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勞動合同法傷殘賠償標準包括什么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法傷殘賠償標準包括什么,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勞動合同法傷殘賠償標準包括什么
勞動合同法傷殘賠償標準包括:
1、傷殘補助金,一級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一級本人工資的90%,二級本人工資的85%,三級本人工資的80%,四級本人工資的75%。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fā)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2篇】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1. 協(xié)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2. 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y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癥加100%)。
3. 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4. 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 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6. 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的50%)。
【第3篇】如何填寫勞動合同續(xù)訂書
勞動合同續(xù)訂是指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繼續(xù)延長勞動合同有效期的法律行為。一般來說,需重新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填上單位和員工的信息、合同期限、工作時間、薪資待遇等,并在末尾蓋上公章、員工簽字。但各地方可能會有少許不同,可以登陸當?shù)貏趧泳止倬W查詢。
我國勞動法律法規(guī)也對不得續(xù)訂勞動合同的情形作出了規(guī)定?!秳趧硬?、公安部、外交部、對外貿易合作部關于外國人在中國就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規(guī)定,已滿5年的外國人勞動合同不得續(xù)訂;以完成一定工作(工程)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存在續(xù)訂的必要。
【第4篇】勞動合同法關于婚假的規(guī)定是什么
勞動法沒有相關規(guī)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勞動法就這一條,所謂法定,就根據(jù)下面的。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計劃生育條例》的規(guī)定:
(一)婚假:
1.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 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 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 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第5篇】簽勞動合同應該注意些什么
1、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2、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
3、關于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guī)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系。
4、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xiàn)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
5、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
6、明確社會保險繳納時間、標準等問題。
7、勞動合同蓋章后,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6篇】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員工怎么辦呢?
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二倍工資補償。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7篇】勞動合同要具備哪些條款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這一規(guī)定是在《勞動法》規(guī)定的基礎上增加了具體項目而形成的。
【第8篇】試用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嗎
試用期,一般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間的勞動者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才能解除勞動合同?;蛘哂杏萌藛挝坏囊?guī)章制度違法,損害勞動者權益等情形的,勞動者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9篇】工作轉正后才簽勞動合同嗎?
工作轉正后簽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只要工作了就應該簽勞動合同。如果企業(yè)不給予簽訂就業(yè)合同,可以找當?shù)氐膭趧硬块T進行投訴,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上可以約定使用期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10篇】勞動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有哪一些
以下為大家解答勞動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有哪些這個問題。
勞動合同糾紛解決辦法有3種:
第一是和解,即在尊重雙方當事人利益的基礎上,就雙方爭議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等達成和解協(xié)議,從而解決糾紛。
第二是調解,雙方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居中調解下,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糾紛。
第三是通過訴訟或仲裁來解決,在勞動爭議案件中采取仲裁前置,也就是說勞動爭議案件一般需要經歷所謂的“三審”即仲裁、一審、二審。
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的是,勞動仲裁案件中,如果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金額不超過當?shù)卦伦畹凸べY標準十二個月的爭議,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一經送達便生效,就沒有了后續(xù)的一審、二審程序。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您,謝謝!
【第11篇】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標準怎么計算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shù)是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如果月平均工資超過社會平均工資三倍的,按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計算。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12篇】勞動合同有什么用
對于勞動者而言,勞動合同的簽訂是證明存在勞動關系最有利的證據(jù),也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guī)范。所以簽訂勞動合同對于維護勞動者本人的合法權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為避免和減少勞動糾紛,應要求用人單位及時和自己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約定工資報酬、崗位、期限、工時制等主要條款,合同看清楚后再簽訂,否則一旦用人單位改變約定的條件并且將不利條件寫入勞動合同中以后,勞動者就處于不利地位了。
對于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將面臨“雙倍工資”的處罰,勞動者可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簽訂的規(guī)范,有利于企業(yè)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13篇】工傷認定一定要勞動合同嗎?
工傷認定并不是一定要勞動合同。雖然職工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如果在工作中受傷的,仍屬于工傷,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只是在申請時,需要受傷職工提供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jù),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證等。
【法律依據(jù)】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guī)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y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
【第14篇】勞動合同中約定不繳社保合法嗎?
勞動合同中約定不繳社保是不合法的。
根據(jù)《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六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shù)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jù):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shù)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15篇】調整崗位公司要重新簽勞動合同嗎?
調整崗位是否需要重新簽勞動合同可以由雙方約定。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第16篇】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勞動者辭職,是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