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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品房租賃合同(4份范本)

發(fā)布時間:2023-03-14 07:00:07 查看人數(shù):60

【導語】北京商品房租賃合同怎么寫才規(guī)范?本文根據(jù)受用戶歡迎程度整理了4篇優(yōu)質的商品房租賃北京合同范文,都是標準的書寫參考模板,便于您一一對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4篇北京商品房租賃合同范文,希望您能喜歡。

北京商品房租賃合同

【第1篇】北京市外銷商品房租賃合同

2023北京市外銷商品房租賃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就出租與承租坐落于北京市區(qū)街座層室(該房屋)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該房屋

1.該房屋建筑面積(含共有共用面積、分攤面積)為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面積(含共有共用面積)平方米。

2.該房屋應包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規(guī)定的設備、設施及甲方提供的裝修、家具,該房屋平面圖、裝修、家具及房屋狀況見本租約附件一。

第二條租賃用途

乙方同意只將該房屋作住宅之用,乙方如確需改變該房屋用途,應提前一個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變更手續(xù)。

第三條租賃期限

1.起租日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起租日為年月日,甲方于起租日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租賃期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租賃期為年,自起租日起計算。

3.續(xù)租

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約自動終止。乙方如需要繼續(xù)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并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約。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元,即(大寫)幣萬仟佰拾角分;

2.租金支付方式為.

第五條稅費

如因該房屋租賃而發(fā)生下列稅費,由雙方分別按以下約定承擔:

1.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2.因辦理該房屋租賃登記而發(fā)生的房屋登記費、房屋租賃手續(xù)費和房屋租賃憑證工本費等費用由甲乙雙方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各自承擔。

第六條市政設施使用費及物業(yè)管理費

1.除租金外,乙方同意按其實際使用量依《物業(yè)管理公約》規(guī)定繳納應繳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費,乙方須在收到繳費通知單后0日內繳付。

2.乙方并同意向該房屋的物業(yè)管理部門按其所簽訂的有關協(xié)議支付物業(yè)管理費。

第七條付款方法

乙方依本租約將應付的租金、押租、市政設施使用費保證金、管理費保證金及其他所有費用、開支均以幣種存入甲方書面指定的賬戶。乙方須遵守甲方有關該賬戶的所有書面指令。

甲方指定銀行為:

開戶行:

賬號:

戶名:

第八條保證金

1.租金保證金(押租)

本租約簽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月租金的押租,計人民幣元。

2.市政設施使用費及物業(yè)管理費的保證金

本租約簽訂時,乙方并須向甲方支付元作為市政設施使用費及物業(yè)管理費的保證金。

3.上述保證金均由甲方保管至租賃期滿,倘若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guī)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根據(jù)本租約規(guī)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證金,并于扣除次日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權在扣除相應數(shù)額后,將租賃保證金余額退還乙方;保證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5日內應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第九條房屋維修

1.租賃期內,甲方須保持該房屋包括主體結構、排水系統(tǒng)、各種管道、電線、電纜及其他各種設施均處于完好、清潔及可供使用的狀態(tài)。

2.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動該房屋內部結構、設計,但甲方不合理地拒絕發(fā)出此同意除外。

3.乙方須對其本人、家屬、朋友、訪客對該房屋或設施造成的損害負責。

4.租賃期滿后,如乙方決定不購買該房屋,乙方應按其接收時的狀態(tài)將該房屋交還給甲方,正常損耗除外。

第十條電話線路及電訊費用

1.甲方將提供條電話線路并負責所有安裝費用。

2.乙方須準時繳付電話或其他電訊服務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保證、權利與義務

甲方保證:

1.甲方保證其為該房屋合法所有人;

2.甲方保證該房屋的出租已獲必要的政府批準;

3.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利及相應土地使用權未受到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進行任何限制;

4.甲方保證該房屋如為共有房屋,則該房屋出租已取得其共有人同意;

5.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權屬爭議;

6.甲方保證該房屋符合安全標準及公安、環(huán)保、衛(wèi)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

甲方權利:

1.甲方可在租賃期滿以前3個月內,陪同意欲承租該房屋的人員,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入該房屋內進行察看;

2.乙方同意在乙方違反本租約的情況下,甲方在此已作出授權而屆時無需另行通知,即可由物業(yè)管理公司至少以中斷該房屋的水、電、煤氣、熱力、電話供應等方式敦促乙方更正其違約行為,賠償相應的損失;

3.若本租約期滿或提前終止與解除后5日內,乙方仍未將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房屋,則作乙方放棄權利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并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4.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為交付該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他權利。

甲方義務:

1.甲方應依據(jù)租約規(guī)定期限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2.甲方負責于本租約簽訂后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登記;

3.甲方將依據(jù)本租約規(guī)定及法律規(guī)定繳納其作為該房屋出租人應繳付的稅費;

4.該房屋的自然損壞應由甲方負責修復,但乙方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如從事生產或經營活動,則修繕責任由乙方承擔;

5.甲方在租賃期限內確需提前收回該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

第十二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本租約規(guī)定按期足額繳納租金;

2.乙方如發(fā)現(xiàn)該房屋及設施有任何損壞或險情,須及時通知甲方或管理公司,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壞或險情擴大,并予以積極配合;

3.乙方未明確續(xù)租或購買該房屋的情況下,乙方應允許甲方在租賃期屆滿前3個月內在適當時間,并提前通知的條件下帶有承租、購買意向的人參觀該房屋;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轉租或與他人互換使用或共同使用該房屋;

5.乙方應按本租約規(guī)定正當使用及妥善保管該房屋及有關設施;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裝、改建、加建供排水設備、電線、水管、燃氣管或安裝任何設備、裝置以致需要額外的電線、燃氣總管道、水管,也不得于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保證該房屋及其出租的合法性和適租性而引致乙方正常使用受到干擾或行政處罰等損失概由甲方承擔。

2.如甲方逾期天仍不能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解除本租約或要求將起租日順延相應天數(shù)。在乙方選擇解除本租約的情況下,甲方須于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后日內將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及利息(按活期存款利率計)返還給乙方,并將所收定金雙倍返還乙方作為甲方違約金。

3.如甲方未能對該房屋及其附著物進行定期檢查或因甲方延誤該房屋維修而致使該房屋發(fā)生破壞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甲方應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4.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即提前收回該房屋,無論自用或者轉租,均按違約處理,違約金相當于個月租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向乙方加收違約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繳納前述違約金,或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補足保證金,則除按本租約規(guī)定向甲方補交保證金及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

2.如因乙方本人或其應負責的其他人的過錯造成了該房屋或設施的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或維修至甲方滿意的程度。

3.乙方自行轉讓該房屋,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或與他人互換使用該房屋的,除乙方因此所得收入全部歸甲方所有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個月租金的違約金,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

4.乙方違反本租約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且經兩次書面通知后未糾正,甲方即有權解除本租約或從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應承擔的款項(包括但不限于欠付租金、費用)。在甲方因乙方違約而解除本租約時,甲方應將所收乙方款項扣除乙方應支付的租金、費用、賠償、違約金(按個月租金計)后在本租約解除后日內返還給乙方,如乙方所支付的保證金尚不足彌補甲方應收取的款項,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四條轉讓與轉租

1.該房屋所有權在租賃期限內發(fā)生轉讓、繼承的,該房屋受讓人或繼承人應當繼續(xù)履行本租約的規(guī)定;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可以將該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

3.除非經甲方書面同意,該轉租的租金收入不得低于本租約規(guī)定的租金標準;

4.轉租契約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租約規(guī)定的終止日期,但甲方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轉租契約生效后,乙方享有并承擔轉租契約規(guī)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但乙方仍應履行本租約規(guī)定乙方應承擔的義務;

6.轉租期間,如本租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則轉租契約也隨之相應地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第十五條契約變更與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終止本租約:

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租約不能繼續(xù)履行的;

3.因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guī)定必須終止的。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租約并收回該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1.將該房屋擅自轉讓、轉租、轉借或擅自與他人調換使用的;

2.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3.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該房屋的。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暴雨、大火、戰(zhàn)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約或不能按本租約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租約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租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構出具,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租約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xié)議決定是否解除本租約,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租約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租約。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

本租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xiàn)行有效的法律。

第十八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zhí)行本租約而發(fā)生的或與本租約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以友好協(xié)商的方法解決,如協(xié)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均應自動履行,仲裁費用由仲裁庭指定方承擔。

第十九條其他

1.本租約項下通知除另有規(guī)定外均須以書面通知方式進行。通知可以傳真、郵寄、面交方式送達本租約之首所列雙方地址。如以傳真方式送達,則以傳真發(fā)出的時間為送達時間;如以面交方式送達,則以接收方收到的時間為送達時間;如以郵寄(包括特快專遞)方式送達,則以寄出后5日為送達時間。

2.本租約以中文為準,任何外文譯本僅供參考。

3.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租約正本一式四份,由甲方及其代理人各執(zhí)一份,乙方執(zhí)一份,交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一份。

有關各方簽章:

甲方:房地產發(fā)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第2篇】北京商品房租賃合同通用版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市區(qū)(縣)。

該房屋為:樓房_____室_____廳_____衛(wèi),平房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范圍是:___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個月。(期限超過__________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xù)承租的,應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xù)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xù)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xù)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該房屋租金(年/月)不變,自第(年/月)起,雙方可協(xié)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shù)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yè)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jù)。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tài)。乙方發(fā)現(xiàn)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fā)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guī)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fā)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并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托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范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二)。

(三)。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zhí)份,乙方執(zhí)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zhí)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租賃關系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____________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略)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并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并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附在本頁。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規(guī)范商品房屋租賃行為,維護商品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國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賃(以下簡稱房屋租賃)及其監(jiān)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屋租賃的指導和監(jiān)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房屋租賃的監(jiān)督管理。

第五條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房屋租賃管理規(guī)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識的宣傳,定期分區(qū)域公布不同類型房屋的市場租金水平等信息。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于違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guī)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shù)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yè)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第八條 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當?shù)厝嗣裾?guī)定的最低標準。

廚房、衛(wèi)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

第九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的維修義務并確保房屋和室內設施安全。未及時修復損壞的房屋,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減少租金。

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

第十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動房屋承重結構和拆改室內設施,不得損害其他業(yè)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當?shù)仍蛟斐沙凶夥课莺驮O施損壞的,承租人應當負責修復或者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承租人轉租房屋的,應當經出租人書面同意。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期間內,因贈與、析產、繼承或者買賣轉讓房屋的,原房屋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第十三條 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后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shù)阶赓U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托他人辦理租賃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四)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十六條 對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向租賃當事人開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一)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與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記載的主體一致

(三)不屬于本辦法第六條規(guī)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告知房屋租賃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第十七條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應當載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有效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賃用途、租金數(shù)額、租賃期限等。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遺失的,應當向原登記備案的部門補領。

第十九條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內容發(fā)生變化、續(xù)租或者租賃終止的,當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到原租賃登記備案的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變更、延續(xù)或者注銷手續(xù)。

第二十條 直轄市、市、縣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信息系統(tǒng),逐步實行房屋租賃合同網上登記備案,并納入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tǒng)。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記載的信息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稱)、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

(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賃用途、租金數(shù)額、租賃期限

(四)其他需要記載的內容。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六條規(guī)定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以五千元以下罰款對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個人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單位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對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申請不予辦理,對不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申請予以辦理,或者對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信息管理不當,給租賃當事人造成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保障性住房租賃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城市規(guī)劃區(qū)外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賃和監(jiān)督管理,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可以依據(jù)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建設部1995年5月9日發(fā)布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42號)同時廢止。

【第3篇】北京市商品房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4]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該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區(qū)(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wèi),平房▁▁間,建筑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第三條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范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xù)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xù)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xù)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xù)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該房屋租金▁▁▁▁(□年/□月)不變,自第▁▁▁▁(□年/□月)起,雙方可協(xié)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shù)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yè)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jù)。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一)交付: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tài)。乙方發(fā)現(xiàn)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fā)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guī)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fā)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一)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第十五條違約責任(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第十六條無權代理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并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托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范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一)▁▁▁▁▁▁▁▁▁▁▁▁▁▁▁▁.(二)▁▁▁▁▁▁▁▁▁▁▁▁▁▁▁▁.(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zhí)▁▁份,乙方執(zhí)▁▁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zhí)▁▁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住所:

證照號碼: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地點:▁▁▁▁▁▁▁▁▁▁▁▁▁▁▁▁

【第4篇】北京商品房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區(qū)(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衛(wèi),平房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__年____個月。(期限超過________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xù)承租的,應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xù)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xù)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xù)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xié)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shù)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yè)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jù)。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tài)。乙方發(fā)現(xiàn)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fā)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guī)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fā)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并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托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范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zhí)____份,乙方執(zhí)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_______執(zhí)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住所:

證照號碼: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關系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北京商品房租賃合同(4份范本)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4]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該房屋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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