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無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具體怎么樣計算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無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具體怎么樣計算,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無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具體怎么樣計算
未簽定勞動合同支付二倍的工資的情形有兩種: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用人單位違反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2篇】無勞動合同辭退可以獲得多少賠償
無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辭退的賠償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3篇】無勞動合同幾年內能索要雙倍工資
無勞動合同一年內能索要雙倍工資。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guī)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4篇】無勞動合同用工怎么賠償標準
無勞動合同用工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5篇】無勞動合同賠償都有哪一些規(guī)定
無勞動合同賠償?shù)姆梢?guī)定有: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6篇】無勞動合同辭職信怎么寫
沒合同就不用寫辭職書直接到勞動仲裁訴訟。不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要賠償勞動者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7篇】無勞動合同起訴狀應該怎么寫
為了更好的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我國勞動法規(guī)定了勞動爭議的仲裁前置程序。所以無勞動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首先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而不是書寫起訴狀。在仲裁申請中,除了要求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之外,還可以同時要求用工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用工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還可以要求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8篇】無勞動合同賠償按底薪賠償嗎
無勞動合同賠償不是按底薪賠償,可以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最多11個月。如果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主張賠償金,如果是合法解除,則無需支付賠償金,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應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