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合同到期可以調崗嗎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同到期可以調崗嗎,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合同到期可以調崗嗎
依據(jù)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到期后,如果有人單位與勞動者續(xù)簽勞動合同的,可以協(xié)商變更勞動合同,對崗位進行調整。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第2篇】勞動合同到期了續(xù)簽合同嗎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續(xù)訂書面勞動合同。另外,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第3篇】合同到期解聘補償金要如何發(fā)放
根據(jù)《合同法》第47條規(guī)定,合同到期解聘補償金的發(fā)放方式是:
經濟補償金的發(fā)放:經濟補償金應當在勞動合同到期,為勞動者辦理完交接手續(xù)后,即應當支付。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4篇】合同到期辭職不發(fā)工資怎么辦呢?
合同到期辭職如果單位不支付工資,可以先電話投訴到當?shù)貏趧訄?zhí)法監(jiān)察大隊,他們會依據(jù)《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責令糾正;如果還不行可以直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按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九條規(guī)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5篇】保險合同到期退費協(xié)議如何規(guī)定的
保險合同到期退費協(xié)議的規(guī)定是:
1、返本型保險在保險到期后,通常是可以拿回本金的,實際獲得的保障僅僅是通過這筆保費的利息來支付成本的;
2、消費型保險在到期后往往是拿不回本金的,因為這類保險的保費很低。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保險法》第十條,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
【第6篇】勞動合同未到期解聘補償金怎么算
勞動合同未到期解聘,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第7篇】合同到期領導不辦手續(xù)怎么辦呢?
合同到期領導不辦離職手續(xù),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且勞動合同期滿合同便終止,勞動者可以直接離職。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8篇】合同未到期一方違約怎么處理
一般有三種處理的方法:1、要求對方繼續(xù)履行合同。不論違約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繼續(xù)履行的可能性,守約方就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原合同約定的義務。
2、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一方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違約金是當事人預先約定的違約給付,不以實際損害作為前提條件。也就是說,不管是否發(fā)生了損害,只要有明確約定,違約方就應當支付違約金。特別是在沒有損害的情況下,通過約定違約金,可以對違約方進行法律制裁。
3、要求對方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9篇】勞動者的合同到期用辭職嗎?
勞動者的合同到期如果不續(xù)簽是不需要辭職的。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的;
2.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3.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10篇】合同到期了公司辭退要賠償嗎?
合同期滿后,如果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用人單位,仍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的計算方式是: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標準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
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
月工資標準的計算方式是:以勞動關系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shù)。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11篇】租房合同到期后會自動續(xù)簽嗎
我國法律并沒有自動續(xù)簽的規(guī)定。
按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到期不續(xù)簽但繼續(xù)租用,視為不定期租賃,您在終止合同前必須有合理的通知對方的期限即可。
所謂定期租賃合同是指合同約定有明確的期限。
不定期合同的產生有三種情形:
第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未約定明確期限;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三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xù)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法律依據(jù)】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xù)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xù)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12篇】合同到期離職報告還要提交嗎?
勞動者合同期滿不續(xù)簽不需要提交辭職報告。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的;
2.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3.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13篇】租房的合同到期不走怎么辦
租房到期房客賴著不走有兩種解決的方式:
1、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2、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jù)】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tài)。
【第14篇】合同未到期辭退都有什么賠償
合同未到期辭退,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計算。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雙倍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15篇】合同到期不退款怎么辦
唯一辦法是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押金。
相關補充: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
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guī)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第16篇】合同到期不續(xù)簽能補償員工嗎
工作合同到期如果單位不續(xù)簽,需要對員工進行經濟補償。所謂經濟補償金是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
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該按照一定標準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