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擔保合同無效誰承擔責任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jīng)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jié)合自己經(jīng)營的產(chǎn)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擔保合同無效誰承擔責任,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擔保合同無效誰承擔責任
依據(jù)《擔保法》第5條第2款的規(guī)定,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當然不再承擔擔保合同所載明的擔保責任。但有關過錯當事人要根據(jù)相應過錯承擔民事責任,具體情形是:
(1)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的,如果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擔保人均有過錯的,擔保人責任限額是債務不能清償部分的1/2。
(2)主合同無效而導致?lián):贤瑹o效的,如果擔保人無過錯,則擔保人免責;如果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責任限額為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
無論何種情形,無效擔保合同之擔保人承擔過錯賠償責任后,仍可向債務人相應追償。
【第2篇】擔保合同有哪些成立方式
擔保合同有以下四種成立方式:(一)在主合同中訂立擔保條款;(二)在合同之外單獨訂立書面的擔保合同;(三)擔保人向債權人發(fā)出的具有擔保性質(zhì)的信函、傳真,債權人接受的;(四)保證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的?!痉梢罁?jù)】《擔保法》第五條,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jù)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第3篇】反擔保合同包括哪些內(nèi)容
包括下列內(nèi)容:
1、雙方的基本信息;
2、擔保形式;
3、債務履行期限;
4、擔保范圍;
5、雙方的權利義務;
6、違約責任;
7、處置抵押物后清償順序;
8、爭議的解決方式。
【法律依據(jù)】
《擔保法》第4條,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guī)定。
【第4篇】擔保合同無效由誰承擔責任
擔保合同,是為主債務合同而設立的合同,是為了保證債務的順利履行,如果債務不能順利履行的,擔保權人可以實現(xiàn)自己的擔保權。擔保合同無效時,只能產(chǎn)生締約過失責任,責任范圍的確定取決于債權人因擔保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擔保人和債權人對無效合同的過錯程度等因素。
法律依據(jù):
《擔保法》第五條,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jù)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5篇】擔保合同沒有寫時間怎么辦呢?
擔保合同沒有寫時間的,保證期限一般是到主債務到期后六個月。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fā)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6篇】擔保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擔保合同有下列特征:
1、具有從屬性,是指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
2、具有補充性,是指合同債權人所享有的擔保權或者擔保利益。
3、具有相對獨立性,是指擔保合同盡管屬于從合同,但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即擔保合同能夠相對獨立于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發(fā)生或者存在。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條,保證合同的內(nèi)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shù)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
【第7篇】擔保合同生效時間
擔保合同的生效時間主要分三種情況:
一是第三人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保證合同一經(jīng)簽訂即生效;
二是第三人和貸款人、借款人共同簽訂擔保貸款合同。擔保貸款合同中有保證條款,或雖無保證條款,但第三人在“保證人”欄目內(nèi)簽名或者蓋章,保證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
三是擔保人單獨出具保證書,這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情況。最為典型的,是第三人在貸款人出具的格式化的“不可撤銷保證書”上簽名或蓋章并交回貸款人。除此以外,第三人出具的具有保證性質(zhì)的書面文件,包括信函、傳真等,也屬于保證書的范圍。在這種情況下,只要貸款人沒有明確表示拒絕,都應認定保證合同成立并生效??梢?保證是諾成性法律行為,保證合同一經(jīng)訂立即告生效。
【法律依據(jù)】
《合同法》第44條第1款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p>
【第8篇】擔保合同成立的條件是什么
擔保合同成立的條件為:
1. 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 合同內(nèi)容符合法律規(guī)范。
3. 公平自愿,不存在欺詐、威脅等行為。
【法律依據(jù)】
《擔保法》第五條規(guī)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jù)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9篇】擔保合同無效該由誰承擔責任
依據(jù)《擔保法》第5條第2款的規(guī)定,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當然不再承擔擔保合同所載明的擔保責任。但有關過錯當事人要根據(jù)相應過錯承擔民事責任,具體情形是:
(1)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的,如果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擔保人均有過錯的,擔保人責任限額是債務不能清償部分的1/2。
(2)主合同無效而導致?lián):贤瑹o效的,如果擔保人無過錯,則擔保人免責;如果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責任限額為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
無論何種情形,無效擔保合同之擔保人承擔過錯賠償責任后,仍可向債務人相應追償。
【第10篇】怎么解除擔保合同
首先依法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或質(zhì)押注銷登記的手續(xù),然后雙方按照之前協(xié)議規(guī)定或者共同簽署一份解除擔保協(xié)議的合同。
《擔保法》規(guī)定車輛、船舶、企業(yè)動產(chǎn)、城市房地產(chǎn)及財產(chǎn)和財產(chǎn)權利的抵押權、質(zhì)押登記生效的,協(xié)議解除或依據(jù)法定條件解除抵押、質(zhì)押的,應當辦理抵押注銷登記的,或質(zhì)押注銷登記手續(xù)的,應當遵守法律和相關規(guī)章的規(guī)定。
【第11篇】銀行的擔保合同有期限嗎?
銀行的擔保合同有期限。
銀行擔保合同可以約定擔保期限的時間。
貸款擔保人存在很大的風險,那就是如果貸款到期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的話,貸款擔保人需按照約定承擔連帶責任履行還款。
如果貸款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保證期限的,則貸款擔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債務履行期滿后6個月結(jié)束;對于在貸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證期限有明確規(guī)定的,則又可分兩種情況:在保證期間內(nèi),銀行未對借款人提起訴訟的,擔保人免除責任;如果銀行以對借款人提起訴訟,則保證期間時效中斷。
而對于貸款擔保人需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期限,與上一致,主要還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確規(guī)定。
【第12篇】擔保合同的特征有哪一些
1. 相對獨立性。指擔保合同盡管屬于從合同,但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即擔保合同能夠相對獨立于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發(fā)生或者存在。
2. 補充性。指合同債權人所享有的擔保權或者擔保利益。擔保合同的補充性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兩個方面,即責任財產(chǎn)的補充和效力的補充。
3. 從屬性。又稱附隨性、伴隨性,是指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被擔保的合同關系是一種主法律關系,為之而設立的擔保關系是一種從法律關系。
【第13篇】怎么設立反擔保合同
設立反擔保合同,根據(jù)《擔保法》規(guī)定,反擔保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shù)額。
2. 主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 擔保金額。
4. 反擔保人的責任、義務。
5. 反擔保人的違約責任。
6. 反擔保合同與本擔保合同的關系。
7.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14篇】擔保合同生效條件是什么
擔保合同生效條件是:
1、擔保合同的當事人締約時須有相應的締約能力;
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3、擔保合同不違反強制性法律規(guī)范及社會公共利益;
4、履行約定的或法律規(guī)定的手續(xù)。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擔保法》第一百七十二條,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15篇】擔保合同漏洞及欺詐該怎樣去防范
可以通過下列措施防范:
1、充分注意抵押財產(chǎn)的合法性。注意抵押物是否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為根本不能變賣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2、對保證人的資格進行認真考察。
3、注意抵押財產(chǎn)的真實性。抵押財產(chǎn)要是在此之前沒有設置過抵押,抵押的價值沒有超過抵押財產(chǎn)自身的價值。
【法律依據(jù)】
《擔保法》第33條,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zhuǎn)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chǎn)的占有,將該財產(chǎn)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guī)定以該財產(chǎn)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chǎn)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前款規(guī)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chǎn)為抵押物。
【第16篇】借款合同無效擔保合同有效嗎
擔保合同,是為主債務合同而設立的合同,是為了保證債務的順利履行,如果債務不能順利履行的,擔保權人可以實現(xiàn)自己的擔保權。那么,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還有效嗎
擔保合同無效時,只能產(chǎn)生締約過失責任,責任范圍的確定取決于債權人因擔保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擔保人和債權人對無效合同的過錯程度等因素。
具體區(qū)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主合同無效致使擔保無效時擔保人的責任,無論主合同的無效應歸責于債權人還是債務人,還是雙方都有過錯;
也無論無效的結(jié)果導致的是返還原物,還是賠償損失,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都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主合同無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擔保人明知主合同無效而仍然為其提供擔保的;
因擔保人的無效擔保行為造成主合同債權人經(jīng)濟損失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主合同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法律依據(jù):《擔保法》第五條、《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二條都明確強調(diào):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