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什么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什么,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什么
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包括保險人和投保人。
1、保險人也稱承保人,是指經營保險業(yè)務,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收取保費,組織保險基金,并在保險事故發(fā)生或者保險合同屆滿后,對被保險人賠償損失或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公司。
2、投保人也稱“要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法律依據】
根據《保險法》第10條規(guī)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2篇】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包括誰和誰
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包括保險人和投保人。
保險人也稱承保人,是指經營保險業(yè)務,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收取保費,組織保險基金,并在保險事故發(fā)生或者保險合同屆滿后,對被保險人賠償損失或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公司。
保險人具有以下特征:(1)保險人僅指從事保險業(yè)務的保險公司,其資格的取得只能是符合法律的嚴格規(guī)定;(2)保險人有權收取保險費;(3)保險人有履行承擔保險責任或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投保人也稱“要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在人身保險合同中,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必須具有保險利益;在財產保險合同中,投保人對保險標的要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1)具備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2)承擔支付保險費的義務。
【第3篇】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指誰
保險合同的當事人主要就是保險合同中承擔義務、享受權利的人,他們分別是指保險人和投保人,其中保險人就是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的保險公司,而投保人就是與保險人簽訂合同并且繳納保費的人。我們在保險合同還會看到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但他們不屬于保險合同的當事人。
另外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與保險合同發(fā)生直接關系的人,因此從簽訂合同的角度來說,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只有保險人和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