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公司注銷后公章怎么辦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注銷后公章怎么辦,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公司注銷后公章怎么辦
公司注銷后公章的處理:應當?shù)焦居≌碌怯浀墓矙C關注銷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
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如因單位撤銷、名稱改變或換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時,應及時送交印章制發(fā)機關封存或銷毀,或者按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guī)定處理。
【第2篇】公司注銷后公章怎么銷毀
今天在商標局官網留言處發(fā)現(xiàn)個好玩的,dddd(懂得都懂)!
說鄭州一家公司,2023年5月份成立,并于同年7月份、2023年12月份注冊了9件商標。
后來在2023年3月25日公司注銷了,這本來都挺正常的,公司正常的注冊,申請商標,注銷。
不正常的點,就發(fā)生在注銷后,2023年12月6日,這家公司名下的商標提交了變更申請,3月份注銷,12月份提交變更申請,這不太符合規(guī)定??!
根據(jù)商標變更材料要求,需要提交帶公司公章的申請材料,3月份注銷了,就代表著公章失效,失去法律意義,這個變更申請誰提交的,又有什么目的呢!
小編猜想有這么幾種可能:
1、公司注銷,但保留的有公章蓋章空白文件,在做變更申請的時候,扣章。
2、注銷前公司有多枚公章,沒有銷毀完,在做變更申請的時候,用了未銷毀的公章。
3、申請變更的代理機構,ps了材料,這個外界無法查詢,只有做變更的代理機構和商標局能查。
這些不管哪種情況,都是不正規(guī)的,一切還是盡可能的正規(guī)吧,在京豐市監(jiān)處罰〔2022〕6129號處罰中,就對ps材料做出過處罰。
行業(yè)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第3篇】公司注銷后公章怎么處理
公司公章對一個公司來講是極為重要的,可是有的人有可能會使用公司公章作假行騙, 那么企業(yè)注銷公司公章怎么處理?那么接下來將由小編為您講述有關企業(yè)注銷公司公章怎么處理其有關領域的基礎知識,我希望可以協(xié)助大伙兒解決對應的問題。
一、企業(yè)注銷公司公章怎么處理
(一)依據(jù)《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印章管理的要求》第24條要求:
(二)“國家行政機關和公司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的公章,如因單位撤消、名稱變更或改用新公章而不再使用時,應立即遞交公章制發(fā)機關保存或消毀,或是按公安部會同相關部門再行制定的要求解決?!?/p>
(三)依照《公司法》開設的公司,企業(yè)注銷后,公章不回收,由股東自行解決。如果是非公司制企業(yè)法人,申請辦理注銷時公章理應交還工商局。
(四)公司申請注銷登記應遞交有關的材料
(五)在企業(yè)注銷以前,最先要做結算,結算是一種法律程序,企業(yè)注銷時,務必開展財產結算。未經結算就自行終止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護。
(六)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是主管機關確認。
(七)非公司制企業(yè)法人,申請辦理注銷時公章理應交還工商局。因單位撤消、名稱變更或改用新公章而不再使用時,應立即遞交公章制發(fā)機關保存或消毀,或是按公安部會同相關部門再行制定的要求解決。
二、公司公章不吊銷有影響嗎
公司已經吊銷,如果不吊銷公司章,接著利用公司章屬于合同詐騙,有可能會造成合同詐騙罪。因而,必須吊銷公司章的理應到公司公章登記的公安機關公司注銷公章的法律效力。
《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印章管理的要求》第24條
國家行政機關和公司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的公章,如因單位撤銷、名稱變更或改用新公章而停用時,應立即提交公章印制機關存封或消毀,或是按公安部聯(lián)合有關部門再行制訂的要求處置。
三、公司公章吊銷要帶那些內容
可以直接拿著所有的必須的材料到公司公章登記的公安機關排號申請辦理吊銷掉公司公章的法律效應就可以。公司公章吊銷要帶下列材料:
(一)《準許吊銷登記通知單》;
(二)刻章登記卡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特定委托書;
(五)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公司章、財務章以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備案的章。
【第4篇】公司注銷了公章怎么處理
《民法典》第57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第59條: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第72條第三款:清算結束并完成法人注銷登記時,法人終止;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清算結束時,法人終止。
從上述規(guī)定可知,法人原則上始于設立登記,終于注銷登記。
在龍某某與劉某某產品責任糾紛一案中,劉某某經營一家家具公司,已于2023年12月被劉某某申請注銷。2023年4月劉某某仍以該公司的名義與龍某某進行交易,為其提供家具定制及安裝服務,合同履行過程中,在履行期限截至后,經龍某某多次催告,劉某及公司均未履行,龍某某起訴到法院,要求劉某按消保法55條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司已注銷,欠缺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無法作為商事交易的主體,合同未成立,劉某某負有返還現(xiàn)存不當?shù)美牧x務,應將貨款加算利息全額返還。
而同樣是在廉江公司與付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在鴻圖公司注銷的情況下,付某某仍以鴻圖公司的名義與廉江公司進行交易。在付某某違約付款的情況下,廉江公司以付某某違約為由起訴到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付某某在公司注銷后,未妥善處理公司公章,使得廉江公司確信鴻圖公司的存在并繼續(xù)交易,應由實際交易人承擔支付貨款的義務,判決付某某支付貨款及利息。
從兩個判決中,凸顯出我們的問題,注銷后的公司,還能從事交易嗎?
答案是肯定不能,理由就是公司欠缺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
但如果公司注銷后仍以公司名義開展經營呢?在龍某某一案中,法院認為合同不成立,只有不當?shù)美膯栴},而在廉江公司一案中,法院進一步間接的認定合同有效,所以才判令鴻圖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這里沒有誰對誰錯,只是對法律的認識不同。是形式大于實質,還是實質大于形式。是保護信賴利益還是維護登記主義的問題。
筆者剛開始想到的是代理,即公司注銷后,公司的股東借用公司名義,但公司又沒有明示授權,能否類推適用狹義的無權代理的規(guī)定呢(民法典171條)?即股東/投資者未取得代理權的情況下,被代理人公司不予追認,也沒法追認,由代理人股東、投資者承擔責任。但后來仔細一想,如果認定代理,必不可免遇見兩個問題,一個是公司已經注銷了,都不是法律的“人”了,其他人還能代理嗎?一個是公司蓋章的行為,容易使合同相對方誤認公司仍然存續(xù),不應該構成表見代理嗎(民法典172條)?所以這條路走不通。
條條大道通羅馬,那能否類推適用《民法典》第75條呢?設立人為設立法人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設立人承受。在法人注銷后,仍以法人名義進行商事交易,其后果與法人未成立的后果相似。但機理不同。一個是設立中一個是注銷后,一個是在成立前為法人的利益從事交易(歸屬規(guī)范),一個是在注銷后,為股東個人利益從事交易,一個有明確的法律依據(jù),一個是在違法的邊緣反復徘徊。
在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后,筆者找到了一條可以援引的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六十二條:下列情形,以行為人為當事人:(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后,行為人仍以其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此處的終止可做擴大解釋,包括注銷。同理,在以行為人作為當事人后,在合同不違反禁止交易、限制交易的規(guī)定前提下,行為人與相對人實施的合同有效(但該條僅是如何列當事人的問題,對當事人代表公司的行為仍未給出明確答案)。
以上是公司注銷后從事交易的處理規(guī)則,文章中的名稱均為化名,案情來源于裁判文書網,已經過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切勿對號入座。
【第5篇】公司注銷后公章有效嗎
來源:“ 民商法律智庫 ”微信公眾號,在此致謝!
轉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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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公司印章分哪幾種,分別有什么用途?
答:公司印章主要分為五種:
(一) 公章:用于公司對外事務處理,工商、稅務、銀行等外部事務處理需要加蓋。
(二)財務專用章:用于公司票據(jù)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時需要加蓋,通常稱為銀行大印鑒。
(三)合同專用章:顧名思義,通常在公司簽訂合同時需要加蓋。
(四)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據(jù)時也要加蓋此印章,通常稱為銀行小印鑒。
(五)發(fā)票專用章,在公司開具發(fā)票時需要加蓋。
在上述五種印章中,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章需要在工商登記部門備案。
02
刻制公司印章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續(xù)?
答:通常來說,企業(yè)需要拿著稅務登記證副本、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法人身份證、公章先到公安局登記備案,公安局開出證明后,到指定的地點刻章,一般需攜帶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03
刻制公司印章有什么特別的要求?
答:《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guī)定》對公司印章的管理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一) 圓形;
(二)直徑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huán)行;
(三)所刊名稱,應為法定名稱。如名稱字數(shù)過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規(guī)范化簡稱;
(四)印章所刊漢字,應當使用國務院公布的簡化字,字體為宋體;
(五)其他專用印章(包括經濟合同章、財務專用章等),在名稱、式樣上應與單位正式印章有所區(qū)別,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后可以刻制;
(六)應到當?shù)毓矙C關指定的刻章單位刻制。
04
印章被盜、搶或丟失了怎么辦?
答:如果企業(yè)印章被盜(搶),則因該印章的使用而發(fā)生的糾紛,企業(yè)不承擔責任。
首先因為公章在公安機關有備案,所以丟失后第一步應該由法人代表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到丟失地點所屬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接著要讓公眾知曉丟失的公章已經作廢,所以公章丟失后的第二個步驟就是持報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在市級以上每日公開發(fā)行的報紙上做登報聲明,聲明公章作廢。報紙會在第二天刊登。在哪個報紙刊登聲明可詢問當?shù)毓ど叹?,各地?guī)定不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報社都會要求公司全體股東到場簽署同意登報聲明才許可予以登報,這也為許多公司的公章遺失補辦設置了一定障礙。
第三個步驟應該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辦理新刻印章備案: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企業(yè)出具的刻章證明、法人委托授權書、所有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股東證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東名冊、派出所報案回執(zhí)及登報聲明的復印件。
第四個步驟,辦理好新刻印章登記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導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與之前丟失的印章有所不同。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材料到印章店刻一個新的印章。
05
大股東把持公章使公司的運營陷入僵局,其他股東能否重刻公章?
答:公司股東與股東之間,或董事長與總經理之間等因公司內部管理糾紛引發(fā)的印章爭奪戰(zhàn),公安機關一般不會辦理印章丟失的備案,即比較難以獲得印章的重新刻制,即使重新刻制,公司還是會面臨兩枚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局面。
06
能否只用公章不用其他印章?
答:不能。法律對某些情況下該用何種印章有強制性規(guī)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發(fā)票管理辦法》明確發(fā)票只能加蓋發(fā)票專用章。
07
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區(qū)別?
答:沒有嚴格意義上法律效力大小高低的區(qū)別,只要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蓋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實,印章均為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圍大小不同,導致人們以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廣的使用范圍,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在現(xiàn)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除法律有特殊規(guī)定外(如發(fā)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fā)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08
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嗎?
答:可以。
在合同、協(xié)議的簽訂中,公章和合同專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四條將公章與合同專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說明公章與合同專用章在合同簽訂方面的效力是一樣的。
09
公章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章嗎?
答:視具體情況而定,如委托授權書上應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此時僅有公章是不行的。
10
什么是電子印章?
答:自《電子簽名法》實施后,電子印章(簽名)具有了合法地位。所謂電子印章(簽名)并不是實體印章的圖像化,而是數(shù)據(jù)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識別簽名人身份并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shù)據(jù)。通俗點說,電子印章(簽名)就是一個能夠識別出具體蓋章人(簽名人)的電子數(shù)據(jù)密鑰。
11
什么情況下可以使用電子印章,什么情況下不行?
答:除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適用電子文書的情況,都可以約定使用電子印章。
電子印章不適用于以下情形:
(一)涉及婚姻、收養(yǎng)、繼承等人身關系的;(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公用事業(yè)服務的;(四)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適用電子文書的其他情形。
12
合同上沒有加蓋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除非約定合同生效需簽字并蓋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币驗榉ǘù砣艘怨久x從事民事活動時代表公司,因此僅有法定代表人簽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雖然沒有加蓋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簽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應的授權,那么合同也是有效的。
《民法典》法條鏈接: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13
合同所蓋印章并非合同專用章,而是采購專用章、項目部專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答:除非有證據(jù)證明相反事實,否則一般認定為有效。
合同上加蓋的印章雖然并非合同專用章,不符合簽訂合同的一般原則和規(guī)定,但這是該公司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該公司不能提交相應的證據(jù),證明合同所涉印章與公司無關或為他人私蓋,即應認定公司承認合同的效力。
另一方面,《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對方已按合同履行主要義務而該公司接受的,則合同無須簽字、蓋章也已經成立生效。
《民法典》法條鏈接:第四百九十條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14
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公司作為獨立的企業(yè)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對外進行活動的有形代表和法律憑證,公司負責人或其他管理人員,經過公司授權后,只是印章暫時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公司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應由公司承擔責任,而不應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擔責任。公司自愿將印章外借他人使用,應視為公司授權他人使用公司印章,該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應由該公司承擔。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有效,公司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15
公司章程可以約定印章的使用規(guī)則嗎,違反章程使用印章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公司章程可以約定印章的使用規(guī)則,但由于章程僅對內有約束力,如果相對人是善意的,即使印章的使用違反章程,合同也有效。但是,違反章程使用公章?lián)p害公司利益的人需要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16
合同上加蓋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答: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能夠成為民事訴訟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蓋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認定合同有效,相關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17
公司經營過程中在印章方面會遇到哪些風險?
答:公司在印章方面常見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他人使用假冒的印章。
(二)他人使用掃描打印出來的印章。
(三)對方使用的是沒有備案、沒有資質的內設部門章。
(四)使用有數(shù)碼符號的印章。
由于上述風險高發(fā),公司企業(yè)應該提高警惕,在交易時做好審查工作。例如,可以通過要求對方提供公司的刻章許可或者委托律師調查對方的印章備案情況來檢查印章的真?zhèn)涡裕屑殞彶槭欠裼杏陀〉裙抡J褂脮r所具有的印跡,拒絕對方不符合規(guī)范地使用印章等。
18
公司更改名稱后已使用新印章,蓋有原印章的合同是否仍有效力?
答:有效。企業(yè)名稱的變更并不影響變更后的公司承擔原公司的債務,蓋有原企業(yè)名稱印章的文件對變更后的公司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對原企業(yè)名稱印章應當妥善保管,可以明確保管人,必要時可以對該印章進行銷毀并登記備案,以降低法律風險。
19
如何識別印章的真假?
答:(一)看字體。根據(jù)前述規(guī)定,印章必須要用宋體字,如果對方加蓋的印章并非宋體字,應該就是假冒的印章了。
(二)看顏色。由于質材和力度的原因,真正加蓋的公章的顏色往往不均勻,而電腦制作的印章則顏色一致,而且也更加鮮明。
(三)看形狀,包括字的形狀和周圍圓圈的形狀。首先,無論是圓形還是橢圓形的印章,雖然字都不是橫平豎直的,但是每個字單獨看都是規(guī)規(guī)矩矩的長方形,不可能扭曲,或者上面胖下面瘦看起來呈梯形。其次,看印章周圍圓圈的形狀,這個圓圈是有一定寬度的,并且仔細看邊緣(包括印章上字的邊緣),不可能非常平滑,經常有一些小缺口、小棱角或者小空白,這也是由于沾油墨和蓋印的過程中油墨的密度和蓋印的力度不一致造成的。電腦直接制作的印章就沒有這些問題,完美得只能用假來形容了。
(四)看角度。雖然絕大多數(shù)人蓋章的時候都希望把章蓋得很正,但是總會出現(xiàn)一點點偏差,特別是圓形的印章更不好把握。但是電腦制作印章時默認情況下肯定100%是正的。
(五)看位置??纯垂率巧w在協(xié)議的空白處,還是蓋在文字上。一般而言,真印章都蓋在公司名稱上,而制作粗劣的假印章都喜歡蓋在空白處,因為假印章是電腦做的,如果蓋在文字上就會擋住后面的文字。但是制作水平高一些的假印章為了看起來更真,也會蓋在文字上,這個時候你需要仔細看一下,印章上的字和紙上印刷的字重合的地方,如果是真印章即使重合了,后面的文字還是可以透過油墨顯示出來;而電腦制作的假印章,就會完全擋住下面的文字。
20
企業(yè)在印章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答:(一)印章刻制的業(yè)務流程不清晰,沒有審批程序,只要業(yè)務需要,領導或部門就可隨便刻制印章,刻制后沒有下發(fā)正式啟用文件,沒有明確印章使用范圍和使用時間。
(二)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門指定的單位進行,不在公安機關備案,隨便找一家單位刻制公章,刻完就用,為以后發(fā)生印章使用風險埋下了隱患。
(三)個別企業(yè)沒有印章管理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使用印章未經過嚴格審批。印章管理人員對使用印章材料不嚴格審查,更有甚者在空白介紹信或空白紙張上用印。印章保管者讓印章離開自已的視線或因自己沒時間讓他人代為蓋章,在沒有監(jiān)管人的情況下允許他人攜帶印章外出。
(四)個別企業(yè)沒有統(tǒng)一的印章使用臺賬,采用一頁紙請示的方式,請示完成后,領導審批用印的簽批單由經理辦公室保存,時間長了很容易丟失,無法追溯。個別單位雖有統(tǒng)一的用印臺賬,但對領導在材料上簽字直接上報的文件沒有登記用印事項和用印人,以后涉及此類文件的問題同樣無法追溯,形成法律風險。
(五)個別企業(yè)印章保管制度不健全,未設專人保管,印章丟失或被盜后不及時報告,不及時報案,也不主動在報紙上發(fā)布公告聲明作廢,從而留下了潛在的用印風險。
(六)個別企業(yè)為追求收益,允許不具備資質的企業(yè)掛靠經營、施工,個別情況下甚至允許掛靠單位使用公司印章,一旦掛靠單位出現(xiàn)問題,企業(yè)就要承擔相應責任。
(七)個別企業(yè)不重視管理項目部印章,意識不到項目部印章對企業(yè)的重要性,項目部印章管理不規(guī)范,沒有限定項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圍和使用審批程序,沒有設立項目部印章使用臺賬,形成了項目部印章管理的空白,給企業(yè)帶來較大的法律風險。
(八)個別企業(yè)印章被仿冒后,未采取正確的應對措施,放任風險發(fā)生,給企業(yè)帶來了不可挽回的損失。
(九)個別企業(yè)在下屬單位、部門、項目部被撤銷和關閉后,沒有及時收回和銷毀這些單位的印章,造成印章的流失,形成了潛在的法律風險。
21
公司印章的保管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樣的措施?
答:首先是建立日常保管制度:
(一)公司印章采取分級保管的制度,各類印章由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需要領取并保管。
(二)印章必須由專門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并在其崗位職責中予以明確。
(三)公章應妥善保管,注意安全,防止損毀、遺失和被盜。
其次是明確保管人責任:
(一)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遺失。如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辦公室報告;
(二)必須嚴格依照公司印章使用規(guī)定使用印章,未經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三)在使用中,保管人對文件和印章使用單簽署情況予以審核,同意的用印,否決的退回;
(四)檢查印章使用是否與所蓋章的文件內容相符,如不符則不予蓋章;
(五)在印章使用中違反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規(guī)違紀者予以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22
專人管理公章方面需要注意什么?
答:專人管理即由公司安排專屬的部門或者專職人員管理公章的使用、加印以及登記,該類事項可以制定相應的公司內部制度加以完善。目前小型企業(yè)的公章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掌控,如果法定代表人本身是公司股東,則一般較為穩(wěn)妥,雖然法定代表人身為股東本身不等同于公司,但是從風險防控上由于公司利益與股東利益原則上的一致性,所以公章對外加印,法定代表人會比較慎重。公章由專人管理便于公章使用不當時公司內部責任的追查,同時專管公章的人建議僅限于行政職能部門或者行政人員,避免公章管理人員與具有對外負責銷售或者采購的人員身份同一,因為后者對外從事商務活動容易使權利的行使不透明,難以監(jiān)控其用章的正當性或合理性。
23
公司印章的使用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答:(一)企業(yè)要建立崗位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印章管理崗位人員要簽訂法律風險崗位承諾書,明確印章管理崗位的法律風險防控職責;同時,要加強對印章管理崗位人員法律風險防范的教育,使其認識到印章對企業(yè)管理的重要意義,不斷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二)企業(yè)要制定印章管理規(guī)定,指定印章歸口管理部門,明確企業(yè)各部門印章管理職責,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業(yè)務流程,做到有規(guī)可依、有章可循。
(三)企業(yè)新注冊設立的單位在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后,應直接到行政服務中心公安機關刻制印章并備案。企業(yè)臨時刻制印章,包括項目部印章,必須由印章管理部門統(tǒng)一提出,經過法律部門、專業(yè)部門審查,報公司主要領導審批。經批準后,由印章管理部門統(tǒng)一在公安機關指定的單位刻制并備案。印章管理部門在印章交付使用前,應下發(fā)印章啟用文件,未經啟用的印章不能使用。
(四)企業(yè)應當建立統(tǒng)一的印章使用臺賬,制定印章使用申請表。申請使用印章的單位必須按印章管理規(guī)定履行審批程序,經過有權部門和企業(yè)領導批準。經企業(yè)領導批準后,印章使用單位應填寫統(tǒng)一的用印登記表,企業(yè)文書人員對用印文件要認真審查,審核與申請用印內容、用印次數(shù)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關文件上用印。用印時必須由印章保管人員親自用印,不能讓他人代為用印,同時不能讓印章離開印章保管人員的視線。
(五)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加強對印章的保管,未經企業(yè)主要領導批準,不允許將印章攜帶外出,特殊情況下需攜帶外出時,必須指定監(jiān)印人隨同。印章遺失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取得報案證明,同時在當?shù)鼗蝽椖克诘貓蠹埳峡沁z失聲明。
(六)禁止在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jù)等空白文件上蓋公章。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總經理同意,而且公章使用人應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上寫明文件份數(shù),在文件內容實施后,應再次進行核準登記。公章使用人因故不再使用預先蓋章的空白文件、資料時,應將文件、資料退回行政部(或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xù)。在使用預先蓋章的空白文件、資料過程中,公章使用人應承擔相應的工作責任。
(七)企業(yè)必須定期檢查印章使用情況。企業(yè)印章管理部門應按照印章管理規(guī)定組織法律、監(jiān)察等部門對所屬單位印章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八)企業(yè)應加強對項目部印章、部門印章的使用管理,限定其用途和使用審批程序,嚴格按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程序要求各級印章保管和使用單位。項目部印章和部門印章要嚴格限定使用范圍,不能用于對外簽訂合同,不能在對外承諾、證明等材料上使用,必要時要將使用權限通知業(yè)主、原材料供應商等利益相關方。項目部和企業(yè)的部門要指定印章用印和保管人,建立使用臺賬,絕不允許分包方使用項目部印章。
(九)企業(yè)所屬部門發(fā)生變更或被撤銷后,印章統(tǒng)一管理部門必須收繳部門印章及用印記錄;所屬分公司注銷后,在工商注銷手續(xù)完成后,必須收繳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負責人名章等在內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記錄;項目部關閉后,項目部印章及用印記錄必須全部上繳企業(yè)印章管理部門。企業(yè)印章管理部門會同法律部門將收繳的印章統(tǒng)一銷毀,用印記錄由印章管理部門按檔案管理規(guī)定存檔。
(十)企業(yè)在遇到仿冒本單位或項目部印章的情況時,企業(yè)印章管理部門要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法律管理部門,由法律管理部門按法律規(guī)定解決。基本做法如下:首先,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仿冒人的法律責任;其次,在相關報紙上發(fā)布澄清聲明,及時知會潛在客戶;再次,及時通知仿冒合同的相對人,陳述相關事實,解除相關合同,如果相對人不予配合,要及時向當?shù)胤ㄔ荷暾?,通過法律途徑認定合同無效,解除相關合同。
【第6篇】公司注銷公章如何處理
大伙都清楚,在公司注冊起步階段,我們會刻制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等。這一些全部都是公司日常經營所必不可少的。公司印章有著法律法律效力,那麼企業(yè)注銷時,大伙該如何處理公司印章呢?接下來,小編我將為您詳細介紹一下,希望能幫助到您。
一、公章的含義
公章在所有的印章中法律效力最高,是法人權利的標志。在現(xiàn)如今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通過審查是否加蓋法人公司印章來判定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有效是一個至關重要的標準。除非是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如發(fā)票的蓋章),公司印章可以象征法人的效力,合同等法律文件可以對外簽訂,有著極高的法律法律效力。所有的以公司名義出具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資料均可使用公司印章。公司公章是公司辦理內外部事務的印章。公司對外的公函、文件、報告使用公司印章,加蓋公司印章的文件有著法律法律效力。
二、企業(yè)注銷后如何處理公司印章?
《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印章辦理的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國家行政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印章因吊銷、更名或許更換新印章而停止使用的,應當及時送交印章簽發(fā)機關封存或許毀掉,或許按照公安部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guī)定處理。對于依照《公司法》建立的公司,企業(yè)注銷后,印章不予收回,由股東自行處理。屬于非法人企業(yè)法人的,應當在注銷時將印章交回工商部門。
三、企業(yè)注銷后公司印章毀掉在哪里?
公安機關:取消公司印章的法律法律效力。
《印章治安辦理辦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人應當在十日內將全部印章交回上級機關或許掛號機關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級機關或許掛號機關予以沒收。上級部門或許掛號機關應當對返還、收繳的印章進行掛號,并在十日內送交公安機關備案或許準予刻制。
公安機關應當將返還、沒收的印章預存放兩年。如無特殊情況,預存期屆滿后,應將預存印章毀掉。
四、注銷所需的資料
注銷公司印章所需資料:《準予注銷掛號通知書》、掛號卡原件上蓋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安局備案的公司印章、財務章等印章、假如委托代理人,需要指定委托書。
【第7篇】公司注銷后公章使用
很多人都感嘆,注冊公司容易,注銷難啊,確實,辦理公司注銷確實需要很多的手續(xù),但還有一個問的最多的問題是,公司注銷之后,公章該怎么去處理呢?可以直接放置不管嗎?
公司注銷的7種情形
注銷的新流程
1、適用于簡易注銷的情形:
2、除此之外其他情形適用于一般注銷
那下面講下注銷整體流程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如下:
a.成立清算小組制定清算方案,出具清算報告,出具清算所得稅申報表。賬面上的往來,剩余存貨,固定資產都要進行處理;自查有無未申報的稅種,尤其印花稅,小稅種最容易忽視,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營業(yè)賬簿,租賃,購銷等重大合同都需要自查一下繳沒繳納印花稅。
b.空白發(fā)票作廢,注銷稅控盤空白發(fā)票作廢,如果是金稅盤先要去稅局窗口修改,再去航天信息注銷稅控盤。
c.注銷稅務登記拿著當月,當季,當年的財務報表,清算報告,清算所得稅申報表,營業(yè)執(zhí)照,公章,法人章,法人身份證(具體資料咨詢當?shù)囟惥?,地方不同會有細微差別)等資料去稅局大廳辦理注銷。
d.注銷工商登記拿著稅務注銷證明,營業(yè)執(zhí)照,公章,法人章等資料去工商進行注銷(選擇適用自己的注銷形式)。
e.銀行賬戶注銷。拿著稅務工商注銷證明,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身份證,三章(公章、財務章、法人章),銀行開戶等資料去銀行辦理賬戶注銷。
f.社保、公積金賬戶注銷社保注銷拿著注銷通知書、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變更注銷申請表(用人單位)等資料(先咨詢當?shù)厣绫V行乃璨牧希┺k理社保注銷。
公積金注銷拿著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注銷表、單位分立、撤銷、解散、破產或者被合并證明、專辦員身份證件、授權委托證明材料等資料(先咨詢當?shù)毓e金管理中心所需材料)辦理公積金注銷。
公章怎么處理
就以北京注冊的公司來舉例子,按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北京注冊的公司,公章不需要回收,由公司的股東進行自由處理就行,而非公司類型的企業(yè)法人,就需要提交印章。
也就是說,如果注冊的是公司,那公司印章可以由自己處理,而注冊的是非公司類型的企業(yè),在辦理注銷的時候,就需要把印章交回相應的工商部門。
雖說公司的公章可以自由處理,并不需要回收,但是為了不必要的麻煩,比如說丟失,被盜了,還是選擇盡早把公章銷毀掉比較好,防止后續(xù)引發(fā)的一系列麻煩事情,或者保存好也是可以的。
如果注銷之后,公章丟失了,也不用擔心,因為公司已經注銷掉了,在法律上是已經沒有存在的主體,所以公章已經失去了法律的效應了,所以也不用很擔心。
公司注銷之后,公章也就是失去了法律的效應,所以,這個時候,公章繼續(xù)使用是沒有作用的,如果繼續(xù)使用公章,簽訂合同等,有可能會造成欺詐的行為,是需要承擔相應的后果的。如果是非公司類型的企業(yè),需要注銷印章的,需要帶上本人的身份證,以及印章,申請刻制印章登記卡,還有工商以及稅務的注銷通知書,到相應的工商部門辦理印章回收。
根據(jù)《公司法》明確的規(guī)定,設立的公司,公章是不需要回收的,有公司的股東自行處理就行,非公司類型的企業(yè),就需要回收印章。公司注銷之后,公章是不具有法律效應的,但是為了減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事,可以選擇保存好公章或者是盡早銷毀掉。