工隊伍進場。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退場通知書后3日內退場完畢。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責任及甲方重新挑選施工隊伍進場施工的費用以及甲方所接受的罰金、索賠等費用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為:滿足甲方與業(yè)主總包合同對工程質量的約定。其中質量標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內容:

《質量驗收標準》;

具體施工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乙方應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術規(guī)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及下發(fā)的技術交底要求,合理組織施工,加強質量控制,確保工程質量。

甲方按總包合同約定的有關質量標準對乙方完成的工作進行驗收。如果質量不符合標準,乙方必須返工修復,其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又無法修復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包括業(yè)主質量罰款等全部經濟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乙方在每道工序完成并自檢合格后通知甲方,甲方驗收合格后通知現場監(jiān)理進行驗收檢查。每道工序經甲方、現場監(jiān)理驗收合格后方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同時乙方安排人員及車輛進行配合;施工現場發(fā)生違規(guī)行為,甲方有權制止和下發(fā)暫停施工令。甲方、現場監(jiān)理進行檢查和檢驗,不免除或減輕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責任。

甲方及上級部門對乙方施工現場質量進行檢查時,乙方要提供相關資料(含措施費用憑證),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乙方要認真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上報甲方進行復查。

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做好單項、單位、分部、分項、檢驗批工程的質量記錄、評定工作,保證工程質量評定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

乙方如果出現質量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甲方,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本工程缺陷責任期為12月,保修期為12月,乙方及其人員對本合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缺陷責任、保修時間從本項目工程正式竣工驗收日期算起。

第六條 材料供應、機械租賃和試驗檢測

材料供應:

本工程甲供材料為:無。

乙方指定 ,身份證號::為本工程材料領用人,負責材料的領用和簽認工作。如需變更領用人,則需將乙方開具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個人簽字等資料在甲方財務、物資等相關部門留底備案。

乙方每月日以前向甲方上報下月甲供材料的書面材料計劃,若不及時上報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乙方自負。甲供材料交貨地點為甲方料庫或料場,乙方依據材料計劃及甲方材料管理程序辦理領料手續(xù)。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偷工減料,但對其丟失、損壞以及其他原因導致使用的材料超過規(guī)定損耗范圍的,甲方在每期結算時對損耗進行核算,對超出約定損耗范圍外的材料由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材料價格進行賠償(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市場價110%進行賠償)。

合同明確的甲供材料,乙方必須無條件使用,嚴禁自行采購,否則甲方有權認定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須無償返工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且乙方領用出庫的材料由乙方自行保管、堆碼、遮蓋,費用由乙方承擔,保管、堆碼、遮蓋應符合甲方相關要求,并接受甲方監(jiān)督。所有乙方領用的甲方材料發(fā)生的二次及多次轉運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轉運費用。

乙方自行采購的輔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報告單,并經甲方檢驗后方可使用,否則,視為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須無償返工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甲方的檢驗不免除乙方對其所購材料質量應負的責任和義務,使用該材料對工程和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因天氣、便道等原因致使車輛無法正常進入工地,乙方應積極配合,保證材料到場,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損失和費用乙方承擔。

甲方將施工用電接至二級配電箱,二級以下配電箱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施工用水接入端口;乙方的用電、用水設備、線路、電費、水費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費用。如該費用由甲方墊付的,甲方有權從乙方合同價款中直接扣除。

機械設備和周轉材料

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配備滿足本工程需要的機械設備和周轉材料。甲方也可根據情況將自己所有的周轉材料和機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另行簽訂租賃使用合同。

乙方自備的機械設備需符合安全性能要求,滿足施工需要。乙方機械設備進場后、使用前,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進場機械進行現值評估,評估結果由雙方簽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進場的機械必須服從甲方的統(tǒng)一管理。

乙方同意:乙方中途退場,若甲方不使用乙方機械設備時,乙方進場的所有機械設備無條件退場,不得遺留甲方工地,阻礙甲方施工,乙方怠于撤離,導致機械設備損壞遺失的后果,或由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甲方須繼續(xù)使用乙方機械設備,則按照第條機械進場評估現值扣除施工期間折舊后轉讓給甲方(折舊標準執(zhí)行甲方的相關規(guī)定)或雙方協(xié)商由甲方承租。

試驗檢測

甲方在現場設置工地試驗室,乙方施工范圍內的工程試驗檢測項目應在甲方工地試驗室進行試驗和檢測,其費用由乙方承擔,根據雙方簽認的試驗檢測數量依以下項目和單價在每次對乙方結算時予以扣除。甲方工地試驗室不能進行的試驗檢測項目應在甲方指定的機構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

全面負責與設計單位、業(yè)主、監(jiān)理的聯(lián)系和協(xié)調工作。加強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定期點名制度,加強過程管控。

負責該工程項目控制測量、復測、試驗工作,及時提供設計圖紙、工程地質及地下管線等有關資料(變更原因影響的除外),負責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協(xié)助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技術難題。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樁、水準點、坐標控制、施工圖紙、技術交底、安全、質量和環(huán)境標準。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組織圖紙會審,統(tǒng)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負責竣工資料及各種質量評定表的收集、整理和匯總。

負責按合同約定供應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設備。

負責對乙方使用本合同資金的情況進行過程監(jiān)控,乙方應保證??顚S谩?/p>

負責依據業(yè)主、監(jiān)理及上級管理單位和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各項管理辦法并送達乙方。

負責工程的施工檢查,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huán)境、進度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向乙方派出質量監(jiān)督員,監(jiān)督乙方施工質量、現場管理、原材料使用。對不符合技術規(guī)范及質量要求的行為,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或依據甲方的管理規(guī)定進行違約處理。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及施工圖設計(含變更設計)、該項目規(guī)定使用的《技術規(guī)范》、甲方有關技術文件要求對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進行檢查、驗收、評比、兌現獎罰。

負責按本合同約定辦理結算、支付。

負責進行工程各項常規(guī)試驗和委外檢測,其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乙方的計價款中扣除。

根據發(fā)包人(業(yè)主)對工期的要求及乙方合同履行情況,調整工程內容和工程數量,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賠。

監(jiān)督乙方的用工和工資支付情況。如乙方未按時支付其員工(包括農民工)工資時,甲方有權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從乙方應得合同價款中代為支付,甲方的代為支付視為對乙方合同價款的支付。

如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向他人租賃物資、購買材料等,但未及時結清租賃費、購貨款及其他一切款項的,甲方有權暫不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價款或在剩余合同價款中直接扣除代乙方支付。

甲方的駐工地代表若發(fā)生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乙方,保證施工需要。

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甲方隨時可以向乙方發(fā)出指令,乙方應執(zhí)行;若乙方拒不執(zhí)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fā)生的費用從應付乙方相應款項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或甲方認為乙方無力完成分包工程,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甲方認為乙方不稱職的人員。

乙方: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guī)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等要求精心組織施工;若發(fā)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立即通知甲方;認真執(zhí)行三檢制度(即自檢,互檢,工序交接檢驗制度),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

投入滿足施工所需的人、財、物,并納入甲方經理部統(tǒng)一管理,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安全負責人、特殊工種等主要人員的資格和上崗操作證復印件須報甲方備案,以上人員應保證及時到位并常駐現場進行對本工程的管理,離開工地必須向甲方履行請假手續(xù)。

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計劃,確保施工安全;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保險事故發(fā)生時,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zhí)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huán)保、消防、環(huán)衛(wèi)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guī)定;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qū)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qū)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自覺接受甲方、監(jiān)理工程師、業(yè)主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jiān)督和檢查。施工過程中投入必要的安全生產費用,采取完備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按時提交施工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文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因乙方責任發(fā)生損壞,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服從甲方轉發(fā)的業(yè)主及監(jiān)理工程師的指令,履行總包合同約定的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在本項工程中,業(yè)主對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業(yè)主的承諾,對乙方具有同樣的制約作用。

負責分包工程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內的用水、用電(水源、電源甲乙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及獨立使用的施工便道和臨時設施的修建和維護;自行承擔自有人員的吃、住、行及施工機械設備的搬遷費用。

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半成品需求計劃、用水、電計劃等并報甲方審批;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編制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年、月、旬、周施工計劃,經甲方批準后嚴格實施。

尊重監(jiān)理,信守合同,維護甲方的信譽。自覺接受政府職能部門、業(yè)主、甲方和監(jiān)理的技術指導、安全質量監(jiān)督檢查。

不得將本工程分包范圍內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禁止轉包。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做好施工中各項目、各環(huán)節(jié)及分工序的監(jiān)測、量測和試驗,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應收取相應的費用。

如需甲方協(xié)助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外圍環(huán)境干擾,承擔相應費用。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鄉(xiāng)規(guī)民約,因乙方施工導致的罰款、賠償、訴訟等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guī)和當地政府規(guī)定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安全負責人、特殊工種等主要人員的資格證和上崗操作證須向甲方提供原件核對,并留存復印件備案;且一線生產人員應符合國家法定年齡;乙方雇員進出場必須在甲方登記;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乙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yè)健康安全體檢制度,在進場前對其員工進行健康體檢,并向甲方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以滿足本合同施工作業(yè)需要。

凡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員,需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證、勞動合同、特殊工種證等復印件,以便甲方備核。乙方應每月向甲方提供人員花名冊,保持動態(tài)更新,并配合甲方的檢查。

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提供加蓋乙方公章的工資發(fā)放單,按時足額發(fā)放工資,并接受甲方的監(jiān)管。乙方必須及時、足額為履行本合同人員繳納國家規(guī)定的社會保障費用。

乙方應書面授權委托本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材料領用人和現場安全質量負責人,并將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簽字交甲方相關部門備案留底,作為乙方合同履行中的簽認依據。

乙方應當安排其班組長在班組成立時與甲方簽訂《安全質量責任書》,并向甲方出具《安全質量承諾書》,乙方班組長與甲方簽訂的《安全質量責任書》及向甲方出具的《安全質量承諾書》中的義務、責任和承諾,視為乙方的義務、責任和承諾,對乙方產生效力。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開具真實、有效、合格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按實際提供應稅服務情況,準確填寫發(fā)票項目。

乙方開具的增值稅發(fā)票(專用發(fā)票/普通發(fā)票)在送達甲方后如發(fā)生丟失、滅失,乙方應按照稅法規(guī)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丟失發(fā)票的存根聯(lián)復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丟失增值稅發(fā)票(專用發(fā)票/普通發(fā)票)已報稅證明單》,積極協(xié)助甲方在稅法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有關的進項稅額的認證申辦手續(xù),如因乙方拒絕履行配合義務,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

在本合同發(fā)生變更涉及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記載項目發(fā)生變化時,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尚未認證抵扣,乙方應于專用發(fā)票認證期限內辦理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開具申請,并重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如果原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已經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額補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就減少的金額甲方負責辦理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開具申請,乙方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對本工程內容、合同條款、價格等所悉信息賦有保密義務。

第八條 安全文明、環(huán)保施工

乙方應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yè)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衛(wèi)生管理、環(huán)境保護等法規(guī)制度和甲方編制的本工程的關于安全、環(huán)保、現場文明施工方面的有關要求,嚴格按照安全環(huán)保標準組織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甲方根據需要在施工現場配置統(tǒng)一的安全、文明施工設施、保護器材、安全警告標示牌等,乙方承擔相應費用。

乙方進場后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乙方應提供接受教育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審查,并提供復印件備案,由乙方授權委托人簽認接受安全教育人員的花名冊等安全教育資料。施工人員未經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yè);乙方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取得證件,才能上崗。

乙方對本工程安全負責,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并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guī)、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服從甲方安全監(jiān)督和管理。乙方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機械事故及其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此風險費已包含在乙方各分項承包單價中。

建筑施工人員(含乙方在本合同范圍內的雇員)團體意外險以甲方的名義投保,乙方承擔元的費用,此費用已包含在乙方各分項承包單價中。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的規(guī)定,乙方應對本單位參建人員進行職業(yè)病預防、檢查、治療和康復工作,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相關費用。

需要爆破作業(yè)的,乙方應遵守經甲方和監(jiān)理審批的爆破作業(yè)方案,嚴格執(zhí)行爆破操作規(guī)程,并對在建工程和甲方財產采取保護措施。由于爆破作業(yè)引發(fā)的任何人身傷亡(包括第三者)、財產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做好火工品的管理、使用工作。

乙方要搞好文明施工和標準化建設。交工前乙方負責對已完工程進行保管并及時清理場地。施工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因施工原因致使工程、農田、水體、建筑物及其他設施受到污染和損害。應及時修建臨時排水設施,保持施工場地排水通暢。按有關規(guī)定妥善處理因施工產生的廢水、廢氣、噪聲、淤泥、垃圾等各種影響環(huán)境污染的因素。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環(huán)境污染事件,乙方應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所有費用。

乙方與甲方簽訂《建設工程承發(fā)包安全管理協(xié)議》,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雙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為: ,職務: ,聯(lián)系電話:,負責本工程安全質量監(jiān)察,進度及質量控制、檢查及其它事項,負責審批收方結算資料等文件,簽發(fā)或發(fā)布相關指令。

乙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為: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負責本合同工作內容組織實施,處理施工中的收方結算、材料領用、簽訂補充協(xié)議及其他書面往來文件、結算領取工程款等相關事宜。

甲乙雙方若需更換駐工地代表,應及時通知另一方。甲方有權要求撤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的乙方駐工地代表和其他人員,乙方應予以撤換。

雙方約定:甲方出具并經甲方審核程序及工地代表親筆簽字并加蓋甲方項目部公章的結算單,作為施工期間和最終結算、付款的唯一依據,除此之外乙方持有的任何證明、收條、欠條、信函等文件資料,都不得作為結算、付款依據。甲方其他人員的任何簽字、簽認都不具有該事項最終確認的效力。

第十條 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本合同無預付款。

辦理結算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上月已發(fā)放參加施工人員工資費用的清單。

本工程實行分節(jié)點結算。在每次結算前甲方組織有關人員以及乙方人員進行現場收方并填寫收方記錄,參與收方的全體人員應簽字確認。結算時,甲方依據乙方在計量期內完成的、甲乙雙方及監(jiān)理簽認的、符合本項目驗收標準的工程實體數量和《工程量清單》(附件一)不含增值稅單價(扣除甲供料)進行計量,據此編制《工程結算單》,甲方扣除相關費用并簽字確認,最后經乙方有權限的結算負責人簽字認可后按照程序結算支付。隱蔽工程(工序)的工程量在覆蓋前需經雙方現場簽認,否則不予計量。

變壓器設備進場后,支付至合同金額的30%,工程進度款支付時扣除當期結算款(不含增值稅)的3%作為工程質保金,在工程通電驗收后,支付進度款的97%,剩余3%作為工程質保金。經雙方驗收合格且保修期滿后,扣除乙方原因造成的整修、賠償(含材料在內的全部費用),且乙方已全部履行完質保義務后,甲方將余額支付乙方(不計息)。

雙方特別約定:遵循“先開票、后付款”的原則,甲方支付前,乙方應按雙方確認的當期應付金額向甲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于發(fā)票開具后7日內提交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發(fā)票后,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業(yè)主對甲方開具發(fā)票的時間有要求或約定的,乙方應予以執(zhí)行。

乙方收款銀行賬戶名稱:廣西金德泰電力安裝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農業(yè)銀行南寧市北大路分理處

賬號:006801040002763

地址:南寧市南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通源路6號318號房

甲方可隨時監(jiān)督乙方本工程的資金使用情況,乙方應保證甲方支付的工程款??顚S?。如挪作他用必須經甲方批準,否則給予罰款或暫停工程款的支付。乙方不及時支付本工程所發(fā)生的有關費用,而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時,甲方有權代其支付,乙方必須配合并服從。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收方結算隨時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時隨時進行修正,乙方必須接受。

第十一條 稅務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依法納稅。

甲方向乙方支付結算款前,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正規(guī)的等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

乙方負責繳納的稅費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第十二條 變更

甲方有權根據業(yè)主和監(jiān)理要求對本工程進行設計變更,乙方必須認真執(zhí)行。因變更增加工程量的,合同價款相應調整,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的,合同價款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或施工不當而引起的變更設計所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變更價款的確定:經監(jiān)理、設計院及業(yè)主單位批準的工程數量變更增加或減少,按照乙方實際完成并經甲方審定的變更數量,按照合同附件中的細目單價對乙方進行計價;無單價的項目,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

乙方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甲方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甲方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乙方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甲方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乙方不執(zhí)行從業(yè)主處直接收到的未經甲方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乙方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甲方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第十三條 竣工驗收

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通知業(yè)主進行驗收,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業(yè)主驗收的部分,甲方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

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的,乙方應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費用和責任。

本工程經過國家或地方審計部門審計及財政部門的竣工決算評審后,如分包工程的工程量減少,則雙方竣工結算按審計或評審后的工程量計算。

第十四條 竣工結算及移交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認可后14天內,乙方向甲方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合同價款及結算方式,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應及時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甲方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向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第十五條 質量保修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乙方承諾:甲方對業(yè)主所承諾的質量保修義務在分包工程范圍內同樣適用于乙方。

若乙方在保修期內缺陷修復不及時,甲方有權指定第三方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從質保金中扣除。質保金不足的,甲方有權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仍不足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等合同約定的義務除外),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計算的基數以甲方最后一筆付款時剩余欠款金額為準,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現已支付部分的工程款,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本合同項下雙方結算價款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違約責任。

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工期和甲方及業(yè)主的要求完成本工程,每延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因工期延誤不能實現甲方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勞務作業(yè)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該部分不予計量,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0元違約金,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返工、修復、罰款等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10000元違約金,乙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并應向甲方賠償損失,賠償數額據實計算。

乙方擅自停工的,承擔違約金1000元/天,停工 3日(含3日)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場,賠償因停工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乙方在勞務作業(yè)和驗收過程中,被發(fā)現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或勞務作業(yè)質量存在問題的,每發(fā)現一次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0000元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未履行按時足額發(fā)放員工(包括農民工)工資引起不良影響的,乙方應承擔10000元/人次違約金,甲方有權沒收乙方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及采取其它措施。

乙方或乙方相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礙、干擾甲方項目部、公司本部、上級單位、業(yè)主、監(jiān)理及政府部門的正常工作,如有違反本條款,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并承擔違金10000元/次,甲方還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場的,應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作業(yè)內容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的,應向甲方支付10000元違約金,并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乙方未全面、適當履行合同的其它違約情形:/

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甲方有權暫停支付相應款項,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逾期提供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因乙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及時,造成甲方無法及時認證、抵扣稅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合格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如乙方提供虛假或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甲方有權拒收或退回,乙方應負責無償更換,并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甲方無法及時認證、抵扣稅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第十七條 合同解除

當下列情形發(fā)生時,本合同可解除:

出現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

當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按如下約定進行合同解除后的計量、付款和結清:

合同解除后,甲方將按乙方完成的、甲乙方代表簽認的、符合本項目驗收標準的工程數量和《工程量清單》(附件1)單價(扣除甲供料和質保金)進行計量。

合同解除后,甲方將暫停對乙方的一切付款,在查清剩余應付款項并扣除有關款項(如質保金、違約金等)后再行支付。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合同解除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其它約定

乙方對甲方負責,承認并嚴格按照業(yè)主、監(jiān)理、甲方有關質量、安全、技術、環(huán)保、文明施工等標準執(zhí)行,在甲方下達的施工進度計劃(含節(jié)點計劃)內完成施工。

臨時工程

施工便道由甲方統(tǒng)一規(guī)劃、設計,由乙方修建至各工點。施工便道日常維護由乙方承擔,費用已包含在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乙方應根據施工需要辦理通過第三方道路的通行權,費用已包含在各分項承包單價中。需要甲方協(xié)調時,甲方應積極協(xié)助。

施工中涉及棄土、棄碴、水系、支擋等由甲方統(tǒng)一規(guī)劃、設計,由乙方修建、維護并承擔費用,其已包含在合同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乙方生產生活所用工棚、場地等所有臨時工程和設施由乙方修建,乙方自備設備由乙方安裝、調試,上述費用均以包含在合同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施工用電、用水由乙方自行負責,電力、用水等設施(包含變壓器、配電盤以上及以下)由乙方保管、維護,丟失、損壞的由乙方承擔損失,費用包已含在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乙方必須自備足夠的電源,在網電設施建立前或網電停電期間,由乙方自發(fā)電施工,費用已包含在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乙方設備、人員調遣及食宿由乙方負責,費用已包含在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所有臨建設施按照業(yè)主或甲方標準執(zhí)行,費用已包含在各分項承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棄碴、臨建工程權屬歸于甲方。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處置。

因征地、拆遷、監(jiān)理(含業(yè)主)指令、地方干擾、工藝中斷、圖紙滯后、材料供應、不可抗力等引起的停窩工損失及風險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各分項承包單價中,乙方不得以此為由向甲方另行索賠。

乙方承諾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遵紀守法,保證甲方免于承擔因乙方違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或類似甲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在施工場地發(fā)掘的所有文物、古跡以及具有地質研究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化石、錢幣或物品屬于國家所有。一旦發(fā)現上述文物,乙方應采取有效合理的保護措施,防止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上述物品,并立即報告甲方,乙方應按文物行政部門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由此導致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按業(yè)主批復(工期順延、停工費用)給乙方補償。

乙方發(fā)現文物后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致使文物丟失或損壞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乙方在撤場前,由乙方在本工程所造成的外欠款應全部付清,并向甲方提供相應憑證。如未付清,在相關方找到甲方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處理,否則甲方有權用乙方預留款代付。

乙方撤離現場時,應運出自帶小型機具并清除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設施,做到現場和工程整潔,達到甲方認可的狀態(tài)。若甲方清理,則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從應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

鑒定。甲乙雙方對乙方完成工程量存在爭議且無法協(xié)商一致時,雙方同意將爭議部分提交南寧市造價站予以鑒定,甲乙雙方以鑒定結果計算工程量并進行結算支付,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下屬勞務人員因工資問題發(fā)生上訪或群體事件,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時內到甲方指定地點或者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逾期不處理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會同當地政府或者勞動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勞務人員提供的證據,確定乙方的欠薪金額并予以代付,乙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該代付金額,并由甲方在應付乙方的工程價款或質保金中扣除,工程價款或質保金不足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同時,乙方應按拖欠工資總額的30%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的,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③種方式:①由成都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②按照爭議標的提交成都鐵路運輸法院或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進行訴訟;

③提交我方(深圳市南山區(qū))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第二十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確認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fā)事件,如臺風、泥石流、洪水、山體滑坡、地震、海嘯、流行疾病、騷亂、戒嚴、暴動、戰(zhàn)爭、政府行為等。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甲乙雙方應收集證明不可抗力發(fā)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證據,并及時認真統(tǒng)計所造成的損失。雙方對其損失的意見不一致的,按第19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的約定處理。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義務受到阻礙時,應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書面說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證明。

不可抗力持續(xù)發(fā)生的,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提交中間報告,說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況,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28天內提交最終報告及有關資料。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損失由合同當事人按照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不可抗力發(fā)生前已完成的工程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計量支付。

不可抗力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等后果,由合同當事人按以下原則承擔:

(1)永久工程、已運至施工現場的甲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損壞,由甲方承擔;

(2)乙方自備的機械、材料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3)甲方和乙方承擔各自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

(4)因不可抗力影響乙方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已經引起或將引起工期延誤的,應當順延工期,由此導致乙方停工的費用損失由甲方和乙方合理分擔。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乙方應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乙方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lián)p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因乙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在遲延履行期間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連續(xù)超過15天或累計超過30天的,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審計

根據業(yè)主對本工程審計的要求,相關審計部門對本工程的審計結論對乙方同時具有約束力,甲方有權根據審計結論對乙方合同價款等進行對應調整。

第二十二條 合同文件的組成

甲乙雙方合同書、補充協(xié)議書及附件;

中標通知書;

乙方投標書;

本項目施工技術規(guī)范、技術交底、作業(yè)指導書、圖紙;

本項目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標準;

本項目施工安全標準;

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

本項目施工工期、進度計劃(含節(jié)點計劃);

業(yè)主、監(jiān)理和甲方的文件;

甲乙雙方會議紀要;

甲方與業(yè)主簽訂的合同。

以上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上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第二十三條 附則

合同簽訂前乙方必須提供其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法人授權委托書等資料原件由甲方進行審核。甲方審核通過后,乙方應將以上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交由甲方,并作為本合同附件之一。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任何一方發(fā)生稅務登記、公司名稱等重大信息的變更事項,應在重大信息變更后的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情況,并提供相關信息資料。

雙方確定所預留的以下地址為雙方送達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該地址向對方送達的通知、紀要等文件均為有效送達。任一方變更送達地址必須在變更地址之日起7日內向對方書面通知,否則不發(fā)生送達地址變更的法律效力,對方按原地址送達仍然為有效送達。

甲方送達地址: 南寧市江南區(qū)__ 。

乙方送達地址: 南寧市江南區(qū)__ 。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對于其因本合同而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未經本合同相對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進行轉讓,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擔保。

乙方作為一個有經驗的分包方,對本合同條款已認真閱讀,對合同約定的所有事項均已完全理解,對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項風險包括工程停建、工期變更、資金周轉、自然條件變化、征地拆遷滯后、圖紙遲延等均已充分判斷,乙方簽訂本合同則視為自愿承擔可能存在的各種風險。

未盡事宜由雙方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協(xié)商,并簽署補充協(xié)議書。

本合同從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執(zhí)3份,乙方執(zhí)1份。

附件一:《工程數量清單》;

附件二:《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機械設備表》;

附件三:《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員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材料清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第5篇】室外高低壓配電工程施工合同

2023室外高低壓配電工程施工發(fā)包方:

承包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電力法》等相關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供配電工程建設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施工圖范圍內供配電工程的敷設、安裝、調試及驗收。

二、承包范圍和內容

1、承包范圍:詳見雙方確認的施工圖、工程量清單報價(工程費用匯總表和工程預算表)。

2、承包內容:4臺箱變、外部高壓電纜、內部低壓電纜及相應的管溝開挖及回填;電纜穿越地下室的開孔及修復;高壓駁接設備的安裝調試;低壓電纜的路徑從箱變到始端箱的上端接線點(含進線端的電纜頭);高低壓系統(tǒng)調試;本工程施工范圍內一切技術資料;辦理供電工程報建報審及驗收過程中所有手續(xù)、電力部門報驗及相關送電手續(xù)。

三、工期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四、質量要求

質量要求達到國標《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j232-82)、《建筑電氣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tǒng)一標準》(gbj300-88)為合格。

五、合同價款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叁佰玖拾玖萬貳仟陸佰元整(¥:3992600.00元整)。合同總價簽訂后,除非雙方協(xié)商一致,否則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本合同價格為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送電后的價格。包括:材料及設備的采購、運輸、保管(合同約定的全部材料設備)、施工安裝、垃圾清運、與其他單位的配合費用、工程驗收及各項相關手續(xù)辦理費用、施工用水用電費、社保費用、利潤、稅金等。本工程價款為固定總價合同,合同總價一次性包干。

2、本合同約定的工程總價款包含承包方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量內容。如有變更簽證項目,本工程竣工結算時,只計算變更、簽證部分,不再對原工程量清單報價進行重新核對。

3、本工程采用總價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材料價格上漲和政府性調整、包稅金、包保修、包報建驗收、通電等所有內容。如遇下列情形,合同價款可作相應調整:

⑴、承包范圍以內的技術核定、洽商記錄、設計變更等;

⑵、經雙方指定代表簽證認可的工程費用調整;

上述費用的確定執(zhí)行發(fā)包方《施工現場簽證變更程序》。未按時辦理簽證變更手續(xù)視為承包方放棄追加變更簽證造價的權利,在竣工決算時只根據發(fā)包方資料調整變更減少部分。

變更增減費用計算方法:按照本合同審定的報價為依據進行計算變更增減費用,即發(fā)承包雙方核定的工程量計價后優(yōu)惠7%計算,且該合同審定報價中材料價格不因市場價格因素而調整。

⑶、合同價款調整時,僅對變更部分進行核算,對未變更部分不再重新核對。

六、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承包方施工人員正式進場后,支付合同總價的10%。

2、所有高壓設備及電纜等主要材料進場并經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總價的40%。

3、調試完畢經甲方初驗合格并經新鄭供電局驗收合格送電后,支付合同總價的45%。

4、技術資料移交齊全后支付《室外高壓供電系統(tǒng)(內外管網系統(tǒng)及箱式變壓器)》部分總造價的5%。

5、專配部分(商鋪、電梯、公共照明、泵房設備)的保修由承包方履行保修義務。預留此部分保修金54500元,待保修期(壹年)滿且乙方履行保修義務完畢后一次性無息支付給乙方。

6、每期付款前,承包方應向發(fā)包方提供書面付款申請,并開具當期同等金額的符合國家稅務規(guī)定的發(fā)票,否則,發(fā)包方可拒絕付款。

七、材料、設備供應

承包方負責采購、供應工程所需的所有設備、主要材料以及輔助材料且應是合格產品,符合設計及國家規(guī)范要求,并附出廠合格證或材質證明且能滿足新鄭市供電局相關要求。工程所需的所有設備、主要材料以及輔助材料均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送樣,報發(fā)包方確認方可進場,未經發(fā)包方確認的設備、材料視為不合格材料。如因所供設備、材料驗收不合格或新鄭市供電局不予接受而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八、設計變更及工程結算

1、施工中發(fā)包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或增補設計,發(fā)包方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fā)出變更通知書,與設計院溝通、辦理出圖手續(xù),承包方予以配合。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方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fā)包方的直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監(jiān)理工程師及發(fā)包方書面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發(fā)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4、承包方提出變更設計,必須經得發(fā)包方書面同意后,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通知書。

5、承包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后7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監(jiān)理工程師及發(fā)包方書面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⑴、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⑵、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⑶、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監(jiān)理工程師及發(fā)包方書面確認后執(zhí)行。

6、發(fā)生增加工程時,發(fā)包方需作書面通知,承包方報價經發(fā)包方確認后,承包方必須在所工程量完工后7天內如實、嚴謹地向發(fā)包方報送工程簽證,否則發(fā)包方有權拒收并視此增加工程不涉及到合同價款的增加。

7、發(fā)包方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竣工結算時支付。

8、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9、本工程如有發(fā)生簽證,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⑴、承包方應在7日內書面提出;

⑵、經承包方項目經理簽字蓋章;

⑶、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蓋章;

⑷、經發(fā)包方現場負責人、成控部經理、工程副總、總經理、董事長助理簽字且公司蓋章備案。

10、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方書面認可后28天內,承包方向發(fā)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九、工程驗收

1、工程安裝完成后,應負責及時辦理驗收、正式通電等一切相關手續(xù),由此產生的測試及相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完成供電后即被視為工程全部竣工。

2、工程經驗收合格、正式送電后,承包方填寫工程移交證明書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zhí)一份,即為工程移交。

3、工程驗收后14日內,承包方需向發(fā)包方提供裝訂成冊完整的工程竣工資料三套(含工程竣工圖及電子文檔)。

十、施工安全

1、承包方負責施工承包區(qū)域內的防火、防盜和產品保護等安保工作。遵守發(fā)包方對工地現場的安保制度。

2、施工中由于承包方違反規(guī)程、違章作業(yè)所造成的事故或損失,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且發(fā)包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雙方責任與義務

1、發(fā)包方責任及義務

⑴、指派×××為發(fā)包方的項目負責人,負責合同履行。

⑵、開工前發(fā)包方對低壓供電系統(tǒng)的電纜走向、出線接口位置進行書面確認。

⑶、發(fā)包方負責提供現場施工所需的場地及材料儲存位置。

⑷、發(fā)包方負責協(xié)調施工臨時用水、用電接入口,由承包方自行裝表計量,裝好表后通知發(fā)包方抄底數,施工中所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⑸、提供施工圖紙叁套。

⑹、負責組織發(fā)包方、承包方、設計、監(jiān)理等幾方單位組織圖紙會審。

⑺、本工程實行工程監(jiān)理制度,發(fā)包方將在實施監(jiān)理前將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名稱、監(jiān)理內容及監(jiān)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監(jiān)理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監(jiān)理標準嚴格進行監(jiān)理。

⑻、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zhí)行進行監(jiān)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的處理及設計變更簽證,負責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⑼、協(xié)助承包方協(xié)調與工程總承包方的關系。

⑽、發(fā)包方發(fā)現承包方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有權要求承包方限期重新采購,由承包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⑾、發(fā)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限期更換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員,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由承包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⑿、在承包方完成工作,及時辦理并通過電力部門專項驗收、通電后,按時支付工程款。

2、承包方責任及義務

⑴、負責辦理向新鄭供電局申請用電協(xié)議等一切相關手續(xù)。

指派為承包方駐工地代表,代表承包方全面履行合同,負責安排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和辦理本工程中一切涉及政府有關部門及設計等相關單位的對接、報建、報批、試驗、驗收、交接以及培訓等事宜。

⑵、接到發(fā)包方對低壓供電系統(tǒng)的電纜走向、出線接口位置書面確認通知后,承包方按照確認意見進行電纜路徑測算并進行采購施工,結算時僅對電纜數量進行調整。

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施工任務且施工質量必須符合設計及國家現行電力工程規(guī)范的要求。

⑷、在接到發(fā)包方開工通知后次日組織施工人員和材料、機械設備進場。施工所用材料、設備需經發(fā)包方及監(jiān)理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進場計劃,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后送交發(fā)包方。

⑹、承包方人員進入工地時,應進行安全教育并佩戴相關安全防護用品,遵守工地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承包方發(fā)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損失均應由承包方承擔。

⑺、承包方負責施工期間設備、材料、施工工具的保管工作,并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

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隱蔽工程覆蓋前三天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方、監(jiān)理及相關電力驗收職能部門進行中間檢查。如有不符合規(guī)定的,承包方須按照發(fā)包方、監(jiān)理和電力驗收職能部門提出的意見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重新申請辦理隱蔽工程復驗手續(xù),驗收合格后方可覆蓋隱蔽工程。

⑼、按圖紙和施工總說明、設計修改(變更或通知單)、國家現行施工及技術驗收規(guī)范組織施工,并按發(fā)包方或現場監(jiān)理工程師的檢查、監(jiān)督,做好施工記錄、報驗、隱蔽工程記錄,及施工技術資料。

⑽、工程施工中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垃圾及時清運,承包方施工人員辦公和材料堆放應在發(fā)包方認定之區(qū)域。

⑾、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需避免存在事故隱患,一旦發(fā)生由于承包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事故,承包方須承擔相關事故責任和損失費用。

⑿、承包方采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須提供原廠證明合格證及質量保證書,進場時報監(jiān)理工程師及發(fā)包方現場工程師檢驗。

⒀、承包方負責向發(fā)包方、監(jiān)理及相關職能部門提供詳細的設備清單及使用說明書。

⒁、承包方應按施工計劃進行施工,全部工程施工完成、試驗完畢后,應以書面形式向發(fā)包方、監(jiān)理及相關電力驗收職能部門提出檢驗申請及竣工報告,并辦理竣工驗收及通電手續(xù)。

⒂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通電后,承包方負責對小區(qū)物業(yè)部門相關人員進行設備日常的維護、操作進行培訓及移交工作。

⒃、承包方在施工現場必須任命一名駐工地的項目經理,一名專業(yè)的工程師及一名技術員負責(須持有有效上崗證),并向監(jiān)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提供上述人員職務名單及資質證、上崗證復印件,及其現場施工人員的聯(lián)系電話。

⒄、辦好竣工驗收后14日內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資料給發(fā)包方,并負責發(fā)包方使用人員的培訓工作。

⒅、承包方應及時、足額支付從事本工程和施工及管理人員的工資及購買工程期內有效工傷保險等,并保證不因上述事由影響工程施工,否則,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承包方承擔;如因承包方未能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導致停工或引起群體性事件的,發(fā)包方可從應向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撥出應付工資,向施工及管理人員支付;同時,發(fā)包方可要求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⒆、承包方應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報批、報建手續(xù),或無條件配合發(fā)包方辦理施工、驗收、備案等手續(xù)。承包方違反本條約定的,應承擔發(fā)包方由此產生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發(fā)包方并有權解除本合同。

⒇、在施工期間,應服從總承包方及發(fā)包方的管理。

十二、工程保修

承包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管理規(guī)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質量保修范圍包括華福國際生態(tài)城·華福綠洲項目供配電工程所有線路、設備的損壞和使用功能的維修。

2、工程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⑴、供配電工程質保期為壹年,質保期內承包方免費并提供技術支持和維修服務。

⑵、工程質量保修金自免費保修期滿后15日內,雙方辦理完后期保修驗收結算手續(xù)后一次性支付(無息)。

⑶、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正式通電之日起計算。

3、質量保修責任

⑴、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方保修期內對發(fā)包方有關質量問題的意見、要求承包方在接到發(fā)包方通知24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處理,承擔維修責任。承包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fā)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產生的責任及一切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⑵、發(fā)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⑶、建立工程用戶檔案,承包方定期回訪聽取意見,并及時予以反饋。

⑷、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fā)包方組織驗收。

4、保修費用

⑴、免費保修期內,由于承包方施工質量造成的后期維修或承包方不在約定期限內進行保修的,發(fā)包方委托他人進行維修的費用保修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⑵、如承包方違反其保修承諾或質量問題而造成發(fā)包方損失的,發(fā)包方有權將承包方的工程尾款部分或全部抵償發(fā)包方損失,該尾款不足以賠償發(fā)包方損失的,發(fā)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追償。

十三、違約責任

1、承包方未經發(fā)包方同意解除合同,需返還發(fā)包方已支付的款項,并需支付發(fā)包方工程總價的20%作賠償金。

2、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損失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逾期竣工,從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3‰向發(fā)包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發(fā)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承包方就此應當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0%向發(fā)包方支付違約金。

3、工程竣工后,若經新鄭市供電局驗收不合格,承包方負責自費返工并向發(fā)包方承擔工期逾期等違約責任。因承包方原因導致本工程不能按時正常供電,承包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并賠償發(fā)包方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

4、承包方須嚴格按照圖紙及清單報價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施工,若未經發(fā)包方同意擅自更換材料,承包方應無條件予以更換成符合合同約定的材料,發(fā)包方同時還可處以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5、未經發(fā)包方同意,不得將工程轉包、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或個人,否則發(fā)包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工程款,且承包方需按合同價的20%向發(fā)包方支付違約金。

十四、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條件

1、雙方當事人經過自愿協(xié)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許的推遲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由于合同當事人的一方違反合同,以至嚴重影響訂立項目合同時所期望實現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

十五、爭議處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fā)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不成時,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附則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7日內,承包方應向發(fā)包方提交《工程保修單》作為保修憑證,逾期提供的,發(fā)包方有權順延結算期限。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在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后失效。

3、如雙方經協(xié)商中途解除合同的,有關清算、賠償、結算的合同條款仍然有效,直至相應的清算、賠償、結算完成后失效。

4、承包方作為成熟的施工承包商,對本合同及其涵蓋的任何風險已作充分、綜合的考慮,承包方將按專業(yè)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約定及其涵蓋內容。

5、雙方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的,由×××市當地政府指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鑒定。

6、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如發(fā)生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時,雙方應在友好協(xié)商的基礎上簽訂補充協(xié)議,以利于本合同的順利履行。

7、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但當附件與本合同相沖突時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8、甲、乙雙方約定按合同載明的地址以郵政快遞的方式向對方發(fā)送各類通知函件及文件,任何一方的地址有變更,應在變更后7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七、合同附件

1、施工圖紙

2、經發(fā)承包雙方審定的工程量清單報價(工程費用匯總表和工程預算表)

發(fā)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第6篇】室外高低壓配電工程施工合同書

發(fā)包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承包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電力法》等相關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供配電工程建設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供配電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施工圖范圍內供配電工程的敷設、安裝、調試及驗收。

二、承包范圍和內容

1、承包范圍:詳見雙方確認的施工圖、工程量清單報價(工程費用匯總表和工程預算表)。

2、承包內容:4臺箱變、外部高壓電纜、內部低壓電纜及相應的管溝開挖及回填;電纜穿越地下室的開孔及修復;高壓駁接設備的安裝調試;低壓電纜的路徑從箱變到始端箱的上端接線點(含進線端的電纜頭);高低壓系統(tǒng)調試;本工程施工范圍內一切技術資料;辦理供電工程報建報審及驗收過程中所有手續(xù)、電力部門報驗及相關送電手續(xù)。

三、工期

1、開工日期:發(fā)包方簽署開工通知單次日開始計算。

2、竣工日期:1#、3#號樓于年月日完成臨時供電條件,1#、2#、3#、4#、5#號樓和所有商鋪于年月日竣工并正式通電。

四、質量要求

質量要求達到國標《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j232-82)、《建筑電氣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tǒng)一標準》(gbj300-88)為合格。

五、合同價款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叁佰玖拾玖萬貳仟陸佰元整(¥:3992600.00元整)。合同總價簽訂后,除非雙方協(xié)商一致,否則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本合同價格為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送電后的價格。包括:材料及設備的采購、運輸、保管(合同約定的全部材料設備)、施工安裝、垃圾清運、與其他單位的配合費用、工程驗收及各項相關手續(xù)辦理費用、施工用水用電費、社保費用、利潤、稅金等。本工程價款為固定總價合同,合同總價一次性包干。

2、本合同約定的工程總價款包含承包方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量內容。如有變更簽證項目,本工程竣工結算時,只計算變更、簽證部分,不再對原工程量清單報價進行重新核對。

3、本工程采用總價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材料價格上漲和政府性調整、包稅金、包保修、包報建驗收、通電等所有內容。如遇下列情形,合同價款可作相應調整:

⑴、承包范圍以內的技術核定、洽商記錄、設計變更等;

⑵、經雙方指定代表簽證認可的工程費用調整;

上述費用的確定執(zhí)行發(fā)包方《施工現場簽證變更程序》。未按時辦理簽證變更手續(xù)視為承包方放棄追加變更簽證造價的權利,在竣工決算時只根據發(fā)包方資料調整變更減少部分。

變更增減費用計算方法:按照本合同審定的報價為依據進行計算變更增減費用,即發(fā)承包雙方核定的工程量計價后優(yōu)惠7%計算,且該合同審定報價中材料價格不因市場價格因素而調整。

⑶、合同價款調整時,僅對變更部分進行核算,對未變更部分不再重新核對。

六、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承包方施工人員正式進場后,支付合同總價的10%。

2、所有高壓設備及電纜等主要材料進場并經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總價的40%。

3、調試完畢經甲方初驗合格并經新鄭供電局驗收合格送電后,支付合同總價的45%。

4、技術資料移交齊全后支付《室外高壓供電系統(tǒng)(內外管網系統(tǒng)及箱式變壓器)》部分總造價的5%。

5、專配部分(商鋪、電梯、公共照明、泵房設備)的保修由承包方履行保修義務。預留此部分保修金54500元,待保修期(壹年)滿且乙方履行保修義務完畢后一次性無息支付給乙方。

6、每期付款前,承包方應向發(fā)包方提供書面付款申請,并開具當期同等金額的符合國家稅務規(guī)定的發(fā)票,否則,發(fā)包方可拒絕付款。

七、材料、設備供應

承包方負責采購、供應工程所需的所有設備、主要材料以及輔助材料且應是合格產品,符合設計及國家規(guī)范要求,并附出廠合格證或材質證明且能滿足新鄭市供電局相關要求。工程所需的所有設備、主要材料以及輔助材料均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送樣,報發(fā)包方確認方可進場,未經發(fā)包方確認的設備、材料視為不合格材料。如因所供設備、材料驗收不合格或新鄭市供電局不予接受而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八、設計變更及工程結算

1、施工中發(fā)包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或增補設計,發(fā)包方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fā)出變更通知書,與設計院溝通、辦理出圖手續(xù),承包方予以配合。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方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fā)包方的直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監(jiān)理工程師及發(fā)包方書面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發(fā)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4、承包方提出變更設計,必須經得發(fā)包方書面同意后,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通知書。

5、承包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后7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監(jiān)理工程師及發(fā)包方書面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⑴、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⑵、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⑶、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監(jiān)理工程師及發(fā)包方書面確認后執(zhí)行。

6、發(fā)生增加工程時,發(fā)包方需作書面通知,承包方報價經發(fā)包方確認后,承包方必須在所工程量完工后7天內如實、嚴謹地向發(fā)包方報送工程簽證,否則發(fā)包方有權拒收并視此增加工程不涉及到合同價款的增加。

7、發(fā)包方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竣工結算時支付。

8、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9、本工程如有發(fā)生簽證,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⑴、承包方應在7日內書面提出;

⑵、經承包方項目經理簽字蓋章;

⑶、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蓋章;

⑷、經發(fā)包方現場負責人、成控部經理、工程副總、總經理、董事長助理簽字且公司蓋章備案。

10、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方書面認可后28天內,承包方向發(fā)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九、工程驗收

1、工程安裝完成后,應負責及時辦理驗收、正式通電等一切相關手續(xù),由此產生的測試及相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完成供電后即被視為工程全部竣工。

2、工程經驗收合格、正式送電后,承包方填寫工程移交證明書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zhí)一份,即為工程移交。

3、工程驗收后14日內,承包方需向發(fā)包方提供裝訂成冊完整的工程竣工資料三套(含工程竣工圖及電子文檔)。

十、施工安全

1、承包方負責施工承包區(qū)域內的防火、防盜和產品保護等安保工作。遵守發(fā)包方對工地現場的安保制度。

2、施工中由于承包方違反規(guī)程、違章作業(yè)所造成的事故或損失,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且發(fā)包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雙方責任與義務

1、發(fā)包方責任及義務

⑴、指派×××為發(fā)包方的項目負責人,負責合同履行。

⑵、開工前發(fā)包方對低壓供電系統(tǒng)的電纜走向、出線接口位置進行書面確認。

⑶、發(fā)包方負責提供現場施工所需的場地及材料儲存位置。

⑷、發(fā)包方負責協(xié)調施工臨時用水、用電接入口,由承包方自行裝表計量,裝好表后通知發(fā)包方抄底數,施工中所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⑸、提供施工圖紙叁套。

⑹、負責組織發(fā)包方、承包方、設計、監(jiān)理等幾方單位組織圖紙會審。

⑺、本工程實行工程監(jiān)理制度,發(fā)包方將在實施監(jiān)理前將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名稱、監(jiān)理內容及監(jiān)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監(jiān)理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監(jiān)理標準嚴格進行監(jiān)理。

⑻、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zhí)行進行監(jiān)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的處理及設計變更簽證,負責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⑼、協(xié)助承包方協(xié)調與工程總承包方的關系。

⑽、發(fā)包方發(fā)現承包方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有權要求承包方限期重新采購,由承包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⑾、發(fā)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限期更換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員,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由承包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⑿、在承包方完成工作,及時辦理并通過電力部門專項驗收、通電后,按時支付工程款。

2、承包方責任及義務

⑴、負責辦理向新鄭供電局申請用電協(xié)議等一切相關手續(xù)。

指派為承包方駐工地代表,代表承包方全面履行合同,負責安排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和辦理本工程中一切涉及政府有關部門及設計等相關單位的對接、報建、報批、試驗、驗收、交接以及培訓等事宜。

⑵、接到發(fā)包方對低壓供電系統(tǒng)的電纜走向、出線接口位置書面確認通知后,承包方按照確認意見進行電纜路徑測算并進行采購施工,結算時僅對電纜數量進行調整。

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施工任務且施工質量必須符合設計及國家現行電力工程規(guī)范的要求。

⑷、在接到發(fā)包方開工通知后次日組織施工人員和材料、機械設備進場。施工所用材料、設備需經發(fā)包方及監(jiān)理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進場計劃,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后送交發(fā)包方。

⑹、承包方人員進入工地時,應進行安全教育并佩戴相關安全防護用品,遵守工地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承包方發(fā)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損失均應由承包方承擔。

⑺、承包方負責施工期間設備、材料、施工工具的保管工作,并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

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隱蔽工程覆蓋前三天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方、監(jiān)理及相關電力驗收職能部門進行中間檢查。如有不符合規(guī)定的,承包方須按照發(fā)包方、監(jiān)理和電力驗收職能部門提出的意見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重新申請辦理隱蔽工程復驗手續(xù),驗收合格后方可覆蓋隱蔽工程。

⑼、按圖紙和施工總說明、設計修改(變更或通知單)、國家現行施工及技術驗收規(guī)范組織施工,并按發(fā)包方或現場監(jiān)理工程師的檢查、監(jiān)督,做好施工記錄、報驗、隱蔽工程記錄,及施工技術資料。

⑽、工程施工中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垃圾及時清運,承包方施工人員辦公和材料堆放應在發(fā)包方認定之區(qū)域。

⑾、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需避免存在事故隱患,一旦發(fā)生由于承包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事故,承包方須承擔相關事故責任和損失費用。

⑿、承包方采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須提供原廠證明合格證及質量保證書,進場時報監(jiān)理工程師及發(fā)包方現場工程師檢驗。

⒀、承包方負責向發(fā)包方、監(jiān)理及相關職能部門提供詳細的設備清單及使用說明書。

⒁、承包方應按施工計劃進行施工,全部工程施工完成、試驗完畢后,應以書面形式向發(fā)包方、監(jiān)理及相關電力驗收職能部門提出檢驗申請及竣工報告,并辦理竣工驗收及通電手續(xù)。

⒂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通電后,承包方負責對小區(qū)物業(yè)部門相關人員進行設備日常的維護、操作進行培訓及移交工作。

⒃、承包方在施工現場必須任命一名駐工地的項目經理,一名專業(yè)的工程師及一名技術員負責(須持有有效上崗證),并向監(jiān)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提供上述人員職務名單及資質證、上崗證復印件,及其現場施工人員的聯(lián)系電話。

⒄、辦好竣工驗收后14日內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資料給發(fā)包方,并負責發(fā)包方使用人員的培訓工作。

⒅、承包方應及時、足額支付從事本工程和施工及管理人員的工資及購買工程期內有效工傷保險等,并保證不因上述事由影響工程施工,否則,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承包方承擔;如因承包方未能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導致停工或引起群體性事件的,發(fā)包方可從應向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撥出應付工資,向施工及管理人員支付;同時,發(fā)包方可要求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⒆、承包方應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報批、報建手續(xù),或無條件配合發(fā)包方辦理施工、驗收、備案等手續(xù)。承包方違反本條約定的,應承擔發(fā)包方由此產生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發(fā)包方并有權解除本合同。

⒇、在施工期間,應服從總承包方及發(fā)包方的管理。

十二、工程保修

承包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管理規(guī)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質量保修范圍包括華福國際生態(tài)城·華福綠洲項目供配電工程所有線路、設備的損壞和使用功能的維修。

2、工程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⑴、供配電工程質保期為壹年,質保期內承包方免費并提供技術支持和維修服務。

⑵、工程質量保修金自免費保修期滿后15日內,雙方辦理完后期保修驗收結算手續(xù)后一次性支付(無息)。

⑶、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正式通電之日起計算。

3、質量保修責任

⑴、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方保修期內對發(fā)包方有關質量問題的意見、要求承包方在接到發(fā)包方通知24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處理,承擔維修責任。承包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fā)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產生的責任及一切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⑵、發(fā)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⑶、建立工程用戶檔案,承包方定期回訪聽取意見,并及時予以反饋。

⑷、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fā)包方組織驗收。

4、保修費用

⑴、免費保修期內,由于承包方施工質量造成的后期維修或承包方不在約定期限內進行保修的,發(fā)包方委托他人進行維修的費用保修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⑵、如承包方違反其保修承諾或質量問題而造成發(fā)包方損失的,發(fā)包方有權將承包方的工程尾款部分或全部抵償發(fā)包方損失,該尾款不足以賠償發(fā)包方損失的,發(fā)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追償。

十三、違約責任

1、承包方未經發(fā)包方同意解除合同,需返還發(fā)包方已支付的款項,并需支付發(fā)包方工程總價的20%作賠償金。

2、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損失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逾期竣工,從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3‰向發(fā)包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發(fā)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承包方就此應當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0%向發(fā)包方支付違約金。

3、工程竣工后,若經新鄭市供電局驗收不合格,承包方負責自費返工并向發(fā)包方承擔工期逾期等違約責任。因承包方原因導致本工程不能按時正常供電,承包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并賠償發(fā)包方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

4、承包方須嚴格按照圖紙及清單報價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施工,若未經發(fā)包方同意擅自更換材料,承包方應無條件予以更換成符合合同約定的材料,發(fā)包方同時還可處以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5、未經發(fā)包方同意,不得將工程轉包、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或個人,否則發(fā)包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工程款,且承包方需按合同價的20%向發(fā)包方支付違約金。

十四、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條件

1、雙方當事人經過自愿協(xié)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許的推遲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由于合同當事人的一方違反合同,以至嚴重影響訂立項目合同時所期望實現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

十五、爭議處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fā)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不成時,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附則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7日內,承包方應向發(fā)包方提交《工程保修單》作為保修憑證,逾期提供的,發(fā)包方有權順延結算期限。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在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后失效。

3、如雙方經協(xié)商中途解除合同的,有關清算、賠償、結算的合同條款仍然有效,直至相應的清算、賠償、結算完成后失效。

4、承包方作為成熟的施工承包商,對本合同及其涵蓋的任何風險已作充分、綜合的考慮,承包方將按專業(yè)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約定及其涵蓋內容。

5、雙方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的,由×××市當地政府指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鑒定。

6、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如發(fā)生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時,雙方應在友好協(xié)商的基礎上簽訂補充協(xié)議,以利于本合同的順利履行。

7、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但當附件與本合同相沖突時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8、甲、乙雙方約定按合同載明的地址以郵政快遞的方式向對方發(fā)送各類通知函件及文件,任何一方的地址有變更,應在變更后7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七、合同附件

1、施工圖紙

2、經發(fā)承包雙方審定的工程量清單報價(工程費用匯總表和工程預算表)

發(fā)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配電施工合同(6份范本)

2023專變配電工程施工專業(yè)分包承包人:分包人:簽訂地點:簽訂日期:年月日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甲方)工程分包人:(以下簡稱乙方)為加快項目工程施工進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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